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一、黨的基層組織設置和領導班子配備

1. 怎樣合理設置黨的基層組織?

鄭老師:

我公司準備在近期對部分基層單位的體製進行一次調整,並同時對黨組織的設置也作必要的調整,以適應新形勢下生產發展的需要。為此,特來信,望鄭老師對怎樣合理的設置黨的基層組織給予一些指導。

金鍾

金鍾同誌:

根據黨章和中央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的設置,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根據黨員人數設置。在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超過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超過3名、不足5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名的基層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其中,黨員人數超過7名的黨支部,應設支部委員會;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隻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2)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有些基層單位黨員人數雖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比如單位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比較大,領導幹部配備比較強;或黨員比較分散,管理困難等),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或黨的基層委員會。

2. 黨員人數不足四十名能否成立黨委?

鄭老師:

我單位原是一家科研設計機構,設黨委。最近,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將我單位的設計人員全部劃並給一家設計院。因此,我單位的黨員人數由原來的64名減少至38名。請問:我單位還能否設黨委?

曲為誠

曲為誠同誌:

根據黨章和中央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的設置,應當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確定。在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超過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人數超過3名、不足5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支部委員會。有的基層單位黨員人數雖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成立總支部委員會或黨的基層委員會。

按照上述規定,你單位由於現有黨員人數隻有38名,在一般情況下,隻能成立黨支部委員會。如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隻能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如無其他特殊情況,以你單位現有的黨員人數是不能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的。

3. 黨總支委員會能由三人組成嗎?

鄭老師:

我單位黨總支在最近的一次換屆選舉中,原定從6名候選人中選出5名委員,結果隻有3人當選。在對落選的3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選舉時,仍無人當選。於是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本屆黨總支委員會就由3人組成。會後,上級黨委也批準了這樣的選舉結果。請問:黨總支委員會能由3人組成嗎?如不能,應怎麽處理?

尤吉成

尤吉成同誌:

關於黨總支委員會應當由幾人組成,中央組織部研究室、組織局編印的《黨的組織工作問答》明確提出:“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人,最多不超過9人。”很顯然,你單位黨總支委員會由3人組成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對工作也是不利的。為此,你單位黨總支委員會應當再補選2名委員。補選的方法是:

(1)由各支部分別組織黨員和部分群眾進一步醞釀討論,提出候選人初步名單(候選人可以從落選的候選人中提名,也可以從候選人以外的黨員中提名)。

(2)黨總支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和群眾的意見確定候選人預備名單(差額1名,如候選人提名集中,也可等額)報上級黨委審查。

(3)上級黨委審查同意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並將當選的委員報上級黨委備案。

4. 正式黨員減少至三人以下的黨支部能否保留?

鄭老師:

我廠三車間黨支部原有5名正式黨員,去年4月以來有2名退休,上個月又有1名調動工作,目前隻剩下2名正式黨員。請問:該車間黨支部能否保留?

邵根雲

邵根雲同誌:

根據黨章規定,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基層單位方能成立黨的基層組織。你反映的三車間黨支部由於黨員的退休和調動,隻剩下2名正式黨員,按黨章規定,該車間黨支部是要撤銷的。但如考慮工作需要

,而且在短期內(一般不應超過6個月)支部能增加正式黨員,經上級黨組織同意,該支部也可暫時保留。但要注意,在該支部未增加正式黨員前,支部不能形成決議和作出決定。如該支部在短期內不能增加正式黨員,則應予以撤銷。撤銷後,原支部黨員可與其他車間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

5. 成立黨小組必須要有三名以上正式黨員嗎?

鄭老師:

我車間最近新進了一名大學生預備黨員,加上原有2名正式黨員共3名黨員。為此,我們向廠黨支部提出要求單獨成立黨小組,而廠黨支部書記卻說:成立黨小組必須要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請問:我廠黨支部書記的說法有依據嗎?

歐陽

歐陽同誌:

你廠黨支部書記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根據黨章規定,成立黨的基層組織必須要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但成立黨小組,黨章和黨內有關文件並沒有規定必須要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從實際情況看,隻要有3名黨員(含預備黨員),就可以成立黨小組。這是因為,黨小組是在黨支部領導下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的一種組織形式,它是黨支部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是黨的一級組織,不具有一級組織的權力,不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表決決定。因此,也就不需要黨小組的每個成員都有表決權。

按照上述分析,你車間3名黨員(含一名預備黨員),如工作需要,經廠黨支部批準,可以單獨成立黨小組。

6. 能否將黨政機構合並,實行“黨政一體化”?

鄭老師:

我單位黨委組織科一直是一個獨立的部門,而在最近的機構調整中,我單位將黨委組織科並給了人事部(在人事部內安排2人做組織工作)。對此,我們很不理解,深感黨的工作被削弱。請問:我單位這樣做符合規定嗎?

