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八章 蘊藏的堅強
臨下班,陳小雨敲開了李向東辦公室的門。李向東抬起頭問,有事嗎?陳小雨說,我們一起去吃河鮮吧?李向東笑了,說,我怎麽覺得有點怪怪的?今天,陳局長才說要請我吃飯,現在,你又來請我去吃河鮮。陳小雨有些失望地說,既然,我爸已經約你了,那就算了。李向東問,你和你爸不是一夥的?這麽問了,他又覺得不可能。那有父子一起吃飯喝酒玩精彩的?
陳小雨搖頭說:“我不知道他約了你。”
李向東說:“你不隻是請我吃河鮮吧?應該還有什麽事想要跟我說!”
陳小雨便滿臉漲得通紅。
李向東說:“有話你直說,不要搞那麽多名堂。”
陳小雨說:“小倩要來,要來吃晚飯。”
李向東說:“好事呀!她願意來見你,願意來和你一起吃晚飯,說明你們有發展的可能。你硬把我拉去,算什麽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躲她都躲不及。”
陳小雨說:“她是來見你的,想和你一起吃晚飯。”
李向東臉上更嚴肅了,說:“你這是什麽意思,怎麽跑到她那邊去了,什麽時候和她是一夥的了?”
陳小雨忙搖頭,說:“我怎麽會和她一夥呢?我怎麽會跑到她那邊去呢?我始終是你這邊的。”
他說,你聽我解釋,我也是沒有辦法。其實,我知道你不喜歡她,甚至還有點怕她。所以,我想幫你擺脫她,當然,這也是想給我自己創造和她在一起的機會。
他說,你不知道,她要我幫她,要我幫她約你。她知道,她約你,你肯定不會見她,如果我約你,你或許會出來。
李向東聽得有些糊塗,指著椅子要陳小雨坐下慢慢說,他想弄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
陳小雨把小倩那晚喝醉的事告訴了李向東。他說,那晚,他們並沒幹什麽,他並沒有對小倩幹過什麽。但是,小倩還是不想讓李向東知道這事,如果小倩知道他告訴李向東了,她就不會再理他。但是,他又不想隱瞞李向東。
他說:“我不想對你隱瞞任何事,即使是這種很私人的事也不想隱瞞。”
這句話很得李向東的心。當初,小劉就是因為瞞著他,越過他向市(縣)長匯報他搞辦證大樓的設想,才讓李向東心寒的。
陳小雨說:“你知道我是喜歡小倩的,也鼓勵我追她,但是,她卻不喜歡我,所以,她根本不會理我。”
他說,我隻能借故幫她約你,借故為她創造機會和你在一起,這樣,我才有理由和她通電話聊天,和她在一起。
他說,我感覺得到,如果,硬要她放棄你,會適得其反,她是那種越得不到,越要得到的女孩子。我想,隻能讓她慢慢意識到你不喜歡她,才是最好的辦法。
他說,真要這麽做,給你增添許多麻煩,但也會為我創造許多機會,所以,我會盡量做到為自己創造更多機會,又減少你的麻煩。
李向東聽明白了,陳小雨是想通過幫助小倩約他,為自己創造與小倩在一起的機會,通過假裝幫小倩,從而,讓小倩慢慢喜歡他。這個圈兜得可真夠大!
李向東說:“就一定要我陪你們去吃河鮮嗎?”
他說,你就說我暫時有應酬,去不了了,隻好由你陪她。
陳小雨苦著臉說:“她會相信嗎?我擔心她會認為我騙她,下次就不再理我了。”
李向東當然不希望這樣。
陳小雨說:“你看這樣好不好?我和她吃完飯,到對麵那家酒店等你,你露露麵,這就證明我沒騙她,然後,你再說要回來向市長匯報,又可以離開了。”
李向東“哈哈”笑,說:“就這麽辦,就這麽辦。哪一天,你真把那小倩追到手了,你可得好好感謝我。”
他心裏卻想,如果,你真把小倩追到手了,我倒先要感謝你。
這個晚上,李向東一見到小倩,就連連向她道歉,連說,太巧了,正要出門呢,省裏來了人,要陪他吃飯,隻好叫陳小雨陪你了。小倩本是鼓著一包氣的,聽他這一說,氣似乎消了。
她說:“我還以為陳小雨騙我呢!”
