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讀萬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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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針對四川等地的搶險與災後重建工作成為了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作為中央巡視組,目前也不再到各地去巡視了。他們現在搞的是室內的案頭工作,整理一些材料,研究一些製度。作為中央巡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的吳天然,這個時候,也可以靜下心來讀一讀書了。
特別是王聰聰已經去四川救災一線了,吳天然也把吳克非在幼兒園裏的生活改成了月托。這樣以來,吳天然就有了大把讀書的時間。
如前所述,到北京的這兩年,吳天然在自己的業餘時間,除了研讀李瑞環同誌的幾本哲學著作外,他還有一個更大的工程。那就是要幾年的時間,把中國的二十四史通讀一遍。
吳天然能下這樣一個決心,也是受到了李瑞環同誌刻苦讀書的影響。當然了,吳天然自己本身從小就是一個讀書的種子。吳天然來到中組部以後,接觸到了不少的高級領導幹部。他有一個體會,那就是越是能力強的領導人,越是愛讀書、愛思考。是啊,沒有一個讀書——思考——聯係,再讀書、再思考、再聯係的反複過程,一個人怎麽可能會成長、會成熟呢?
吳天然已經下了決心,一年看不完就兩年,兩年看不完就三年、五年,直到看完為至。
讀史可以明智,以史為鑒賞,可以知興替。二十四史總共3249卷,約有4000萬字。它記敘的時間,從第一部《史記》記敘傳說中的黃帝起,到最後一部《明史》記敘到明崇禎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後曆時4000多年,用統一的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經過一段時間的堅持,吳天然終於把“前四史”研讀了一遍。前四史是二十四史的精華:包括《史記》(漢?司馬遷)、《漢書》(漢?班固)、《後漢書》(南朝宋?範曄)、《三國誌》(晉?陳壽)四部煌煌巨著。
四部史書看下來,吳天然覺得真的有一種蕩氣回腸、心明眼亮的舒暢感。特別是對於司馬遷用畢生心血所著的《史記》,吳天然更是連讀了5遍。
對於前四史,吳天然一邊讀還一邊寫讀書筆記。在閱讀的過程中,他就發現在魯迅先生的雜文中,有很多史料,就是出自於前四史。對於《魯迅全集》,我們已經知道,吳天然在上大學的時候就通讀了一遍。參加工作後,他又讀了兩遍。在讀史的過程中,吳天然又想到了久違了的魯迅先生。
在讀罷前四史,吳天然就又簡單地翻閱了一下《魯迅全集》。這一次,他還花了一些時間,對魯迅先生一生的收入情況進行了統計。他發現,魯迅並不想很多人想像的那麽貧困。就他目前的經濟現狀講,還遠不如魯迅先生富有。
那麽魯迅一生究竟掙了多少錢呢?沒有人精確統計過。但通過《魯迅全集》,吳天然基本上算清了魯迅24年的收入帳,魯迅先生的收入來自下列四方麵。
(1)公務員收入。
民國一成立,魯迅就應蔡元培之召,擔任教育部公務員,時間長達14多年,這是魯迅在北京時期的正式職業。他的名義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貼60銀洋;8—9月,每月“半俸”125銀洋;10月後定薪俸220銀洋;1913年2月後薪俸240銀洋,12月後僅有九成即216銀洋;1914年8月薪俸增為280銀洋;1916年3月後增為300銀洋。
1924年1月(民國十三年一月)重繕之《社會教育司職員表》載有周樹人應得四等三級“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銀洋。但是20年代以後教育部經常拖欠,實發23即平均月付200銀洋左右。
(2)教學收入。
五四運動以後魯迅除了供職教育部以外,還先後在北京八所學校兼課,時間長達六年(1920—1926)。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學蔡元培校長聘請,兼任北大國文係講師,同時又兼任高等師範學校(後為北京師範大學)講師,每周各一小時,講授《中國小說史》月薪各18圓,共36大洋。魯迅兼職的其他六所學校是:世界語學校(1923年開始,月薪15圓)、女子師範學校(1923年開始,月薪13圓5角),中國大學(1925年,月薪10圓);黎明高中(1925年,月薪6圓),大中公學(短期),另有一處“集成國際語”學校是義務講課。
但當時北京各校經常拖欠薪金。從1921年4月以後《魯迅日記》才有“往高師校(北京高等師範)取薪水”的記錄,9月以後才有“往(北京)大學取薪水”的記錄。1921年《魯迅日記》載收入講課費52圓(並非全部);1922年日記缺失;1923年《日記》載收入講課費129圓。1924年《日記》載收入講課費808.5圓;1925年《日記》載收入講課費728.3圓。其間他去西安講學一個星期,得講學費300圓大洋。
1924年在魯迅的經濟生活中是一個轉折點,他的年收入構成中,第一次出現了本職收入(教育部薪水)少於業餘收入(講課費及稿酬、版稅)的情況。業餘講課和寫作收入占59%,超過一半;而本職收入僅占41%,也就是不到一半。
1926年8月魯迅離開北京赴廈門大學,由林語堂推薦專任廈大國學院研究教授,月薪國幣400圓;1927年2月魯迅在廣州中山大學受聘擔任文學係主任兼教務主任,月薪國幣500圓。
(3)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收入。
