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新市長第六十七章 國強副市長
國強也並非不能幹大事的人,當了副市長,接管李向東原來負責的城建工作後,做了幾件很有膽識的事。
他把所有財政撥款的建築項目都統了起來。
他說,要節省市財政開支。
他說,哪一個部門單位在爭取市財政撥款時,項目開支的預算沒有水份?那水份哪去了?還不是進了部門單位的帳戶,由部門單位自行開支了。
他說,把所有項目統起來,那水份就不會流失,還在市財政帳戶裏。
他改革了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
他說,公開招標有積極的一麵,但也有製約發展的一麵,這便是一分為二的唯物主義。
他說,有的項目必須公開招標,但是,有的項目就要靈活處理。
他說,錢完全到手了,搞什麽都行,可是,我們有許多項目隻有一部分錢,或者,根本就沒有錢,形勢就迫使我們硬著頭皮上了。我們拿什麽來搞公開招標?這是自己束縛自己。
他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爭取省政府貨款兩千萬,解決了擴大自來水工程。
前麵兩件事涉及到部門單位的利益,所以眾起而攻之,國強力排眾議,我行我素。那果斷和堅決,態度的強硬,李向東也自歎不如。
至於後一項,卻是齊聲讚好。
有人說,這國強是幹大事的人。
有人說,這副市長的確是選對了。
有人說,換了別人不可能有國強這能耐。
黃卻不以為然。
他說,各人有各人的辦事風格,你當那副市長未必那麽做,但是,我相信,一樣能在短期內辦幾件大事。
他說,你們誰當副市長更好,這是無法比較的。這麽比的人,我認為很無知。它不可能像在工廠可以兩個人同時生產同一樣產品,誰的質量好,數量多,就能把另一方比下去。
他說,如果你當了副市長,你可能會做足一百分,比他更出色。問題是你沒當副市長,你的一百分,你的出色便被埋沒了,誰也看不見,大家看到的隻是他的表現。準確地說,是在你奠定的基礎上的表現。
他說:“當然,那國強也不是庸才,也是辦大事的人。但凡不是庸才,都會新官上任三把火。他這三把火也確實點得讓人為之一振。”
李向東說:“我們還是不議論吧。”
他不想議論太多,因為涉及到具體人,具體事,又是與自己比較,難免會說出一些有人身攻擊之嫌的話。
然而,國強隻當了三個月的副市長。很簡單的一件事,他便栽了。
某派出所公安幹警在夜巡中,發現兩個行跡可疑的人,準備上前盤問時,兩人卻驚慌逃竄,於是,公安幹警合力追捕,並將這兩人扭送回派出所。
審訊中,這兩人承認有小偷小摸前科。再進一步審訊,其中一人希望戴罪立功,供出某一熟人可能與最近發生的幾起入屋盜竊案有關。
公安幹警立即對那小偷慣犯的熟人進行秘密跟蹤、布控、抓捕、審訊,馬上掌握了一入屋盜竊團夥的情況。
公安幹警迅速布下天羅地網,同一時間行動,同一時間將這個入屋盜竊團夥成員全部抓獲。
但是,公安幹警在審訊這個入屋盜竊團夥時,卻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有一失竊戶卻沒來報案,而入屋盜竊團夥成員一致供認在一戶人家盜得錢財近一百萬。
經核實,那失竊戶戶主就是國強副市長。
派出所所長當即立斷,一是封鎖消息,要求參與此案的公安幹警不得向外泄露任何信息。一是與教導員直奔市局,當麵向局長匯報。
這局長知道國強副市長與市委書記的關係,也知道不向上呈報不行,猶豫再三,便趕往市政府,把這難題交給了新市長。
新市長似乎亂了陣腳,反問公安局局長應該如何處理。公安局局長隻好裝聾扮啞,眼光光看著新市長等他做決定。幸好,新市長還是見過一些場麵的,很快鎮定下來,最後,決定和公安局長一起去市委找市委書記,把事情推給市委書記,讓市委書記來處理。
市委書記聽完公安局局長的匯報,氣得臉發紫,敲著辦公桌嚷:“這國強,他到底幹了什麽?”
新市長和公安局局長麵麵相覷,一言不發。
市委書記對公安局長說:“打電話叫紀委書記馬上來我辦公室。”
市紀委書記一進市委書記辦公室,市委書記就命令市紀委書記立即雙規國強副市長。他說:“告訴他,必須把事情說清楚,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
國強副市長很快就崩潰了。
他交代在擔任城郊區委書記期間受賄三百多萬,並有兩百多萬無法說清來源。
國強受賄案涉及幹部十多人,其中包括市委書記身邊的王秘書。
可想而知,市委書記連折兩員大將,遭受沉重打擊。
黃打電話給李向東。他說:“大快人心!”
李向東顯得很冷靜,說:“何必呢?”
黃不明白他的意思,不知是說他何必這麽歡欣鼓舞呢?還是說國強何必貪那麽多錢,但是,有一點他是明白的,李向東一點也不高興。
他問:“你在想什麽?”
李向東說:“不談這事了。凡是有關國強的事,我都不想談。
他替國強惋惜。雖然,他們曾是競爭對手,而且在競爭副市長候選人時,國強用了一些非常規的招數對付他,但是,他可以理解他,為了爭奪某一個位置,誰都會想盡辦法擊倒對方。他李向東不是也想盡辦法要擊倒所有的競爭者嗎?
他一直以來,都認為不管是國強當這副市長,還是他當這副市長都是正確的。國強也是想辦大事的人,能辦大事的人。
雖然,他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但是,誰沒有缺點呢?
他萬萬想不到的是,國強會受賄賂。他為什麽要拿不是自己的錢呢?他要那麽多錢幹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