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與家庭
女性和家庭,是任何社會都必須正視的基礎性問題。希特勒等納粹領袖,作為長期生活在社會中層或底層的人物,很自然會對這些問題產生自己的看法和應對措施,並把這些看法和措施同組建“民族共同體”有機地結合起來。
魏瑪共和國時期,德國婦女的社會地位和生存狀況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魏瑪憲法》有關條款規定,女子享有同男性一樣的公民權利與義務,廢除對女性公務人員的歧視性政策,並強調“婚姻將建立在兩性平等的基礎之上”。在此背景下,越來越多的女性出現在公共領域。1925年有近9.8萬名女性教師在初等和中等學校任教,占教師總人數的31.6%。在醫療領域,女性醫師的人數從1909年的82人增加到1933年的4367人。此外,女性在外在形象和生活態度上也發生較大變化。在街頭和舞廳,不少女性穿著入時,樂於交際,梳著波波頭,穿著超短裙和長絲襪,打扮時尚,優雅地夾著香煙。她們生活獨立,雖然外表是女性的,但內心卻日益男性化。年輕女孩特別喜歡“客觀理性的運動”,如遊泳、田徑運動及競賽,對於那些有益於女性曲線的體操反而覺得厭煩。在對待婚姻和兩性的態度上,年輕女性開始追求自由與平等的愛。然而由於社會觀念演變的惰性,對於不少德國人來說,女性的這些變化並不令其樂觀,反而認為其同“家庭危機”有較大的關聯。從實際情況來看,那時同“女性問題”糾結在一起的,確實有一些令他們不安的現象。在女性結婚率不斷下降的同時,離婚率卻不斷上升。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不少職業崗位對結婚女性的限製,使得不少女性傾向於保持單身狀態。但這一狀態反過來又迫使她們同男性爭奪工作崗位,同時又不利於提高婚內的人口出生率,反而使非婚出生率居高不下。由於1900年製定的《民法典》未得到修改,丈夫仍享有家庭內部事務的決定權,不少丈夫仍以自己能養活全家而感到自豪,希望自己的妻子維持全職家庭主婦的形象。在經濟大危機期間,不少男性失去了工作崗位,而有些女性仍在繼續工作,甚至有些家庭出現了夫妻雙方同時掙錢的“雙收入”狀態,更加引起社會大眾的不滿。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時髦女性
納粹主義對女性的社會角色和地位問題有自己的視角和理念。1934年,希特勒在紐倫堡黨代會上表示:“如果有人說男性的世界是國家,他要不懈地奮鬥並準備將自己奉獻給共同體,那麽可以說女性的世界則是一個較小的天地,即她的丈夫、孩子和家庭。女性命中注定要擔負起照顧這個小天地的任務,也隻有在此基礎之上男性才能建立他的世界。因此,這兩個世界毫不衝突,它們相互補充。我們不認為女性闖入男性的世界和空間是正確的,相反,這兩個世界保持分離才是自然的。它們分別履行著自然賦予的任務,應該相互尊重。我們以自然和上天決定的方式使女性為民族共同體而奮鬥。我們的婦女運動並非與男性相對抗,而是與男性並肩作戰。”在納粹分子看來,男性與女性本質上是不同的,男女兩性在生物意義上的差別決定了女性要充當種族的哺育者。希特勒認為,如果將係關民族存亡的國家大事交由那些本應屬於天主教婦女社團或編織俱樂部的老婦人來決定,簡直就是一個民族的衰兆。納粹分子認為,19世紀後期以來的女性解放運動是與德國的傳統極不相容的。所謂“女權主義”,在他們看來完全是受法國啟蒙運動錯誤影響的舶來品,是“布爾什維-猶太主義的陰謀”。它誘使女性走向理性,追求個人主義並同男性相對抗,使往昔和諧的家庭變成兩性的戰場。他們還認為,女性代表著人性中“抒情”的一極,其所擁有的母愛是最為聖潔與無私的,同時她們也應該是被保護的群體,不應該為繁重的勞動所損傷,為肮髒的政治所玷汙。正如希特勒所說,女性應該是讓人想要擁抱的可愛的小東西。納粹當局所宣傳的理想婦女形象是身材豐滿、臀部肥大、臉部清秀、衣著整潔、不施粉黛的農家姑娘,金色的頭發應該紮成小團或梳成辮子。
