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打造典型 第三二三章 三十萬

這兩天,張建明又主動打電話給李向東了,主動向他匯報辦證大樓的事。李向東不想聽,他說,我正忙著呢,有時間再說吧。張建明說,寫作班子的人說要來了解情況,你過不過來?李向東說,這些具體事也要我操心,也要我參與嗎?我又沒有三頭六臂!張建明就說,我應該怎麽向他們匯報些什麽呢?主要匯報那些內容?李向東說,當然是說好話,這還要我教你嗎?塑造一個領導幹部的典型,應該說什麽,不應該說什麽,這還用我教你?

張建明聽得出李向東的不耐煩,知道他的態度對他的態度,他一直還在介意他張建不把他放眼裏,介意他通過辦證大樓這塊跳板傍上市長,就不把他當回事了。他想,自己真是命苦,以為傍上市長,可以冷落這市長助理,哪想到,這市長竟是個短命鬼,這下子雞飛了,蛋也打了。

不過,張建明多少也知道官場的遊戲規則,知道他是李向東看中的人,提拔上來的人,有什麽事需要幫忙,找李向東,他不可能不管。他總不能看著他出醜,看著他丟臉。他張建明出醜,也是出他李向東的醜,他張建明丟臉,他李向東也丟臉。

放下電話,他就直接去李向東的辦公室了。早就想去他辦公室了,打電話給他,更多的是想知道他在不在辦公室。張建明敲開李向東辦公室的門,人就蝦米一樣地點頭哈腰,這讓李向東感覺到很意外,想當年,在古兜鎮怎麽就沒見張建明這副德性?那時候,他也是一條衝衝殺殺的硬漢。即使沒看清方向。

他想,人變得真快,尤其是在這官途上走,一日不見,當刮目相看了!

李向東問:“寫作班子的人不是要到你那邊去嗎?”

張建明說:“他們約好下午去。”

李向東問:“找我什麽事?”

張建明說:“想先向你匯報一下,下午要和寫作班子談的內容。”

說著便從手提包裏拿出兩包東西放在辦公桌上,一包是茶葉,一包是上等人參。李向東把人參扔了回去。

他說:“我不用這個。”

張建明說:“也不值什麽錢。”

李向東說:“你要有那心,我想,你還是給楊曉麗送去吧!”

張建明就笑,說:“一定,一定。不過,這包是你的,她的我會再多弄一包。”

李向東說:“你的日子過得很滋潤,出很大方嘛!”

張建明說:“那裏,那裏。隻是你交代我辦的事,我一定努力去辦,一定辦到最好的效果。”

李向東說:“你看看你,有點人樣嗎?”

張建明笑嘻嘻地說:“在領導麵前,我們這些做小的,從來就不把自己當人。”

李向東便很鄙視地看著他,想自己當初真是瞎了眼了,竟把這麽個人不人,狗不狗的家夥弄到這麽個位置了。

張建明說:“我也知道,那個辦證大樓是你的心血,是你的功勞和政績。”

他說,我知道,你把我扶上來,就是希望我把辦證大樓辦好。說心裏話,我也很努力,也真想把辦證大樓辦好。隻是,我剛當了那個辦證大樓主任,門還沒摸著,你就到那小樓屋去了。”

他說,辦證大樓有多複雜,你也不是不知道,幹什麽事都遇到阻力,那阻力,不是我們這種小人物能解決的,沒有市領導支持,沒有市領導撐著就寸步難行,所以,我不得不爭取市長的重視和支持。我是迫於無奈那麽做的。

李向東說:“這些廢話就不要說了。你已經解釋過,重複的話,就不要說了,我不想再聽。”

他說,有話直說,找我什麽事?

張建明說:“我對塑造市長這個典型是有看法的。”

李向東說:“那你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提呀!”

張建明說:“我這不是先征求你的意見嗎?想知道你的態度。”

李向東緩了一口氣,說:“說說你的理由。”

張建明說:“其實,這辦證大樓是誰辦起來的,大家都清楚,都知道。如果沒有你,我敢說,就沒有辦證大樓。現在,這成績怎麽就算到市長帳上了?”

李向東說:“你認為你這麽說,我就高興嗎?”

他說,我告訴你,不管這辦證大樓是誰辦的,是張三李四也好。他是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的,他所取得的成績,都是市委、市政府的。作為一市之長,作為主管招商引資的領導,怎麽能說不是他的功勞!

他說,我也可以清楚地告訴你,一開始,我對辦這個辦證大樓是有看法的,是保留意見的,是市長集力要辦的,你說,這是不是他的政績?

張建明厚顏無恥地笑,說:“你聽我把話說完,聽我把話說完了,你再談你的意見好不好?民主嗎?你也讓我民主民主好不好?”

李向東說:“你說吧!”

張建明說:“本來,我是不想說的,真的不想說。作為一個手下,說領導的壞話是很不應該的,何況,市長又死了,就更不應該說了。”

他說,我對市長的人格是一直懷疑的,一直認為,他這種人格是不是可以當市長,認為他的品行是不是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

他說,他關心辦證大樓,這個你也知道,但是,他的關心是有目的的,他不僅僅想要通過辦證大樓得到他的所謂政績,他還通過辦證大樓得到一種實際利益。

他說,我敬重你,尊重你,正是因為你沒有這種想法,沒想通過辦證大樓得到什麽政績,更沒想過要在辦證大樓得到什麽實際利益。你真的是要幹實事,完全是為招商引資,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張建明把話說到這就打住了。他知道,李向東已經開始注意他的話了,已經聽出來他話裏隱藏著某些內容了。於是,他便等著李向東發問。

李向東看他一眼,說:“你把話說清楚一點。”

張建明這才斯條慢理地說:“辦證大樓剛起步,需要運作的資金,你也清楚,你前期通過市財政,為我們解決了一百多萬。這一百多萬的開支都是清清楚楚的。後來,市長也批撥了一筆經費給我們,我也答應了用這筆經費支付部分尚未清還的裝修款。裝修辦證大樓的總經理是看在你的麵子上,帶資裝修的,所以,我們還欠著他不少的裝修費。但是,市長那筆款一到,市長說,他要有其他的用處,就提走了三十萬。”

李向東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問:“你說什麽?”

他擔心自己聽錯了。

張建明重複道:“市長一下子就提走了三十萬。”

李向東坐了下來,問:“他要來幹什麽?”

張建明說:“我哪敢問得那麽清楚。”

李向東不得不謹慎了,不得不進一步證實張建明的虛實。這可是非同一般的大事。他知道,這將會是一個什麽後果。證據充分,市長這個典型還能打造嗎?要市委書記撤銷這個決定,他又會怎麽看怎麽想?又是你李向東招惹的事。張建明招惹的事,還不也算在他身上?如果證實不充足,會不會還發生一次類似於公路局局長的結論?

張建明似乎看出了李向東的擔心,說:“我有充分的證據。”

李向東問:“什麽證據,是他的簽名?”

張建明說:“他那有那麽傻。他怎麽會簽名,怎麽會留下把柄?財務那的單據是我簽的了。”

他說,三十萬那可不是小數目。

他說,他懂得保護自己,懂得在帳麵上不留痕跡,我也不能不保護自己。所以,我叫他到我辦公室來拿,我事先安裝了攝像機,把他來拿錢的整個過程都錄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