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禁入(3)
秦彥第二天一清早走出家門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到公司請假。
然後他走進小區的保安室,要求查看前一天的出入登記,他隨便編了一個小小的借口,再隨便向保安們撒了幾隻中華煙,他就隨便地翻開了那本厚厚的登記薄。
他在登記薄上很輕易地查到了那家速遞公司和速遞員的名字。
順風快遞,周強。
一個泛濫的公司名,一個泛濫的人名。
他來到這家公司,找到了周強。
周強是一個黑黑瘦瘦的小夥子,精神矍鑠,記憶力強大,衣著單薄,語言貧乏,他能夠記起委托他的送禮物的是一個漂亮女人,她在一家快餐廳將包好的禮物交給他,並且要求他在送的時候嚴格保密——但現在很明顯已經屬於送後期,不屬於他的承諾範圍,所以他可以毫無保留的說出一切(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秦彥硬塞給他的一百元小費)。另外,除了漂亮這個形容詞外,他還搜腸刮肚地找到了水靈靈的大眼睛以及尖尖的下巴這種小學生用語,雖然依照這些描述可以從大街上抓出好幾千號嫌疑者,但並不妨礙它們在秦彥的內心掀起驚濤駭浪。
除了上述信息,秦彥的一百元沒有買到更多的內容。
他失魂落魄地驅車來到了東郊的公墓。
墓碑上女人的照片依舊栩栩如生。她的明麗在一片層層疊疊的灰白起伏中依然不可方物,宛如生時。她的臉,和欣欣的玩偶一模一樣,甚至包括她的眼神。
墓碑上有她鮮紅的名字:殷若薇。
殷紅如薔薇。
女詩人李季蘭曾詠過薔薇:深處最宜香惹蝶,摘時兼恐焰燒春。殷若薇,人如其名,便是這樣一個女人。
秦彥的背,已經被汗水滲透了。
他一直知道她葬在這裏,可是這是他第一次來看她。他們的見麵永遠不為人知。生如是,死也如是。
她曾是他為一家化妝品公司選的廣告模特兒,原本以為他不過是她攀爬途中的一根青藤,她不過是他逢場作戲中的又一次豔遇,卻不想兩個看得如此透徹的人居然莫名其妙地跌進了愛情的網,在不知不覺中將這番曖昧的生命延長了整整三年。
這三年,他為她了斷了無數情債,隻有餘力在她與妻之間周旋,而她,則甘心情願放棄了攀龍附鳳,隻安心在他為她租下的公寓裏做一個等待的小女人,在家裏的時候,她總是會穿一身紅色的旗袍,她說這樣她就會覺得自己是一個等待新郎的新娘,等的時候心裏就隻有甜,沒有苦。
說到底,他並沒有失去什麽,無非是金錢上的支出和行動上的不便,遠不能和她為他的付出和犧牲相提並論,他心底是感激的愧疚的,同時也是滿足的,他也想過就這樣天長地久算了。
可是歲月與習慣收斂了他的心卻膨脹了她的心。
她向他攤牌,要求名分,要求活在陽光下,他驚呆了,幾乎一走了之,到最後卻總是仍舊留戀她的癡纏,在她的哀求和妥協下又回來,過一段平靜的日子,然後再一次攤牌抗拒與妥協,周而複始。
然而這一次不同,那是無數次累積過後的決絕,連他自己都再也找不出借口來推搪。
這一次他必須做出決定。
可是他憎恨這個決定權在他的手裏。
他回到家,女兒守著生日蛋糕,她在等他回來和她一起吹蠟燭。
妻子的臉上一片平靜。
於是他什麽話都不敢說。
女兒吹滅了蠟燭,然後對他說:“爸爸,我許的願望是,每年生日你都能和我跟媽媽一起吹蠟燭,永遠永遠。”
他不知道這是不是妻子李藝的傑作,她深知女兒是一個無堅不摧的武器,他遭遇這件武器,隻有投降一個結果。
不過無所謂了,在那一刻,他覺得既震撼又輕鬆,因為他已經把決定權讓給了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