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8章 英雄末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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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爽通過研究發現,文強的仕途之路和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正好相反。(_)陳良宇是先慢後快,最後快得他自己有些找不著北了。他第一個13年,從一般同誌渾到副科級。第二個13年從副科級一路坐火箭升到了副國級。他第一個階段太慢,第二個階段又太快,心理上很難適應。

文強則相反,他是先快後慢。快的時候讓他興奮,慢的時候讓他失落。他的心理同樣適應不了。

李大爽得出的結論是,人還是自然成長最好。

1980年,文強四川省警察學院畢業後分配到原巴縣公安機關工作。由於他表現不錯,業務較強,仕途順暢。1984年,他被提升為巴縣公安局副局長,半年後又被任命為巴縣政法委副書記。1985年他再次獲得提升,被任命為巴縣縣委副書記,分管政法工作。一年多的時間實現多級跳級,由一名普通的民警一躍而升為縣委副書記。這一年,他還不到30歲。

1992年10月,文強調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這一年,他37歲。從此開始了在重慶市公安局掌握實權16年生涯。

期間,1997年重慶直轄,文強升任市公安局副局長,2000年提任正廳局級偵察員,直至2008年調任重慶市司法局長。

按照重慶市公安局的官員任命傳統,是由市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另設一位常務副局長主持公安局的日常管理工作。文強在悔過書中提到的“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擔任副局長”指其中有兩次機會提拔他為常務副局長,但是最終都與他失之交臂。

李大爽專門進行了分析,文強從一名普通民警幹到重慶公安局副局長用了12年,而他在副局長這個位置上卻一直幹了16年了。

文強自白:自己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工作沒少幹,提拔總沒有機會。甚至“下下級”的幹部不斷受到提拔重用,心裏產生失落感,特別是隨著自己年齡增大,提拔機會不大了,就“升官”不成亂用權。

2000年,文強升任正廳級偵察員,此後10年再無升遷,這讓他從此以後一切都不免有了點走下坡路的味道了。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兒子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在社會上聽到父親出事的消息。有時候還在天涯論壇上看到。兒子去問父親,爸爸說,我親手簽的死刑都有幾十例了,還不說判重刑的,這些事你不可能較真。

兒子於是習以為常,也愈發堅信,“幹得越多,錯得越多”。

也是這個千禧年,愛打牌的稅務局公務員弟媳婦謝才萍開始惹禍。這段剪不斷的親緣關係,成了文強最後十年裏最大的“拖油瓶”。

一天晚上,文強回到家裏發火,說謝才萍和文斌在外麵與和黑社會老大王平開賭場,被舉報了,叫老婆周曉亞去問一下謝才萍。

謝才萍卻電話裏辯稱,我們是正規茶樓還有西餐的。

而後不久,瞅準文強不在的時候,謝才萍直接來到家裏,二話不說扔出兩萬就走了。

熟悉文強的人都知道,文強隻收熟人的錢,收錢必辦事,而周曉亞卻是來者不拒。

之後,謝才萍每到一個地方新開賭場都給周曉亞打電話,希望她吹吹枕邊風。作為報答,謝經常給周買買衣服,或者紀梵希的手提包。

拿了錢,周曉亞曾私底下去跟陳濤和趙利明打過招呼。這兩個警察跟文強很熟,周曉亞出麵,希望他們更買賬些。

直到2005年11月28日,在觀音洞開賭場的謝才萍終於事發。

謝才萍被抓的那天淩晨2點,文強家裏的電話響了。弟弟文斌打來說,謝才萍被抓到渝中分局去了。

謝才萍的被抓,可以看做上頭給文強的一個信號。那兩年社會上關於文強弟媳開賭場的舉報滿天飛,隻是文強不當回事。

中途,周曉亞曾私下去找渝中分局副局長幫忙,結果別人說,幫不上忙。再托趙利民去找這個副局長,對方答,刑事案件,已經進入程序了,沒有說情的餘地了。

最終,謝才萍因賭博罪在看守所被關了5個月,還登了報。出來之後,她渝中區稅務局的工作也丟了。

2006年,謝才萍出獄,想給文強電話道歉。文強隻對謝才萍說了一句話就把電話扣掉——“你個***把我害慘了!”

