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卷 兵不厭詐 第1265章 不關你們事
台商老婆見了台商,有一種見到救星的喜出望外。在來教育局之前,她還有一種高度的責任感,還有一種為二河市城區各學校學生家長討還公道的使命感,這會兒,她才現,並不是那麽回事。一到教育局,她就隻是傀儡了,別人都把她的話搶走了。那些像她一樣的學生家長,仿佛昨天被綁架的是他們的孩子,仿佛他們才是來向教育部門討還公道的。還有那些記者,總像審犯人似地問這問那。
他們問:“你是受害者的母親嗎?”
她說:“是的。”
他們問:“在綁架事件中,你的孩子遭受了多大的傷害?”
她說:“綁匪罵他打他,把他關在黑屋裏,還綁手綁腳,封了口,一整天,滴水未入。”
他們問:“你帶孩子去醫院驗過傷嗎?”
她說:“驗過。
”
他們問:“結果怎麽樣?孩子是不是傷得很重,是不是要進行搶救?”
她說:“這倒沒有。醫生說,隻是皮外傷!”
他們說:“你不覺得這其中可能潛藏著某種陰謀嗎?醫生受到了某種暗示,或者威脅,因此,才說出有違於職業道德的謊話?”
她搖頭說:“我不明白你們說什麽?”
他們說,你太善良了,太容易相信人了。你就沒想過,如果,你的孩子因為這次綁架,身心受到種種傷害,這對教育部門,對政府是非常不利的,他們完全有可能互相包庇,製造假象,謊說你孩子沒有受傷,從而推卸自己的責任。
他們說,作這一個母親,你應該為孩子多考慮,應該慎重,不要輕易說孩子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有許多傷害,一時半會是看不出來的,身體上的傷害還不算什麽,孩子身心遭受的傷害,綁架在孩子單
純的心靈留下的懼怕,這種陰影,有可能會影響他一生。
她好迷茫,感覺自己不是一個好母親!
他們問:“你孩子是在哪被綁架的?在學校內,還是在學校外?”
她說:“在學校外。”
他們問:“這是孩子親口說的嗎?”
她說:“是他親口說的。”
他們說:“孩子有沒記錯呢?孩子受到驚嚇,一時想不清楚也是有可能的。”
她說:“好像綁匪的供詞也證明了這一點。”
他們問:“為什麽說好像呢?是不是有的綁匪說,他們是在校內實施綁架的?”
她說:“我是聽我老公說的。”
他們問:“你老公看到綁匪的供詞了嗎?”
她說:“沒有。他是聽警察說的。”
他們說:“警察的話也能信嗎?就像醫生的話一樣,也是不能完全相信的。你沒感覺到嗎?在整個綁架事件中,政府把責任推得幹幹淨淨。為什麽呢?他們要推卸責任,他們要盡量減少給予孩子的賠償。你認為,在這個事件中,政府要給予多少賠償才合理呢?”
她說:“我不需要賠償,我隻是覺得,應該讓教育部門,或者政府能重視這件事,加強對學校周邊的管理,讓我們家長放心,讓學生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他們說,我們知道你不缺錢,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再生綁架案,其他的學生家長需要賠償時,政府會參照解決你的方法來解決,這樣,對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是不公平的。
他們說,你也知道,你不是為了自己才向教育部門,向政府討
還公道,你是在為所有的學生家長討還公道,因此,你不能因為自己不無缺錢,就可以不像政府索要經濟賠償。
這時候,她感覺自己似乎掉進了一個陷阱,似乎成了別人為難政府的工具。她很清楚台商對政府的態度,他是從不說政府一句壞話的。她想脫身似乎是不可能了,當市政府、教育局長要與受害者家屬對話時,她便被許多擁護者推進了會議室。
她現自己很無奈,很無助,雖然,身邊都是她的支持者。但她要的不是這種支持,要的不是站在政府對立麵的支持。她現,她已不能代表所有的學生家長,甚至於不能代表自己。太多太多的熱心人已經代表了她,說出了其實是他們想要說的話,向政府提出了其實是他們想要政府提出的要求。
丈夫的出現讓她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女人,一個非常孱弱的女人。她其實更需要他的支持,別人的需要根本算不上是支持。她站了起來,她想說,你帶我回家,我要回家!
然而,丈夫卻說:“你跑到這來幹什麽
?你丟人不要臉沒關係,把我的臉也丟得努盡了。”
他一揚手,給了她兩個響亮的耳光。她還沒反應過來,丈夫便揪著她的頭,拖死豬似地要把她拖出去。她身邊的人“哄”一聲圍上來。
有人問:“你為什麽打人?”
有人指著他鼻子,很有些威脅地說:“放開她,你立即放開她!”
台商說:“我不放開又怎麽樣?她是我老婆,我想打她就打!”
台商夫人“呼”一聲站起來,攔在台商身前,對那些責問他的人說,你們不許碰他!你們不許碰他!她嘴角掛著一絲血,頭蓬鬆,卻一點也不含糊。那些人全被鎮住了,怎麽也想不到,這時候,她還那麽袒護這個男人。
副市長對台商老板說:“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有什麽事不能說清楚嗎?非要動手打老婆?”
台商說:“這不關你們政府的事,這是我的家庭私事。”
他指著那些學生家長和記者說,也不關你們的事!
相機的閃光燈又不停地閃,他用手攔住自己的臉,說,不要照,不要照,你們不準照。記者哪聽他的話,還是不停的照,他便手一掄,把近前的兩部相機拍打到地上了。這還得?記者們抓住他不放,問他是誰派來的?為什麽幹擾他們采訪,為什麽阻止新聞采訪自由?
台商是好欺負的?
他說,你們這是什麽采訪?什麽新聞自由?你們隻要你們的自由,為什麽不問問我的自由?你們侵略我的肖像權,幹涉了我的個人**?
他說,你們這些學生家長都看見了,他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擅自拍照我和我老婆的相片,擅自拍照我打老婆的鏡頭。
他說,市長局長你們也看到了,你們不但要保護我們
這些投資商的投資權益,也要保護我們最根本的人權權利!
跟他台商耍無賴,他還從沒怕過誰!你們這些記者可以為難老董,為難政府,但你們別想在我麵前耍無賴!他指著那些記者說,你們一個都不準離開,凡是拍照到剛才鏡頭的,都必須給我刪除掉。
有人說:“你打人對嗎?你打老婆也是犯法的!”
台商說:“這事輪不到你說話。我老婆不告我,你們沒權告我。”
他問老婆,你告我嗎?老婆搖頭。他便笑著說,你們都看見了,我們兩老婆打打鬧鬧是一種情趣,與你們外人無關,但是,你們在沒有征得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拍攝我們的照片,是犯法的,我們完全可以把你們告上法庭。
台商這一攪和,風向便轉了,矛頭直指那些記者。要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是外商,是台灣投資商,那些不可一世的記者們知道他的身份後,知道自己闖了禍,臉色都變了。再也沒人去想學生
家長討回公道的事,隻想著快快離開這是非之地。
剛才還有些後悔自己沒能擠到前麵去,沒能與當事人零距離接觸的記者們,這會兒倒慶幸自己好在離得遠,相機沒被台商撥拉到地上。
(鮮花鮮花鮮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