鼓勵雅利安婦女生育孩子的宣傳畫
按照希特勒對男女兩性世界的劃分,女性作為母親和主婦應該統治屬於自己的王國,而她們對社會的影響則需要通過家庭這個中介來實現。其中,女性最為首要的職責是成為母親,為民族共同體養育血統純正的健康孩子。為了種族的繁盛,婦女需要為祖國奉獻出更多的孩子。希特勒曾經在1936年紐倫堡黨代會上表示:“母親的角色是女性最為主要的職責,對於女性來說,沒有什麽比為國家生育幾個孩子所作的貢獻更大了。正如一個很有成就的女律師和一個擁有五六個健康孩子的母親相比,從民族的根本利益來講,後者所作的貢獻更大。”此外,女性也擔負著家庭主婦的許多重要職責。她們雖然處於家庭這一小天地中,但應該時刻關注外麵的世界,以便更好地支持整個民族的種族、經濟和文化政策。其中包括充分認識到種族純潔的重要性,在挑選丈夫時仔細考察其健康狀況、種族特點和家族的血統來源。對自己的小孩,則要擔負起抵禦外來文化和傳承德意誌文化的重任,從小培養他們信仰納粹主義,並通過做德國飯菜、使用德國家具、唱德國歌謠、穿德國服裝來培養孩子對德意誌文化的愛。在掌管家庭消費方麵,支持國家的自給自足政策,隻購買德國產品,大幅縮減不必要的開支,充分利用物品的使用價值,抵製猶太商店和大百貨公司,在小商店購物。正如納粹婦女領袖格特魯德·朔爾茨-克林克在一次集會上所說的:“雖然我們的武器隻有手中的湯勺,但它比任何武器都要有用。”
對於德國社會中客觀存在的職業婦女,納粹黨出於爭取更多民眾支持的考慮,並沒有給予嚴厲抨擊。在1932年大選中,它曾保證“所有女性無論是職業女性、家庭主婦還是母親,都將是第三帝國的公民。沒有婦女會被迫失去工作,但民族社會主義決不允許強製婦女外出工作。為使那些希望居家的婦女如願,男人們將會獲得高額的穩定工資。但是對於那些出於自身愛好而從事職業的女性,政府也絕對不會阻止她”。在納粹黨人看來,雖然已婚女性外出就業對家庭和國家的人口政策都構成了危害,但考慮到有些女性不願結婚或不適合結婚,這就要求她能夠自食其力。同時他們也看到,有些工作是必須或最適合由女性來承擔,女性在工業社會的經濟生活中不可或缺。於是,納粹當局對希特勒關於男女兩性空間劃分的說法作了廣義的解釋,即除了意指女性要擔負起傳統的家庭職責外,亦指她們應該從事適合其氣質的職業,如農業勞動、社會工作、家政服務、護理工作、教育工作以及與婦女和兒童相關的工作,因為這些工作都能很好地展現其“母性”的愛。
納粹黨早在上台之前即向德國選民作出承諾,製訂就業計劃時將以男性優先為原則,同時減少對婦女的使用,解雇已婚婦女,以便為失業男性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希特勒就任總理後,納粹當局麵對大量的失業人口,立即開始著手解決“女性問題”。1933年,納粹當局在全國範圍內發起“動員婦女回家”運動,引導女性離開擁擠的勞動市場回歸家庭。於是在各種宣傳欄裏經常會出現這樣的鼓動語,如:“勤動鍋盆和掃帚,你就會找到自己的新郎”;“不要幹與人生無關的事情,要學習做一個好妻子”;“就業並不會為你帶來快樂,家庭才是你該待的地方”。當年政府在減少失業的法令中推出了婚姻貸款政策,同時規定,失業男性如果是一家之主,可以優先占有女性讓出來的崗位。該措施對納粹當局來說一舉三得,既鼓勵女性關注婚育,又將一部分女性引出勞動力市場,而這部分領取貸款的女性還不會進入失業人口統計數字內。貸款本身對政府的損害並不大,因為該項費用來自對單身人士所征收的附加稅,以及一些雇主為離職女性提供的結婚補貼。
