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帝國憲法
一天兩項禦案獲得通過後,《帝國日報》予以了龐大道。雖然按照章程規定,國會在進行討論時記者是不得參與其中的,但帝國此時並沒有完善的新聞法,參與國會的人員亦沒有接受“無可奉告”一類的培訓,隻消記者稍微追問幾句,場內所有的情況便一清二楚。
當然,就議題本身而言,公開之後取得的效果更好,更有利於深入人心的探討。林廣宇便也不準備追究有關的“泄密”責任,否則,作為《帝國日報》的最後審定者,他完全有權力將有關報道拿下。
但放行歸放行,皇帝的指示非常明確,責成政學院立即起草一部新聞法,在原有的報章管理章程上進一步細化深化,今後如有媒體或者當事人再敢隨便泄露國家機密,報紙封館、人員追究責任。
對帝國政治改良進程中所湧現的點點滴滴,歐洲列強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各國大使、公使紛紛撰寫報告,向政府和外交大臣匯報中國政治中出現的新局麵,《泰晤士報》、《宇林西報》等知名媒體予以了全程報道,其熱衷的態度甚至不亞於中國本土媒介。
對大清國號改為“中華帝國”後,因為不涉及到利益關係的調整,各國依照慣例表示了祝賀,隻有日本除外。日本公使對外交大臣梁敦彥提出了抗議:“貴國所稱中華帝國,稱貴國為天下中心,難道以蠻夷視周圍友邦乎?”
對日本而言。中國兩字所蘊藏的意義不僅僅止於一個簡單地名詞,在其背後有著深刻的正統情節。中國原來是“天朝上國”,自稱“中華”自無不可,但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國勢日衰,早已經失去了天朝上國的威風與地位,而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特別是通過日清、日俄兩場戰爭的勝利一躍而成為世界列強後。其心態儼然以“中心”自居。對帝國號稱中華倍感感冒——這也是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以“支那”這個明顯帶有貶義的詞語稱呼中國的內在原因。
麵對日本人的胡攪蠻纏。梁敦彥顯得不卑不亢:“中華者,係中國自古以來自稱謂。中華二字,顧名思義,係華國之中,華國之中為中國,華國之邊緣自古為夷狄,日本一貫號稱不屬華國。何必計較夷狄?倘若貴國計較夷狄,是不是要先承認貴國首先為華國之一部分呢?”
伊集院的牙齒咬得嘎嘎響,卻又無法反駁,隻能再冒出一句:“貴國遽改國號,未與友邦協商,太過匪夷所思。”
“5000年來,鄙國改朝換代不知凡先商量了地?”梁敦彥強壓住火氣。“美利堅原為英國殖民地。後來獨立,不知是否與貴國事先商議?”
“日支兩國文化相近、唇齒相依,彼此關係特殊。與他國關係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那麽,朝鮮與鄙國文化相近、領土相接,彼此關係自古特殊,與他國關係同樣不可等閑視之,日韓合並之舉貴國倒是事先並未照會鄙國……”梁敦彥反唇相譏,諷刺日本吞並朝鮮。
這是注定沒有結果地交涉,伊集院隻能悻悻然歸去。
有了第一天地熱鬧與經驗,隨後幾天對其餘各項禦案的討論進入了愈發激烈的過程。
第三號禦案係政府官員任職年限,梁啟超指出,中國官員自古以來除非出現不能勝任本職或者本人告老還鄉的情況,任期一律終身——但這顯然有悖於天倫之道,按照皇帝的旨意,應該仿行憲政國家實行退休製度,按照官員品秩的不同設立相應退休年限。
“正一品者,年滿70退休;從一品、正二品者,年滿65休;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者,年滿60退休;正四品至從七品者年55休;正八品以下年滿50退休。”當然,退休年齡的規定雖然是一刀切地,但同樣允許例外,“若總理、協理和各部大臣以該員年富力強,職責重要,報請聖上同意後容許遞延,遞延一次不超過2,每人遞延不得超過2,,據。”