謝才萍的被抓,對文強的政治前途影響極大。當時,文強要提拔當重慶高院院長,組織部都已經找他談了話,經曆此事,提拔最終泡湯。

文強一度氣得想登報,要和文斌謝才萍斷絕關係。他在親戚聚會時見到謝才萍就罵,少給我惹點事!

沒兩年,收不了手的謝才萍捅了更大的簍子,這幾乎要了“保護傘”文強的命。2008年8月,一名偵查謝才萍賭場的警察,被其手下的“馬仔”扣了5個多小時,最後裝進麻袋,丟在了賭場幾十公裏開外的野地。

謝才萍跑了,成了網上通緝犯。

文強自白:對金錢的追求越來越狂熱……對極端享樂的追求,把追求花天酒地,極端享樂作為人生的目標,長期我行我素。

文強最大的質變發生在2006年。那時候,他自知晉升高院院長無望,於是開始整日花天酒地。

陳濤供述稱,2006年開始,他們成了四兄弟,私下按年齡分大小,文強大哥,黃代強二哥,陳濤老三,袁元老四。

袁元,四十多歲,早前有一家物流公司,專做長安汽車物流,最近幾年在渝通賓館開了一個纖哥夜總會,後來改名叫a佳國際。

平時,他們喊文強“老板”或者“大哥”。

四兄弟一起耍的時候喜歡吃飯,ktv,打牌,一般“鬥地主”、“壓金花”。自己人打,一般50元的價,一次輸贏幾千塊;跟外麵的老板打,就是100元的價,有時500的底,一般有幾萬塊輸贏。

被審訊時,黃代強對文強的評價是,吃酒,唱歌,陪女人,且對女人很大方,從不避諱。

一直搞刑偵工作的黃代強和文強是2000年認識的。從2005年到2008年,每年春節和文強生日,黃代強都會給周曉亞一萬元的紅包,此外,還有一塊一萬二的歐米茄手表。

文強嗜酒,書架上、酒櫃裏滿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瓶瓶罐罐。他總對兒子說,留著以後你結婚用。他愛喝“飛天茅台”,場麵上喝,家裏也喝,一斤白酒都喝得下,而且不會醉。

席間,薄酒下肚,文強便擺他的人生經曆,說他二十多歲當什麽,三十多歲又當什麽,最終就說到,張君在我腳下!

據黃代強已知的,文強有三個固定*:40多歲的沈某,還有30多歲的蒲某和“燕子”。不包括現已辭職的重慶市經偵總隊長陳光明,和被*的巫某某。

文強私下跟黃說,燕子是某元帥的孫媳婦。但黃代強總覺得燕子像騙子。一次,他托燕子從香港代購lv的男士西服錢夾,後鑒定發現是“歪貨”。燕子還打著文強的旗號辦事,直接打電話給黃代強讓關照進了看守所的誰誰誰,典型的二老板作風。

也許文強更能從與四兄弟的過往裏,找到把張君踩在腳下般的滿足感。

有人回憶,ktv唱歌時,文強一張口,黃代強和陳濤就像維護秩序一樣,喊別人安靜。還有一次在豪城唱歌,陳濤臨時買了一束鮮花,進房後,單膝跪地,把花獻給了正在唱歌的文強。

但跪地獻花的陳濤,也是最讓文強失望的兄弟。

2004年,陳濤在江北分局,提拔江北分局副局長失敗,文強電陳:陳濤,你是啷個在為人喲?我想提拔起來的人,還從來沒有提拔不起來的,你們江北分局的局長、政委跑到朱明國那裏堅決反對,你簡直是在丟我的臉。

當年12月,文強就將陳濤調到了市局治安總隊一支隊當支隊長,方便差遣。

2007年,陳濤想升官,一次性送了文強40萬。後來,他被確定為治安總隊副隊長的擬任人選。當時他在涪陵處理突發事件,收到文強短信,沒有字,隻有一個“!”他不懂文強的意思,就打過去,文掛了沒接,他又發去短信,“大哥,有什麽指示,請明示”。過了一會,文強又回了三個“!”