從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整整四年又一月中,由蔡元培推薦,魯迅受聘為“大學院”特約撰述員,得月薪300圓大洋(1929年1月起《魯迅日記》中改稱為“教育部編譯費”,實質上是一回事)。由大學院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個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計14700圓大洋,折合黃金490兩。
(4)寫作、翻譯和編輯收入。
1907—1908年曾有《人之曆史》等多篇論文在東京《河南》雜誌發表,稿酬約為千字2銀圓大洋,共約得100銀圓;他和二弟周作人一起翻譯外國小說也得到大約200銀圓左右的稿酬,主要貼補家用。
但是1918年魯迅在《新青年》上發表小說、詩歌、論文、雜感,都是不計稿酬的無私奉獻。到1923年他的日記中才開始有收入稿酬的記載。
後期魯迅在上海生活,“賣文為生”也就是作為自由職業者,依靠版稅、稿酬和編輯費。一開始北新書局每月支付給魯迅的版稅是國幣100圓和《奔流》雜誌編輯費100圓;他在報刊發表文章的稿酬為每千字5—15圓,魯迅每月收入至少500圓,生活比在北京時寬裕得多。但是北新書局經理克扣大筆版稅,1929年8月魯迅找律師與之談判,維護了自己的著作權,索回兩萬多圓應得版稅。
到1932年“大學院”津貼撤銷以後,版稅和稿酬成為魯迅主要經濟來源。
上麵隻是對魯迅先生收入的羅列,吳天然經過匯總,把整個統計結果做了一個小結。
1912年春—1926年夏魯迅在北京期間,共收入銀洋大約41000圓(1922年日記殘缺、為估計數),月平均245圓;1926年夏—1927年秋魯迅在廈門和廣州期間整一年,共收入教學費國幣5000圓,月平均417圓;1927年秋—1936年在上海期間他共收入國幣(法幣)75278元4角1分,月平均697圓。
那麽,按照實際購買力計算,魯迅24年的收入相當於今天人民幣多少錢呢?根據曆史資料換算,1912年一塊銀洋約合今人民幣40元,1927年1圓“國幣”約合人民幣35元;1936年1圓法幣約合今人民幣30元。
這樣換算下來,魯迅的收入情況就比較明白了。
魯迅前期(北京時期)是以公務員職業為主,14年的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164萬元,平均月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9000多元;中間(廈門廣州時期)1年專任大學教授,年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17.5萬元,平均月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1.4萬多元;後期(上海時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9年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226萬元,平均月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兩萬元以上。
若不計入1922年的收入(日記缺失),則23年間共收入119873.3圓,相當於今人民幣408萬元以上。
(如果還不是很清楚,可以這樣粗略地算:魯迅24年的月工資平均為500大洋,約合今天的1.5萬元。月工資1.5萬,基本上是省委書記王國慶的兩倍了。)
從公務員到自由撰稿人,魯迅先生完全依靠自己掙來足夠的錢,超越了“官”的威勢、擺脫了“商”的羈絆。值得注意的是,他作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過他作為公務員年收入的兩倍。
錢,是他堅持“韌性戰鬥”的經濟基礎。魯迅為了寫作、譯述、教學、研究等購置的圖書就達到1.6萬多冊(幅),24年**計耗資1.3萬多銀圓,相當於今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占他總收入的19左右。……然而,他有了那麽多的金錢之後,卻絲毫不為金錢所動,而始終保持勤儉奮鬥的本色。
吳天然覺得,離開了錢的魯迅,不是完整的魯迅、更不是真正的魯迅。
令吳天然感到欣慰的是:魯迅以他的腦力勞動所得,總收入相當於今人民幣408萬元以上,成為名副其實的“中間階層”,即社會中堅。
從“而立之年”以後的24年間,魯迅平均每年相當於今17萬元人民幣、每月9000—20000元人民幣的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庫門樓房的寫作環境。在殘酷無情的法西斯文化圍剿之中,魯迅能夠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堅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獨立人格,這使他永遠成為文化人的榜樣。
當然了,魯迅手裏的這400多萬元可不是那麽容易得來的。
魯迅一生的著作和譯作近1000萬字,其中著作600萬字(含雜文集16本),輯校和書信400萬字。
能作一個獨立的自由撰稿人該有多好,可惜他吳天然今生今世是無法獨立,也無法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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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 讀萬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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