納粹當局還針對一些特殊的女性群體采取強製性的法令限製,首當其衝的是“雙收入”女性。早在1923年時,魏瑪政府就頒布過禁止政府公職人員的妻子擔任公職的法令,該法令於1928年期滿終止。經濟大危機期間,布呂寧政府於1932年再次允許解雇已婚的女性公職人員,如果“她們的經濟來源能夠長期得到保障的話”。不過,該法令的應用範圍僅限於聯邦一級的政府部門。希特勒上台後,納粹當局於1933年6月下令解除所有政府工作人員妻子的公職,稱由於女性應結婚生子,其在35歲之前將不會獲得擁有永久職位的權利,待遇也會相應地低於男性。該法令的應用範圍被擴大到地方一級,對象包括除政府部門職位以外的教師等職業。在私人企業中,雇主同樣可以無理由地解雇女性雇員,隻要其丈夫或父親有能力供養她。在專業領域,納粹當局對女性采取了嚴格的限製。1933年,內政部長弗裏克下令將女性大學生的錄取名額限製在錄取總數的10%之內。同時,在一向被視為適合女性的教育領域,不再允許女性參加教師培訓,已經在校的女性教師不得擔任主管,原來在高級女校任教的女教師將被陸續調往國民小學,規定男女教師的比例必須達到4∶1。到1935年,女子中學的女教員人數下降了15%,全國女教授人數從59名減至37名。司法領域更是受到希特勒的特別關注。他認為“女性難以進行邏輯性思考並作出客觀的推理,她們隻會被情感所左右”,所以特別不適合在司法部門供職。於是,從1936年起女性就不能擔任法官、律師或檢察官,隻允許主持處理一些私人性質的法律糾紛,或在部門內從事管理工作。1937年的法令進一步規定,除了在一些“適合女性”的領域如教育、健康和福利事業之外,隻有男性才能擔任高層職位。同時,為了讓女性看到自己在職業上並無多大的前途,所有的特權崗位都不向她們開放。在私營經濟領域,納粹當局出於種種考慮,沒有頒布強製性的法令來驅逐女性勞動力,主要是通過公眾的壓力、對雇主的勸說和經濟杠杆,來達到由失業男性替代職業女性的目的。由於這些壓力屬於非官方性質,因此很難確定究竟有多少女性由此退出了職場,但的確有一些女性在收到恐嚇信之後放棄了一段時間的工作。同時在重工業領域,納粹當局以有損女性健康為由,阻止招收女性勞工,或是強調男女應同工同酬,以此消除女性勞動力因工資低廉而帶來的應聘優勢。
納粹當局在呼籲女性退出就業崗位的同時,還強調對她們實施家政管理方麵的教育。它繼承了德國傳統的男女雙軌教育模式,並在學校教育中加強對女性的家政培養。最初,它對於女性教育還來不及構建一套完整的方案,隻是按著自身的理念逐步對原有的教育體係做些修補。如1935年,將針線工藝課程加入女子中學的課程,同年又為提高教學質量而取消這一課程,改為女生在家自修,再作統一考核。直到1937—1938年,對女性學生的教育方案才初步成形。1937年之後,女性雅利安學生所能進入的學校類型被局限在國民小學、中學、女子中學與特種中學4種類型。在基礎教育階段,針線工藝成為必修課程,並在較高年級中開設簡單的家政課程。從第10學年開始,女性的教育開始向著與男性完全不同的方向發展。嚴格執行男女分校製度,傳統文理高級中學作為邁入高等教育的必由之路,不再招收女性學生。為了使女孩能順利成為稱職的妻子與母親,1938年,納粹當局創建了專門的女子中學和女子特種學校。在這些學校中,自然科學和數學課程大量縮減,外語被限製,拉丁語絕對禁絕,而女性課程卻大量擴充。1940年時,全國1/2的女生在學校裏選擇了家政課程,其中包括烹飪、庭院管理、手工藝和醫療保健等。女孩們在其中學習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資源,並掌握節儉而出色的管理方法,以及必需的庭院裝飾美化技巧。
