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的行動引起法、意、英等國的不滿,三國於1935年4月結成斯特萊沙抗德陣線。希特勒則利用英國人的心態,主動示好,表示承認英國的海軍優勢,放棄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德國軍艦噸位數占英方軍艦62.5%的要求,提議締結規定德國海軍力量不超過英方35%的協定。英國政府竟然不顧協定可能產生的後果,欣然接受。於是,兩國於1935年6月18日,以換文形式締結了《英德海軍協定》。協定公然違反《凡爾賽條約》,規定德國可以擁有等於英聯邦成員國海軍總噸位35%的軍艦和45%的潛水艇,如果德國要建造超過這一比例的潛水艇,應事先通知英國。此舉致命地損害了斯特萊沙陣線的威懾力。

《凡爾賽條約》為防範德國,曾規定法德邊境德國一側的萊茵區為非武裝區,嚴禁德國軍隊進入。希特勒為了消除對外擴張時的後顧之憂,處心積慮要重新武裝該區。

1935年5月2日,國防部長勃洛姆貝格在希特勒授意下,向三軍總司令發出親筆手書的絕密指令,要他們擬出進軍萊茵區的具體行動計劃,保證要“以閃電速度的一擊”來完成。同年6月,德國國防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根據勃洛姆貝格指令擬出的行動計劃及其各項細節。

1936年2月,法國國民議會開始審議《法蘇互助條約》,27日以353票比164票的多數批準該條約。意大利於1935年10月發動侵略阿比西尼亞戰爭後,受到國際聯盟的製裁。1936年2月底,墨索裏尼宣稱斯特萊沙陣線已經壽終正寢。根據這些情況,希特勒認為重新武裝萊茵非軍事區的時機已經來臨,遂指示勃洛姆貝格於1936年3月2日正式命令德國軍隊采取行動,要出其不意地進入萊茵區。3月6日,希特勒召集內閣開會。會上,外長牛賴特、經濟部長沙赫特和軍事部長勃洛姆貝格等人要求推遲實施進軍計劃,認為此舉在外交、財政和軍事方麵都相當冒險,德國將無力抵抗法國的反進攻。希特勒斷然否決了這一意見,堅持要實施第三個冒險舉動。

3月7日,德軍19個營和12個炮兵連共3萬餘人,奉希特勒之命進入萊茵區。同日上午10時,外交部長牛賴特召見英、法、比、意4個《洛迦諾公約》締約國的大使,向他們交送德國政府的備忘錄,內稱:由於法國同蘇聯簽訂條約,從而違反了《洛迦諾公約》,德國決定不再受《凡爾賽條約》關於萊茵區的全部條款和《洛迦諾公約》的約束,在萊茵區恢複自己“完整和不受限製的主權”。2小時後,希特勒向國會發表演說,重申了備忘錄的內容。

當時,德國的大規模擴軍工作開始不久,軍事上同法國相比處於劣勢。希特勒自述在下令進軍後的48小時內處於“一生中神經最緊張的時刻”,曾決定遇到法國抵抗時立即撤兵。因此,在政府備忘錄和希特勒的演說中,都提出了一係列所謂的“和平”建議:德國願意同法比兩國簽訂一項為期25年的互不侵犯條約;願意與自己的東方鄰國也簽訂類似的條約;願意同西方各國簽訂空軍公約;願意使法德邊界兩邊實現“非軍事化”;答應在收歸殖民地並在國聯盟約中去掉《凡爾賽條約》的內容後重返國際聯盟。然而,法國麵臨這一挑戰,卻忍氣吞聲,英國也采取姑息態度,一些英國政界要人甚至認為“德國畢竟隻是進入了自己的後花園”(洛西恩勳爵語)。3月14日,國際聯盟理事會在倫敦舉行會議。經過幾天討論,19日通過決議,宣布德國的行動違反了《凡爾賽條約》和《洛迦諾公約》。19日當天,除德國之外的《洛迦諾公約》締約國舉行會議。會議也確認德國破壞了《洛迦諾公約》,並建議把《洛迦諾公約》和《法蘇互助條約》能否並存的問題提交海牙國際法院仲裁,建議在德國同意停止重新武裝萊茵區的前提下,各國通過外交途徑就重新考慮萊茵區的地位問題舉行談判。希特勒對英法等國無力的“抗議”根本不予理睬,一方麵繼續向萊茵區增派軍隊,鞏固已有的陣地;另一方麵於4月1日向英法等國提出一個龐大的“和平計劃”,該計劃把同年3月7日上午提交的備忘錄進一步具體化。法國堅持以德軍撤出萊茵區作為談判的先決條件,遭到希特勒的斷然拒絕。德國同時開始在萊茵區修築防線,力圖在全方位恢複軍事主權的同時,鎖住西麵的大門。

德軍進駐萊茵非軍事區,不僅使德國恢複了領土主權,消除了後顧之憂,初步完成了“鑄造神劍”的任務,還刺激了希特勒的侵略野心,推動納粹當局加快侵略步伐。

同年10月,德意兩國在共同幹涉西班牙的基礎上,簽訂了“軸心”協定。11月,德國和日本簽訂《反共產國際協定》,翌年11月,意大利加入該協定。這樣,三個法西斯國家結成了政治聯盟,希特勒達到了“尋覓朋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