戈鋒剛想發作,雪芙倫娜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對著父親脆聲說道:“我才不管咧,這輩子我就是跟定他了。”

路易斯.格蘭特和大衛.格蘭特同時瞪住了雪芙倫娜,大衛男爵詫聲說道:“妹妹,你是認真的嗎?”

他們本以為雪芙倫娜隻是和這個中國小子玩玩,雖然他們家教很嚴,但是在美國待久了,還沒有迂腐到不準女兒婚前戀愛的程度,即使是發生親密關係,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年輕人血氣方剛的,在一起耳鬢廝磨久了,這是很正常的結果,無可厚非。

隻是那麽高貴的女兒,第一個男朋居然是中國人,這讓重視血統和家族榮譽的路易斯公爵有點惱怒,但是他並不認為女兒會和這個中國人認真。

所以當雪芙倫娜這麽說的時候,格蘭特父子都有一刹那的失態。

“我自然是認真的,難道從小到大,我有哪件事情是不認真的嗎?”雪芙倫娜鄭重地說道。

她說的倒是真的,這個女兒自小就聰明而且倔強,要做什麽事情不做則已,一旦決定要做了,必然全力以赴,不會應付了事。

看來戀愛也是這樣,平素眼高於頂,一旦看中一人,那就是刻骨銘心地相戀。

這下路易斯.格蘭特開始緊張了,以他幾十年的人生閱曆來看,多半還是女兒喜歡這個小子,多過這個小子喜歡她。

真是豈有此理。

讓他接受一個黃種人做女婿,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以雪芙倫娜的才貌和出身,即使是做英國王子的妃子也綽綽有餘,為什麽要嫁給一個玩籃球的中國人?

他們流社會的人,女兒的婚姻一向是維持家族利益的籌碼,政治婚姻是永恒的主題,像雪芙倫娜這種絕色,出身高貴,隻要他想,就可以嫁入英國皇室,或者嫁給政府實權家族的後人,那麽他們格蘭特家族的地位將會更加穩固,他怎麽會任由女兒任性地挑選自己喜歡的人?

大衛.格蘭特倒是沒想那麽多,他和妹妹的感情很好,聽說妹妹和這個小子是認真的,雖然有點瞧不起黃種人,但是並不像他父親那樣事故,他還是青年人的性子,傲然說道:“我說小子,你哪點值得我這個驕傲的像孔雀的妹妹喜歡了?隻是因為你會耍幾下籃球?”

戈鋒嘴角浮現一抹嘲弄的微笑,說道:“你又會什麽?會玩劍?”

大衛.格蘭特笑了,說道:“難不成,你還會擊劍?”他嘴角微撇,顯然不相信戈鋒會玩劍術,在他眼中,劍術是騎士的榮譽,像戈鋒這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大個子,是不可能會玩那麽高深的藝術的。

戈鋒森然說道:“如果你不信,盡管試試。”

他已經動了真怒,決心挫挫這對眼高於頂的所謂貴族父子的銳氣。

大衛.格蘭特眼睛一亮,他浸淫劍道十年,一向罕逢敵手,在他那個裏號稱“不敗劍神”,別人不找他打,他都要想著法子找人比試,何況是麵對這個黃種人的挑戰戰?

他一躍而起,說道:“跟我來。”

引著戈鋒三人了二樓,進入一間寬敞的屋子,戈鋒進去一看,居然是一間麵積不小的劍室。

原來大衛.格蘭特愛劍成癡,他家的所有物業,都會專門辟出一間屋子裝修成劍術練習室,裏麵配備劍和護具,以至於他無論到哪裏居住,都不會耽誤劍術的修煉,這棟別墅雖然是雪芙倫娜住,但是一樣有這麽一間劍室。

大衛.格蘭特說道:“你自己選一把趁手的劍,你身材比較高,可能沒有適合的劍服,你將就些。”

戈鋒隨手抽了一把劍,淡淡說道:“我不需要護具。”

大衛.格蘭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劍道,還是自信地過了頭。

“好,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對於戈鋒這種愚蠢的行為,他也懶得搭理,大衛.格蘭特自顧自地穿劍士服,戴護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劍,“當”地一聲,中指彈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劍,那真比世所有開心的事情更能讓他興奮。

戈鋒右手持劍,在身前劃了一個圓弧,說道:“你可以進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動半步,就算我輸。”

大衛.格蘭特和父親對視了一眼,覺得這個中國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質彬彬的模樣,覺得他沒有什麽本事,卻不知對於劍術,他的確是下過苦功修煉的。

戈鋒雙腳不丁不八地站著,看去很隨意,不見得有什麽厲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從什麽地方來得?難道中國人天生就是這麽愚蠢?

“這可是你自己找難看,不要怪我。”大衛.格蘭特爆喝一聲,腳下移動,持劍直刺中宮。

這樣的招式多半是對遠遜於自己的對手才會這樣使,因為凡是用劍的人都知道,中宮是防守最強的位置,第一招就攻擊此處,自然是不把戈鋒放在眼裏了。

麵對來勢如電的一刺,戈鋒也大感意外,暗忖這小子倒也不盡是花拳秀腿,還是有幾分真功夫的,隻是和世界冠軍關若蟬比,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

對於關若蟬的快劍,戈鋒都能應付自如,何況是區區二流劍手?

他隻是將劍一橫,平貼住對手的劍身,然後輕輕地往旁邊一帶,便將大衛.格蘭特連人帶劍甩了個趔趄,自己腳步紋絲未動。

大衛.格蘭特轉過身來,瞪大了眼珠子凝視戈鋒,喃喃說道:“這不可能。”

對方劍招明明慢得離譜,但是居然能做到後發先至,而且劍身有一股甩之不脫的粘力,居然將他帶得差點摔倒,這樣的劍術,他從未見過。

戈鋒雖然隻是輕描淡寫的一招,卻用了太極劍中的“粘”字訣,已經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華武術博大精深,又豈是這位坐井觀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領悟的?

大衛.格蘭特吃了一次虧,知道對方是個高手,收起了輕敵之心,嗬斥連連,腳步趨退如電,圍著戈鋒的身子不停遊走,或刺或劈,或砍或削,攻勢如同疾風驟雨一般迅捷,看得旁觀的雪芙倫娜連連驚呼,戈鋒沒戴護具,她可真怕哥哥傷了他,那她怎麽跟其餘三位姐妹交代啊?隻怕被她們從那個家趕出來也說不定。

但是無論大衛.格蘭特攻勢多淩厲,戈鋒的腳步始終穩穩站住,他的劍很隨意地跟著對手的劍翻轉,無論大衛是劈是刺,都被他或平貼粘帶,或劃圓弧包圍,牽引地偏離攻擊位置,到後來,這股牽引之力已經遍布他身周數尺,大衛.格蘭特覺得出劍已經沒有方才快捷,而且愈來愈慢,仿佛手腳被無形的絲線越綁越緊,再也施展不開,隻是片刻功夫,大衛.格蘭特如同喝醉了酒的老翁一樣,被戈鋒的牽引之力帶得搖搖晃晃,別說攻擊,想要停住已經力有未逮了。

戈鋒將劍貼住對手的劍,用力一旋,大衛.格蘭特在這股大力下不由自主地像陀螺一般轉動,接連數圈,便覺頭暈眼花,咕咚一頭栽倒在地,半天沒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