為了讓女性更好地擔負起性別角色,當局還強化了原有的“勞動服務”製度。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普魯士邦經部分保守人士提議,就組織女性從事類似於男性軍役的活動,以彰顯傳統的德國奉獻精神。魏瑪共和國時期,這一活動得以恢複。對於很多年輕女性來說,這種活動既使其體驗了共同體的生活,又成為其愛國精神的表現方式。希特勒上台執政後,很多人都視這種義務性質的勞動為有用的工具,以吸引女性青年進入農村,緩解農村的勞動力不足現象。不過納粹當局更看重其教育功能。它被視為發掘女性氣質、為女性結婚生育作準備的最佳途徑,不僅要借此培養年輕女性的共同體意識和正確的工作態度,還要使女性在婚前遠離城市的喧囂與汙濁,在農業和家政勞動中得到鍛煉,以利於她們將來從事適合女性的工作。該“勞動服務”最初是失業女性的自願行動,1934年略有變化,成為女性學生在進入高等學府之前必須經曆的階段,即從事半年的義務性農業勞動。1938年,戈林簽署關於女性“義務年”計劃的政令。該計劃規定,所有年齡在25歲以下的單身女性,在從事有酬的工業勞動和文員工作之前,必須在農業或家政服務業中從事為期1年的義務勞動。工作內容是在“勞動服務”的框架內從事服務工作,或者作為護士、幼兒教師及服務工作者。這一強製性的規定很快起了作用,1938年隻有7.7萬人參加這個項目,1939年人數飆升到21.7萬人。1939年,納粹當局作出統一規定,所有17~25歲沒有工作、不在學的女性,都必須到農村從事半年的“勞動服務”。在服務期內,這些人或者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從事幫傭,如幫助家庭主婦做飯、洗衣、照料孩子,或者參與農業勞作,做擠牛奶之類相對簡單的工作。她們每天都從事7個小時的勞動。來自不同階層的女性被安排在野外的營帳裏共同生活,以培養其共同體意識和奉獻精神。
此外,納粹當局還在社會上對女性組織培訓,以提高她們的家政管理能力。全國大量開設“母親學校”。這類學校主要由婦女組織主管,多設立在工人聚居區等的“必需之地”。開設的課程包括家政經濟學、健康護理學和理論教育。女性可以在總計12節的課程中,學習烹飪和營養原理,從而懂得如何利用已有的食材製作出更為實惠的飯菜,了解如何保持新鮮水果和蔬菜中的維生素與礦物質,並掌握幼兒護理與家庭保健的基本常識。她們還學習修補衣服、設計色彩搭配和製作玩具等技能。由於講授的內容較為實用,尤其在物資逐漸緊俏後,這些課程很受歡迎。據官方稱,每年有超過150萬的女性在此類學校聽取近84萬節的課程。黨衛隊也專門建立了自己的“新娘學校”,用來培訓隊員妻子。新娘們在為期6周的課程裏,學習家政管理與幼兒護理,明確作為妻子的職責。到1939年,全國已有5所這樣的學校落成。在偏遠地區,納粹婦女組織會經常派遣專門的指導人員,到那些無法開設此類學校的鄉村和小城鎮,對女性實施指導。除此之外,納粹當局還利用報刊、雜誌和廣播等媒體,對女性普遍進行家庭生活方麵的教育。“聰明主婦必備生活小竅門”等欄目在報刊上隨處可見,通常占據著大片版麵,其中羅列了各種烹飪和家庭生活必備的技巧與建議,如怎樣開啟玻璃罐子,怎樣清洗空瓶子等,甚至會列出一個月之內每天的餐飲建議單。全國和各地的廣播頻道,每天都會播放大量專門為家庭主婦製作的節目,如“為您第一個孩子做好準備”、“健康、快樂的母親”、“如何將屋子粉刷得更漂亮”、“廚房小貼士”、“怎樣預防家庭疾病”等等。
