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叫夜色。我是一隻吸血鬼。
額,大概是……
為什麽說大概呢,因為我確有很多吸血鬼的特點。
可以收縮的尖牙,指甲。
以血為食。
力大無窮。
恢複能力超強。
喜歡圓月。(這個是狼人的特點吧??嗉)
擁有幾乎無盡的生命。
風流倜儻,俊美無濤,貌比潘安。(額……扯哪兒去了……)
還擁有有一些特殊的小能力。像什麽瞬移,飛翔,精神控製,無聲結界,空間之門之類的……真的,都是一些小能力啦。哈哈。某隻得意忘形的吸血鬼。
更重要的呢,是世上的人都是這麽稱呼我的。嗬嗬∩∩
但是,我還是有很多和傳統定義上的吸血鬼不同的地方。
最明顯的就是,我不懼怕陽光,也不怕十字架,水銀,大蒜什麽的。而且除了血液,我也可以吸收其他食物的營養,甚至吸收還比人類更徹底的多呢!像所謂的排泄問題,我們是不存在的,表羨慕哦。哦嗬嗬嗬嗬暗。
還有呢,就是一些小細節方麵,比如我皮膚不蒼白,舉止不優雅,也不喜歡睡棺材……
恩,我現在的職業是醫生,在小區開了一家小診所維生。
對於吸血鬼來說,幾乎擁有無窮時間的我們,想要學一門手藝,實在是太簡單了。
所以,不是我自誇,我的醫術,嘿嘿,還是不錯滴
診所雖小,客似雲來啊!(怎麽聽著這麽別扭。)
每天,我隻要在每個來看病的人身上抽取,一天的食物就有著落了。
那個啥,我抽他們的血,可是為了他們好哦,增加血液循環,有益身體健康!不信?吸血鬼就是最好的例子啦,我們每天全身的血液都換一遍,永不生病,長命百歲!
瞧,醫生,多美好的職業啊,簡直是為吸血鬼量身打照的!
你別不信,就我所知,全國有好幾家醫院就是全吸血鬼組成的哦嘿嘿,怕不怕?
最近我救了一個人。
風子期,一個未成年的小屁孩,卻是一個血獵,全稱吸血鬼獵人。聽名字就知道,我們是天生的死對頭。
剛開始救他的時候我當然不知道他是血獵,不然鬼才會救他呢,(作者,貌似你就是鬼吧?!夜色……)
我當時是……被他漂亮的眼睛迷住了……,
那是一雙沒有底地黑眸,自信而桀驁,耀眼而張狂,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額,當然,更重要的是他“救”了我一命,雖然如果不是他,我根本不會涉險……
直到後來我把他救回家。
四米摔下來,毫無緩衝,肩背的擦傷都是小事,擦點藥膏就行了,問題是內髒的震傷。
哎,沒辦法,本著救人救到底的原則,隻能獻血了。
吸血鬼的血,可是多血濃縮的精華啊,特別是夜色牌吸血鬼的血,絕對是居家旅行療傷聖品!!
額……又扯遠了……
唉,老了,沒辦法,記憶力衰退的厲害,想當年……。
(作者,舉錘,你丫的說不說重點?!夜色,尖牙長出,舌頭舔唇,怎麽?有意見?!作者,嗚嗚,不敢……)
直到我翻了小屁孩隨身帶的大布包,我才知道他的身份。聖經、聖劍、聖槍、聖水、聖魔法卷軸……真麽多聖……要是還不是道他是幹什麽的,我這幾千年就算是白活了。
奇怪的是,血獵怎麽會被特警隊追捕勒,話說被獵殺的吸血鬼死亡後,其屍體都會快速能量化,什麽痕跡都不會留下的啊,要是屍體都沒有,怎麽立案?又怎麽會被追捕?不解。
雖然吧,吸血鬼與血獵是不死不休的死對頭,但是,你說這人我救都救了,難不成現在再殺了他?那多浪費我的血啊!
更重要的是我舍不得他的眼睛。
還有他的味道,他的,血的味道……
沒有斟酌,就下定了決心,嘿嘿,我要執行血仆養成計劃!!(真一個魯莽的人,額……魯莽的鬼啊)
我沒收了他的所有武器,隻說是落在了超市,大概被特警們收走了。
又抽出時間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小窩。其實吧也沒什麽好整理的,因為都會暴露我身份的東西我一般都放在自己的隨身空間裏,嘿嘿。像是散裝的血啊什麽的,放空間裏又保鮮有方便,渴了餓了隨時可以喝!
給小屁孩上藥,全身綁上繃帶,並悉心照顧。
額,其實吧他隻是肩背小麵積擦傷,嗬嗬,給他綁繃帶隻是個人興趣,覺得綁著漂亮,就綁了。∩∩
不過說起來,小屁孩的身材真是不錯的哎!因為抓吸血鬼而經常鍛煉的身子,修長勻稱,沒有誇張的肌肉,卻很結實。皮膚比我還白,嫉妒!摸上去滑滑的,湊近了,還有淡淡清香,讓人有一種莫名熟悉的感覺。(作者,那是你剛給人家洗了澡,你家沐浴露的香味好不,當然熟悉了!!夜色,你不說話,沒人當你是啞巴。作者,立刻噤聲。)
小屁孩的吻,對我來說倒真是一個意外。
他的唇軟軟的,溫溫的,不同於他眼中的犀利,溫柔的醉人。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墜入愛河了。
雖然對方也是男人。
但我活了幾千年,又不是沒有經曆過同性合法,甚至為主流的年代,也不是迂腐的人啦。
雖然我們倆是死對頭。
額,那就上演一場羅密歐與朱麗葉吧,反正大家都愛狗血劇,哇哈哈哈哈哈。
雖然僅僅因為一個吻。
但對於我們吸血鬼來說,最信賴的就是感覺,一個吻,足夠了。
不過,嗬嗬,正因為我愛他,所以,我更要吃掉他……
一如某天我看到一本人類小說裏說的話,在愛情來臨之前,時間,對於吸血鬼來說毫無意義。
這句話原意是想表明愛的對吸血鬼們地美麗。
但人類不知道的是,傳說,當吸血鬼真心去愛了的時候,他永恒不變的時間就會流動起來,然後,他會像人類一樣衰老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