但不久,文強就和陳濤鬧僵了。

2008年初,市公安局長劉光磊帶隊去香港學習“處突”,劉的秘書夏小平私下問陳濤,是否經常去勁力酒店吃飯,陳說偶爾,夏小平提點說,你注意點影響。陳濤隻把這話告訴了黃代強,但這事還是傳到文強耳朵裏。文強生氣了,之後吃飯,再沒叫過陳濤,陳濤去了現場,文強也不讓陳敬酒。文強罵陳濤是“叛徒”,不懂得報恩,爾後疏離了。

文強在警局的兄弟裏,趙利民算個另類。趙屬於警察係統內少有的附庸風雅的人,別人求人直接送錢,而他除了送錢還送字畫。

2008春節,趙利民給文強送了一幅畫。文打開一看落款是張大千。當時就覺得是贗品。周曉亞說,是真的,有鑒定書。

這幅畫之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在一審中,檢方認定,文強收受的張大千“青綠山水畫”為真跡,價值為364萬餘元。在二審中,法院邀請國家文物局專家進行了鑒定,專家的鑒定結果是:文強收受的“青綠山水畫”為普通贗品,且非高仿品。隨後,文強案涉嫌受賄總金額從1625萬,降為1211萬元。

趙利民也曾送過馬當一幅畫,說是韓美林的《馬》,後來馬當請韓老鑒別,韓說不是他畫的。

四兄弟裏,黃代強和文強尤其死黨,黃甚至充當“保險庫”,代管文強過百萬的現金。

而最終,也是黃代強牽出的王天倫一案,讓兩弟兄深陷泥潭。

王天倫老早就在重慶市公安局的涉黑名單裏。2003年,他的手下在合川收豬犯了命案。後來上訪者鬧到了全國打黑辦,打黑辦批示這是一起家族式的欺行霸市的涉黑組織案。

王天倫托關係找到黃代強,希望此案照普通命案來辦。黃代強為難,說此事幫不了,隻有找老板文強或者郭文進。當時,郭文進是市局刑警大隊副隊長負責1支隊,黃代強負責3支隊。前者主辦涉黑案件,後者主辦命案。

王天倫清楚此案如按涉黑辦,他將凶多吉少。他拿出50個來托關係平事,當時文強收到20個,黃代強收了10個。這個灰色語係裏,“個”就是“萬”的意思。

後來的故事是,文強、黃代強擺酒請刑警隊長王誌勇吃飯,王天倫在場。喝酒中,文強又擺他的人生經曆,王誌勇不小心插話,惹得文強生氣了。

文強大罵王誌勇,你馬上要當總隊長了,不是我你屁都當不了。

王誌勇沒有接話,飯局不尷不尬。

吃完飯出門,文強又拍著他的肩膀說,你這段時間要低調,不要火爆爆的,組織正在考察你。隨即問起王天倫的案子。文強說,“代強想上這個案子”。

王誌勇回去後很窩火,隨即把負責該案的郭文進找來,把文強罵他的事說了一遍。問郭文進有沒有膽量把這個案子辦下去。郭說當然有膽量,隻要你敢查下去我就敢查。這件事自此成為文強事發的導火索。

為了搪塞文強,他們決定把王天倫團夥涉及命案的部分交給黃代強分管的三支隊來辦理,涉黑這部分繼續查。

第二天,王天倫案到了黃代強手裏。不久,黃代強因證據不足命令放人。當時合川縣公安局長周安華簽字放人的時候手在發抖,說,殺人案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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