在全國推行“自足自給”經濟政策、大肆擴軍備戰的背景下,家政培訓與指導也被納入了這條軌道。1934年,納粹婦女組織專門成立了國民經濟部,其首要任務就是指導家庭主婦選取和使用替代物品,尤其是利用有限的供給來保證全家的營養攝入與健康。在“四年計劃”出台之前,國民經濟部即大量散發同飲食及替代物品相關的宣傳單,同時建立自己的實驗室,專門研究各種食譜和替代物品。隨著納粹當局關注力度的加強,婦女組織也加大了宣傳引導的幅度,並舉辦了一係列展覽與演示活動。如在紡織品展覽中,組織者會向主婦們推薦人造絲等新型的合成織物,並對其合成與加工製作的工藝詳加解說,以勸說主婦們放棄傳統的天然纖維製品。為了使主婦們在烹飪時能做到高效節能,並在不使用緊俏原料的同時烹製出豐富且營養的餐食,國民經濟部經常舉辦烹飪演示,講授烹飪技巧與食品采購建議。如合理食用蘋果、蘋果保鮮、正確加工兔肉、充分利用食材的各個部分等等。在盛產魚類的地方,魚肉成為官方推崇的肉食替代品。“魚肉烹飪25法”、“鯡魚醃製方法大全”等經常成為演示的主題。國民經濟部還在地方上開設了148個谘詢中心,向主婦們提供谘詢服務。這些中心都配有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和專門的廚房,以便進行操作性指導。
然而,要求女性回歸家庭的目的並沒有達到。從實際效果來看,從1933年到1936年,全國女性勞動力在整個勞工隊伍中的比重,從29.3%下降到24.7%,然而絕對人數卻從485萬上升到563萬。換言之,盡管有數十萬女性領取了婚姻貸款,因而退出了勞動力市場,但是又有更多的女性加入了勞動大軍。造成該現象的原因是多重的。對於雇主來說,盈利是經營活動的主要追求目標,而熟練女工的工資隻相當於熟練男工的66%,容易受到雇主的青睞。同時,一般家庭僅靠一份收入無法達到改善生活的目標,婦女外出工作能獲得另一份收入。對幾百萬單身女性而言(1933年已婚婦女僅占就業婦女的29.9%),她們在經濟上必須靠工作來養活自己。另外,在紡織、食品加工、成衣等行業,許多崗位都需要女性來從事。所以,盡管當局多方呼籲,多加限製,仍然無法減少女性就業的人數。1934年,德意誌勞動陣線專門創建了女性分部,也從另一個側麵反映出當局已承認這數百萬女性勞動力是不可或缺的。
從1936年起,德國出現了勞動力緊張的現象,到1938年,甚至有100萬個工作崗位無人就業。為了應付這一局麵,當局作了政策微調。1936年,當局廢除了婚姻貸款對婦女外出就業的限製條件。於是女性的就業人數進一步上升,到1939年,女性勞動力占到勞動力總數的37.4%,與魏瑪共和國末期基本持平。而且事實已經證明,工廠勞動並不意味著降低女性的生育率。這時女性遇到的問題,是她們在工廠裏主要從事的還是非技術性的流水線工作,且升遷的機會很少。在工資待遇方麵,即使工業領域中女性的工資是農業領域的2倍,但也隻達到同行業男性工人的1/3,而非熟練女工的工資,僅為其男性同伴的30%。在醫療行業,除了1938年和1939年有兩位婦女被任命為工程與牙醫學院的院長外,其他的女性都處於行業的底層。
1939年歐洲戰爭爆發前後,隨著越來越多的男性被征召入伍,勞動力短缺現象越發嚴重。這不僅影響生產,甚至帶來了一係列社會問題,如工資上漲、勞動紀律下降、物價上漲等。於是,納粹政權被迫考慮讓婦女大量就業。
1939年3月,《人民觀察家報》向民眾發出呼籲,稱“‘總體戰’思想要求拓寬先前對婦女參加戰爭工作所作的限製,那些有工作經驗的婦女不應隻限於從事福利工作、紅十字會救助、空襲保護和清閑的辦公室工作。她們中的大多數應被重新安置到軍事工業中,以接替被征招入伍的男性所留下來的工作”。這篇文章標誌著當局在宣傳上的轉向。同時,部分曆史學者也開始發表相關文章,稱早在中世紀和工業革命之初,女性就在生產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現在是女性回到生產勞動中去的時候了。