對這個製度的規定,雖然出乎各位重臣
,但正如皇帝所料想地那樣——任何一個大臣即便心滿,也不願意給皇帝留下人老猶戀棧的不良影響。更何況這個退休年齡的製定基本符合帝國職官的任職情況,以往確實有一部分重臣過了70在職場拚殺,但無論精力也好、能力也罷,都極大地衰退下來、於事無補,何必自討沒趣。
對資政院議員而言,這番任職年齡的限製隻針對政府官員,議員任期卻可終身,這便給他們提供了一種優越感,雖然也有人提出要辯護一番,但主流意見特別是新銳派對年老之人把持朝政地固有症結早已種下,提議表決自然是極力讚同。
與退休製度相輔相成地是年金製度,楊度朗聲說道:“官員年老致仕,除皇上欽賜優容外,別無他物,以至於生活困難,不得不仰仗積蓄,部分官員貪汙腐化固然有其道德不檢點之因素,但為身後事考慮、為子孫事考慮亦是重要原因。皇上一貫體恤臣下,先既已仿效西洋各國設立退休製度,則養老金製度亦一並遵照執行。”
按照議案的提議,官員俸祿被分為級俸和職俸兩部分,級別即與官員品秩相對應的俸祿,品秩一經確定,除非變動,終身不易——退休後地大臣依舊保留品秩,職俸與職務密切相關,因職務不同而俸祿不同。官員在職期間,這兩俸一並發放,構成官俸,官員退休之後,依然按照其退休前最高級別發放級俸,以作維持。
當然,一旦涉及到發放養老年金,就有一個資金如何籌集的難題。皇帝也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現有官員自維新三年起,一律按照本人官俸之十分之一提留年金,以備退休後發放。每逢官員退休,則對其進行勘察,若無瀆職、違法、貪贓情節,則發放養老年金,先從本人提留年金部分提取發放,提取完畢後,由職官部從國家財政中提取發放直至官員過世,若該員不幸提前過世而本人提留年金部分仍未提完,則將剩餘部分一次性發放家屬,充作撫恤。
個人提留年金部分予以計息,按年息5計算,由財政部會同職官部統一建檔、結算,每年歲末核對。年金製度從維新三年7月起執行,以前從未繳納過個人提留部分的官員若退休,則視作繳足,由朝廷統一發放。
除此之外,楊度還著重指出,皇帝認為目前官員俸祿太低,各種非俸收入太多、太雜,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今後官俸體製改革將要大幅度提高官俸收入,減少俸祿之外的其餘收入,“務必使貪官無所遁形,使清官不至於為生計發愁。”
皇帝明確指出,資政院議員任職期間即為帝國服務,國家同樣要發給年俸以資使用。
端的是皇恩浩蕩,這份禦案的提出博得了全場陣陣熱烈的掌聲,幾乎無一人表示反對,最後的投票結果也顯示了這一點,186票全票讚同通過。
當然,財政大臣載澤的臉是鐵青的,這意味著財政部想要平衡預算,控製財政赤字的難度又加大了,偏他有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與全體官員、議員對抗,個中滋味隻有自己體會罷了。
一路有驚無險,經過近5的討論,前麵8項禦案均獲得了第6,一,一,《中華帝國憲法》。
這份草案是在數年前通過的《欽定憲法大綱》上修改而來,曆經2多的風雨,可謂數易其稿,反複推敲琢磨,政學院和修律大臣為了憲法的文字與細節問題,反複討論研究,終於拿出了現在這樣一個草案提交議會。
如果說楊、梁等人前麵公布的8禦案都是在形式層麵或者部分層麵對國家體製進行有限調整的話,那麽憲法草案所承載的內容就是寄托了對帝國維新事業的總體戰略規劃與憲政改良的全局謀劃,如果不能形成一部凝聚統一意誌、結構完整、條例清晰的帝國憲法,那麽無論皇帝在其他方麵做出了多大的成就,就憲政改良而言,在整體上是不完整和全麵的。
因此,憲法草案甫一推出,她的命運就為全場所關注、所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