張理清

張理清同誌:

在機構改革(調整)中,有些地方(單位)將黨委工作部門和行政部門合並,實行“黨政一體化”。對此,中央組織部曾指出:“搞‘黨的一元化’領導,以黨代政,黨委包攬行政事務,是不對的;搞‘黨政一體化’,以政代黨,也是不對的。”

搞“黨政一體化”,盡管有些主張和做法在主觀願望上可能是好的,但這種探索(做法)不符合憲法和黨章規定,實際效果也不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黨的工作,淡化了黨的觀念,降低了黨在群眾中的威望。這種情況需要引起重視。

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地方(單位)為了精簡機構,將黨委工作部門與職能相近的行政部門合署辦公,實行對內一個機構、一套班子,對外兩塊牌子、雙重職能,比如,將黨委組織科與單位人事科合署辦公,對內稱組織人事部(科),配一套班子,但對外仍以組織科、人事科聯係工作。這與“黨政一體化”是有區別的。但要注意,合署辦公的主要負責人,應由黨員幹部擔任。

7. 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的名額應怎麽確定?

鄭老師:

我是一位縣委組織部的幹部。我也有個問題想請教您:黨的基層組織(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領導成員的名額應怎麽確定?

馮仁義

馮仁義同誌:

根據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定,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的名額,一般按下列要求確定:

(1)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至5名,最多不超過7名,其中書記1名,黨員較多的可設副書記1名。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隻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2)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名,最多不超過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

(3)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9名,最多不超過11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至2名。

(4)設常務委員會的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15至21名,常務委員5至7名,最多不超過9名(常務委員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的半數),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至3名。

(5)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名,最多不超過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

確定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組成名額,需注意兩點:一是必須堅持結構合理、精幹高效的原則,不搞照顧性安排;二是必須經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確定,並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8. 黨支部委員會應怎樣組成?設哪些委員?

鄭老師:

我公司各黨支部即將進行換屆選舉。由於公司黨務幹部新手多(包括我),對黨支部委員會應怎樣組成,設哪些委員,不是很清楚。有的說要設學習委員和文體委員,不知是否正確。為

此,特來信懇請鄭老師給予指導。

梁國輝

梁國輝同誌:

根據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定,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隻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黨員超過7名、不足50名的黨支部,應設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名額一般為3至5名,最多不超過7名。各支部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確定本支部委員會的組成名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黨支部委員會除設書記1名,黨員較多的可增設副書記1名外,還應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必要時還可設群工委員、保衛(密)委員、統戰委員。委員少的可以兼任。有的委員如工作上不需要,也可不設。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支部委員會並沒有按上述規定設置,如有的支部委員會設了生產委員,也有的支部委員會如你所說的設了學習委員和文體委員,還有的支部委員會設了生活委員等。這樣的設置不規範,也不符合黨支部職責的要求。

9. 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可以成雙數嗎?

鄭老師:

我居民區黨總支委員會在最近的換屆選舉中,從8名候選人中選出了6名委員。據我所知,黨的委員會委員一般應當成單數,現在是否有新規定,成雙數也可以嗎?

杜仁德

杜仁德同誌:

基層黨的委員會委員能否成雙數,黨章和黨內有關文件沒有明確規定。從實際情況看,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的是單數,也有的是雙數。由於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比較多,召開全委會時,往往會因各種原因出缺,委員成單數或雙數並無實際意義;而且在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時,一般不大可能會出現半數對半數的情況。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無論是單數還是雙數,一般都不會影響表決。但對基層黨的委員會來說,除設常務委員會的黨組織外,委員會最多不超過11人,如委員成雙數,在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時,就有可能會出現半數對半數的情況,這樣就無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因此,從有利於工作來說,黨的基層組織(含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在換屆選舉時,委員應當成單數。換屆選舉後,由於個別委員的變動,在一段時間裏委員成雙數也是可以的,但時間不宜太長。

10. 基層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的名額能否超過委員會人數的半數?

鄭老師:

我社區各基層黨組織已進入換屆選舉程序。從部分黨組織報批的下屆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中,我們發現有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名額過多,如有的支部委員會隻設5名委員,書記卻設了1正2副(超過委員會人數的半數)。請問:基層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的名額應怎麽確定?書記、副書記的名額能否超過委員會人數的半數?

袁意平

袁意平同誌:

關於黨的基層組織書記、副書記的職數,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印的《黨組織選舉工作手冊》作了如下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設書記一名,副書記一至二名。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書記一名,副書記一名。黨的支部委員會設書記一名,黨員較多的可設副書記一名。”《手冊》還規定“:書記、副書記的數額,不得超過常務委員會委員(不設常務委員會的為委員)人數的半數。”

你們在確定社區各基層黨組織下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名額時,應根據上述規定,並結合本社區各基層黨組織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堅持精幹高效的原則,經黨委會集體討論確定。書記、副書記的名額一般不應超過委員會人數的半數。

11. 擔任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有沒有黨齡要求?

鄭老師:

我公司黨委最近在換屆選舉中,規定黨委委員候選人必須有3年以上黨齡。事後,我們查閱了黨章和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等文件,都沒有找到依據。請問:我公司黨委的規定對嗎?

何永輝

何永輝同誌:

黨章規定,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委員會的委員必須有5年以上的黨齡;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委員會的委員必須有3年以上的黨齡。黨章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領導成員並沒有提出黨齡要求。然而,黨的基層組織要完成所擔負的任務,需要領導班子成員具有一定的黨內生活常識和黨務工作經驗。因此,中央組織部曾提出:“在醞釀提名黨的支部、總支部和基層委員會委員特別是書記、副書記人選時,應適當考慮黨齡問題。從實踐經驗看,支部、總支部、基層委員會委員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黨齡。其中,所轄黨組織較多的基層黨委,委員的黨齡應更長一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