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5章 說自己的事

洪常委戴上老花眼鏡,翻著手裏的筆記本,好一會沒有說話。卻很有條理,一、二、三地向省委主要領導匯報整個事件的過程。他並沒有談到交通局其他那幾個人。畢竟,他們與整頓球賽沒有關係。

省委主要領導連連點頭說:“可以說,李書記到東江市以後,我認為幹得最漂亮的一件事。”

李向東說:“主要還是大家的努力,我和戴市長意見統一,洪常委和強哥方法對頭,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績。”

省委主要領導說:“這事不能虎頭蛇尾,一定要抓繼續,要讓整頓球賽達到預期的效果。”

李向東說:“我們一定會讓領導滿意,讓群眾滿意。”

新聞媒體的記者並不能完全弄明白這些話的內涵,如實向外報道,看得明白的人便知道省委主要領導不僅僅是肯定整頓球賽市場,還暗中肯定了對那幾個人的處理,想有省委主要領導的大力支持,李向東底氣更足了,再想要他“認真考慮”,是很難能震懾他了。

有的人便忐忑不安,甚至有一種等候末日來臨的恐慌。

李向東一點不輕鬆。他請示省委主要領導,那幾個人應該怎麽處理?如何把握那個度?他說,這不僅僅是那幾個人的問題,不僅僅是東江市的問題,如果,他們如實交代,應該會涉及到廳級以上幹部。

當時,戴水平、洪常委都在場。

省委主要領導看了李向東一眼,臉色有些陰。他說,你要把握什麽度?你李向東動手的時候沒考慮過嗎?沒考慮過這會是一個什麽結果嗎?堅持自己的觀點,堅決與這種違法亂紀行為做鬥爭!他說,他們伸手拿錢的時候,非常清楚自己在幹什麽!他們也是受黨教育幾十年的領導幹部,知道自己一旦伸手,就會有什麽結果,既然夠擔幹了,就要敢做敢為!不管案子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李向東心裏卻“咚”地一跳,想省委主要領導並沒有跟他說真話,想自己很不應該當著戴水平、洪常委的麵問省委主要領導這樣的話。難道你要他當著那麽多人的麵給你違反原則的指示嗎?

即使單獨跟李向東在一起,省委主要領導也沒說出李向東想要聽到的話。

他說,你幹得非常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他說,我到東江市,就是向外界表明自己的態度,肯定你的作法,至於以後事態怎麽發展?你看著辦吧!

這個看著辦,讓李向東不知該怎麽辦?

強哥又在B他了,催他是不是應該審問那幾個人?

自從把他們抓了起來,還隻是把他們關押在某一個地方,並沒有進行審訊。李向東很清楚,隻要一審訊,他們就會爆出很多內幕,特別是那個退了休的黨委書記,才關押一天,他的心理防線似乎已經崩潰了,總嚷嚷著爭取主動交代,坦白立功。他要交代什麽?除了他自己貪汙受賄,當然還有別人的問題。

李向東回強哥:“還不急,再讓他們考慮幾天,越冷落不理他們,他們就越有一種恐懼感,越會把自己做過的事想清楚。”

強哥卻不這麽認為。他說:“越給他們時間,他們越會想出為自己辯護的理由,越會想辦法隱瞞一些事實真相。他說,他們很清楚自己罪責難逃,唯一的辦法就是避重就輕,減輕自己的罪孽。他們不是普遍人,反偵查能力都很強,有了充足的時間,我們反而會被動。他說,必須抓住時機,趁熱打鐵!

李向東問洪常委:“下一步,我們應該怎麽辦?”

洪常委說:“省委主要領導的態度很明確,決不姑息!因此,我認為,應該乘勝追擊查個水露石出。”

李向東很不得要領,又問戴水平:“你的意見呢?”

戴水平猶豫了好一會。

他很清楚,李向東心裏也沒底,雖然,省委主要領導的態度明確,但那是他的真正態度嗎?李向東也懷疑那不是他的真正態度,所以,才征求大家的意見。他把包袱甩了出去,說:“是不是征求一下紀委書記的意見?處理這種事,他最有發言權。”

紀委書記卻同意強哥的意見,不同的是比強哥想多了一層。

他說,先審訊,先把事情弄清楚。

他說,我認為,既然走到現在這一步,下一步就隻能這麽走既然下去了。

他說,查出問題,可以分別對待,在我們職責範圍內的,我們可以處理的,按規定要求嚴肅處理。不在我們範圍內的,及時向省匯報,交給他們處理。

戴水平連連點頭,說:“這個辦法好。至少,我們做了我們應該做的事。”

李向東很清楚什麽叫範圍內,什麽叫不是範圍內?範圍內,就是涉及到廳級以下幹部,東江市可以自行處理,涉及到廳級以上幹部,就上交省處理,至於省裏怎麽處理?那就與東江市無關了。

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多少是在推卸責任,把矛盾把問題上交給省委給省委出難題。省委處不處理?不處理,似乎不行。處理的話,省委主要領導就要承受來自上麵的壓力。他會不會責怪你李向東呢?會不會說你李向東給他添麻煩呢?你李向東遇到各種來自省裏的壓力,都有一種招架不住的感覺,省委主要領導也有掌控不住的範圍,也會有招架不住的感覺。

很快,省紀委書記也到東江市來了。

他並沒有太驚動,隻是跟東江市紀委書記打招呼,但目的很明確,隻是了解那幾個人的情況。聽了匯報,他很讓人玩味地說了一段話。他說,懲治**是必須的,也是你們東江市當務之急,但千萬不要忘記,穩定應該放在第一位,如果,懲治**影響了穩定,影響了發展,那就適得其反,得不償失!

李向東心裏一下子豁達了。

他知道,紀委書記傳達的應該是省委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有些話,省委主要領導是不方便說的,如果,上麵人反對紀委書記這種作法,還有退路,省委主要領導可以出麵否定他的說法,反之,省委主要領導把話說絕就沒退路了。

怎麽保持穩定?

這就看紀委部門怎麽技術處理?怎麽審訊了?

你必須交代問題,但是,你隻能說自己的問題,不要談別人的事。組織上更說證據,你說你給了某某好處,有證據嗎?有證人嗎?沒有證據沒有證人就不要亂說。有證據有證人的交代,我們歡迎,但沒證據沒證人的交代,就有可能是為了開脫自己的憑空捏造。這反而會罪加一等。

類似於給予上麵人好處的事,怎麽可能有證據有證人?

審訊是有筆錄的,記錄的人不可能把你說的話都記錄下來,更多還是概括性地記錄,於是,一些涉及到其他人的問題就有可能被概括掉了。等到叫你簽名的時候,你覺得還有些事情沒記錄全,想要提出異議,這才發現,其實,不把那些記錄進去,似乎對自己也有好處,至少,減輕了自己的某些罪行,便什麽也不說手顫顫地把名簽了。

於是,送到李向東辦公桌上的審訊都很幹淨。於是,李向東鬆了一口氣。該定罪的定罪了,卻沒涉及到其他人。你是罪有應得,你就一個人死好了,誰叫你栽了,你栽就栽了,別再給別人添麻煩,別再節外生枝!

當然,這種審訊的形式是秘密進行的,即使強哥很不滿意這麽做,但也不敢向外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