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四章 闖蕩(10)

“好啊,他對我好,隻要回來,就好得不得了,在床上能把我折騰死——啊呀,有毛毛蟲在,姐嘴上沒把門兒的,有些話****——他跟個瘋狗、跟條狼似的,不知哪兒來那麽大勁,要老娘陪他玩很多種花樣。**的隻要一走,十天半月不回來,把老娘‘旱’死,跟守寡一樣。”

“你太沒出息,離了男人活不成。”張秋秋調侃郭楓。

“你說得對,姐現在如狼似虎,想男人想得厲害,想得活不成了。嘻嘻嘻,毛毛蟲不許笑話姐,狗日的海嘯以後還這樣,我也不給他守著,弄一大堆綠帽子給他戴。咱這種人,不能把自己太當人,我想幹啥子就幹啥子,誰能把我咋了?秋秋你說我是瘋子,也對。今兒晚上,我要把毛毛蟲領到我那裏,調教調教這個啥也不懂的瓜娃子。毛毛蟲你敢不敢跟姐去?……秋秋你少瞪眼,毛毛蟲也不是你男朋友。”

“你說啥,敢不敢的?”葉毛醉眼朦朧,有幾分糊塗。

“姐想讓你到我的新家去參觀參觀。”郭楓換一種說法。

“行啊,秋秋去我也去。”葉毛說。

“幹啥子非要秋秋去?”

“秋秋去了就……就是朋友在一塊兒,光你和我,就……就說不清了……”葉毛還沒有醉到很糊塗的境地。他這樣說,張秋秋報以讚許的目光,而且做鼓掌動作,隻是沒拍響。

“行,咱仨都去,馬上走。”

幾個人打的到了郭楓的“金絲雀籠”,是一套大約150平米、三室兩廳一廚兩衛的房子,裝修也很時尚。葉毛讚歎說:“楓姐,你這房子真大,真漂亮!”

郭楓弄出酒來繼續喝。她本來想把葉毛灌醉了逗他玩,不料這小子真醉了就呼呼大睡,任人擺布一點兒反應沒有,再加上張秋秋在,郭楓最終沒能把“毛毛蟲”怎麽樣。

“小東西,喝點兒酒睡得跟死豬一樣。以後再這樣,姐姐不讓你來了。”第二天睡醒,郭楓斥責葉毛。

“啊呀,對不起。姐,我咋在你這兒睡了一夜?我沒吐吧?”葉毛問。

“毛毛,媽看你腿已經好了,臉上的傷疤不要緊,趕緊出去找個活兒幹,起碼掙個飯錢。你爸得了大病,家裏的錢都花光了,還借了不少債。你是個小夥子,再不能光想著依賴父母,我跟你爸也沒能力繼續養活你。你**哥上班雖說掙錢不多,也算能把他那個家撐起來,你以後隻能靠自己啦。”寇粉英苦口婆心訓導小兒子。葉國林已經出院,待在家裏繼續養病。

“媽您說得對。我一個大小夥子讓父母養活,羞得臉都沒地方放。我趕緊找活兒去,掙下錢都交給您。”

葉毛於是到處尋找打工的機會。有一家叫做“好再來”的餐館招服務生,他進去問了問,老板娘說:“端盤子傳菜,一個月六百塊錢,管飯。”葉毛想,不管掙錢多少,先給家裏省點兒糧食,於是說:“我幹。”老板娘又說,“幹活要小心,打碎盤子、摔壞碗都要賠償損失,問題嚴重還要罰錢。”葉毛說,“我盡量小心。”

葉毛當了餐館的服務生。“好再來”的大堂領班也是小夥子,被服務員喊作“馬經理”,他對葉毛稍事培訓,其實就是交代一下,叮嚀一下,然後讓他穿上暗紅色工裝,就上崗了。葉毛的任務是午餐、晚餐給客人傳菜,送到包廂門口轉交給服務小姐。這活兒無非是端著盤子來回穿梭,乍幹覺得也不怎麽累,但架不住時間長,磨人得很。尤其晚餐,有的包廂客人鬧酒,走得特別晚,葉毛要一直伺候著,下班常常到晚上十一二點,時間一長弄得睡眠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