而經濟學者們則開始談論女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發揮的作用,以便為現實政策張目。那些反對已婚婦女就業的言論逐漸銷聲匿跡。納粹當局所一貫強調的母親角色,被轉化成熱愛兒子般的德國軍人。同時,作為母親角色的衍生,還可以加入空防隊,保護家園,或進入兵工廠勞動,為前線的兒輩們提供急需的彈藥。女性的家庭主婦角色,被解釋成不僅要負責家庭的瑣事,同時也應支持民族的文化和經濟政策。婦女們不僅要繼續支持當局的消費政策,收集一切有用的物品,還要在傳統的女性領域內為戰爭服務,如收集衣物、訪問和安慰傷員及士兵。而作為種族的捍衛者,女性應該進入工廠,從事“非女性”的職業。當局經常將在工廠工作的女性比作戰士,可以充任鉚工、焊工和吊車工,像男性戰士一樣為國效勞。
然而,由於受到納粹種族和人口理論的製約,以及出於穩定社會秩序的策略考慮,當局在政策調整方麵做得相當謹慎。1938年9月,勞動部頒發《動員前夕女性就業指導令》,對女性的工作範圍作了各種限製,強調要避免損害女性的健康及生育能力,規定禁止女性從事以下工作:具有嚴重威脅健康的工作環境(含有毒藥、腐蝕劑、影響健康的蒸汽、塵土,以及高溫和震動);超出女性的體力;需要高度的智商、準確的決斷和快速反應能力;需要高級技術(經過特殊技能培訓者除外)。1939年春,戈林準備了一份政令,鼓勵所有具有勞動能力的婦女都要為戰爭出力,可是這份命令一直沒有正式頒布。相反,勞動部倒是公布了有關動用女性勞動力的基本原則,其中規定“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參加過工作的女性可以繼續免於被征召,除非她們自願參與勞動動員”。德國打敗法國後,納粹當局開始征調外籍勞工和戰俘來補充勞動力,征調女性勞工一事再次擱置。
在這段時間裏,當局主要依靠提高經濟和福利待遇來吸引女性就業。1942年,當局在勞動陣線推動下還頒布一道保護女性雇員的法令。該法對懷孕女工的工作類型和產前產後福利待遇作了詳細規定:懷孕的女性勞工經醫生證明,可以停止工作,以免母子的生命或健康受到損害;孕婦應避免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受到汙染或高輻射的工作、高強度的流水線工作;禁止孕婦和哺乳女性加班或從事夜間工作;所有女性勞工在分娩前後6周內將得到“生育補貼”,其數額相當於該女工13周工資的總和;使用母乳喂養的女工,將在產後26周內每天補助0.5馬克;無論女性勞工是否自願,都不能因懷孕、生育和哺乳(4個月)遭解雇,除非有其他重大原因。在提高福利方麵,當局和私人企業主在企業內設置幼兒園,在地方上擴充托兒所,在企業中設立委員會,協調解決女工的家庭和生活問題,為女性勞工提供休息室,派遣女學生到多子女家庭幫助料理家務等。1940年,勞動陣線甚至宣布為女工建造度假村,讓軍工企業的女工在其中帶薪休假2周。當年1年,全國約有6000名女工受益。然而從總體上說,女性就業的比重並不高,尤其是已婚女性,大約有2/3未外出就業。
斯大林格勒會戰結束後,德國的人力資源進一步緊缺,希特勒在下屬的勸說下,於1943年1月27日頒布《戰時勞動力動員法》(亦稱“征募法令”),規定所有年齡在17~45歲之間的婦女,均有義務進行登記以供征調。當年有310萬名女性實施了登記,但其中隻有123.5萬人適合參加勞動。而在這些人中,一半以上以需要照看家庭為由,僅願意從事半天性勞動。整個歐洲戰爭期間,當局對女性的戰爭動員,僅使女性勞工的數量增加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