李向東說:“沒有,沒有。他早跟我說了,我還想著弄台車去接你呢。今晚趕不趕回去?趕回去的話,我要台車叫陳小雨送你。”
小倩問:“你送我不行嗎?”
李向東說:“等一會,我還要向市長匯報工作呢!”
小倩問:“你又要走?”
李向東看了看時間,說:“不急,還可以坐半個小時。”
小倩說:“你不會真就這麽忙吧?”
李向東說:“我每天都要向市長匯報。上次,我不是也說過要向市長匯報嗎?”
小倩問:“要匯報多久?我在這等你。十點完了嗎?十一點總匯報完了吧?多晚我都等你!”
李向東說:“十點以後,我的時間就不是我的了。我要打電話。”
他說得還含蓄,但小倩應該會知道他說打電話是跟誰打電話,他並不是想要刺激她,他是想要讓她知道,他李向東並不在乎她,要和在乎的女人通電話。
小倩便罵了起來,說:“滾吧!你滾吧!”
李向東笑了笑,便離開了酒店。出來後,他就把手機關了,詳裝去向市長匯報工作。其實,這一天,他都和市長在一起開會,根本沒什麽要向市長匯報的。他回到了他的宿舍,那個靜得能聽見蚊子“嗡嗡”飛的宿舍。
這天,他晉升正處了。正處對許許多多的人來說,是一個不可到達的高度,即使在五年前,李向東也沒想到自己會到達這個位置。對於一個小地方出來的官員,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慶祝的高興事。然而,沒有人跟他慶祝。
他記得,有一次,當班長打電話給他,要他到地級市和地級市委書記一起吃晚飯時,他曾興奮地抱著綺紅,曾對她說,他擁有了這一生中最幸福的兩件事。今天,應該說,他擁有了一件幸福的事,然而,他又失去了隨手可得的綺紅。
他打電話給黃,詢問綺紅的情況,黃說,事情已經基本定了,綺紅不僅是法人代表,且還被初定為肇事者。他說,綺紅很詳細地說了著火的經過,每一個細節都說得非常清楚,而每一個細節都被現場調查證實了。他說,辦案的人說,如果不是肇事者,很難說得那麽詳細,那麽準確。
李向東沒有再說什麽。他已經沒有罵人的力氣了。他很清楚,綺紅已經做了充分的準備,已經想好了要把這一切都扛下來。否則,她不會了解得那麽清楚,說得那麽詳細那麽準確。
他問:“現在,還不準她見外人嗎?”
黃說:“可能還要一段時間,要等案子最後定下來。”
李向東心裏想,即使綺紅的案子定了,他也未必能去看她,至少,綺紅是不讓他去看她的,不想引起不利於他的麻煩。
他想,當初,她想要把失火事件扛下來,真就把這個也想到了?真就見都不想見他了?他想,她還是女人嗎?還是一個愛他的女人嗎?這個女人堅強得真讓他不敢相信。
他對自己說,以前怎麽就沒有看到綺紅這份堅強?
李向東認為自己要重新認識這個女人,這個自己本以為很了解的女人。很快他就發現,其實,綺紅早就蘊藏著這份堅強。一個不具有堅強的女人絕不可能下狠心結束自己曾有過的婚姻,絕不可能離開她熟悉的環境孤身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打拚,隻是,這些年,她的堅強被他融化了。
黃說:“我會想辦法,盡快讓你們見一麵的。”
李向東說:“不要太勉強了,不要弄巧成拙。”
黃說:“會小心的。”
李向東便把電話掛了,半點想告訴他自己晉升正處的興趣也沒有。他想,黃聽了會怎麽樣?替他高興?恭喜他?這種狀況還有什麽值得高興,值得恭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