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個回合較量(5)
林玉竹對蕭勁鬆既尊敬又懼怕,這種心態一直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直到後來那件事發生以後才改變。
於永貴對蕭勁鬆則采取表麵一團和氣,背地裏暗施拳腳的做法,他做的非常隱蔽,很少有人能看得出他的真正用心。
比如,蕭勁鬆為鑫源公司精心創作了一本書叫做《管理章程》,總共印刷了三百冊,是他以公司的名義印刷的,費用自然由公司擔負。可是印刷廠的人來取款,於永貴非但不批款,還把人家叫訓了一頓,說什麽“這麽大的事情為什麽不通知供應科,辦公室沒有調動財務的權力。”
又比如,蕭勁鬆的鋼筆丟失了,他叫辦公室的徐豔麗到供應科申請買一支,徐豔麗找到林玉竹填寫了采購申請單。按照規定,後勤需要購買的東西要由供應科負責人簽字,采購方可購買。可是,林玉竹兩次把采購申請單遞給於永貴,都被他無情的否決了,他的話是“不批,誰叫他把鋼筆弄丟了,你放心哪個經理也不會因為一支筆來找我。”
林玉竹似乎從他的話裏聽出了點味道,那味道用語言來表達便可概括為“權力”。當你擁有權力時,你所說的話就是正確的,別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可是,於永貴與蕭勁鬆麵對麵時,情況就不一樣了。
有一次,蕭勁鬆找到林玉竹讓他填一張采購申請單,為他的單身宿舍裏買一盞台燈和一套水桶。林玉竹就找機會把填好的申請單遞給於永貴審閱,於永貴仍然照舊不批準。
這下可把蕭總給急壞了,他親自來到供應科,對於永貴說,他晚上睡覺前總要看一些文件,點著電燈很費電,想買一盞台燈;買那套水桶是為了晚上洗腳方便,免得半夜還得去樓下打水。
林玉竹以為於永貴無論如何也不批準,他自然要看於永貴的眼色行事了,誰知這次於永貴一反常態,表情嚴肅對他說:“你馬上去給蕭總買這兩樣東西,要把這件事當做一項工作來完成。”通過這件事,林玉竹認識到權利與權力是不一樣的,區別在於大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