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本能的咽了口唾沫。
但是這東西實在是太香了。
光是鼻腔裏散發出的一股股鮮辣的味道。
就能刺激得他口水直流!
“客官,這東西叫做缽缽雞,如果您不能吃辣的話,本店可以給您送微辣的上來。”
“送……”
朱元璋的話堵在嘴邊,改為:
“微辣要不要錢?”
“不要。”
小廝笑得善解人意。
朱元璋擺擺手,讓他下去。
隨後趕緊坐在了桌子上,端起碗筷,嚐了一口。
太好吃了!
這是朱元璋的第一反應。
其中不僅僅隻有辣味。
還有麻和鮮美。
一絲一毫的苦澀都沒有。
要知道,古代的鹽除了非常精細的鹽,都是帶著一些苦味的。
而最精細的鹽,隻有皇宮才有。
這個趙文泰……
鹽在古代,是一種非常敏感的東西。
朱元璋眯了眯眼睛。
決定還是先將麵前這一盆缽缽雞給吃光再說。
至於這個奇怪的縣城。
隻要在這裏多待上一些時日,肯定會發現其中的端倪!
一碗飯……兩碗飯……三碗飯……
朱元璋深深地感歎道:
“早知道剛才就不吃這麽多糕點了!”
打了個飽嗝。
朱元璋覺得,這輩子能吃到這樣一道美味佳肴,這五十兩銀子,好像花得不太虧!
而一旁的馬皇後。
在小廝送上來清湯缽缽雞之後,也吃得津津有味。
以往她因為身體虛弱,進食不多。
多吃了一些,麵色竟還紅潤了不少。
朱元璋看在心裏,忽然升起了一些希望。
那褪黑素不會真的有用吧?
但,給馬皇後用的東西,可千萬馬虎不得。
朱元璋拍了拍馬皇後的手背說道:
“走,妹子,咱們去散散步。”
二人從客棧出來之後。
朱元璋走到角落。
將兩枚褪黑素遞交給了一個暗衛。
隨後便從巷子裏走出來。
麵前此起彼伏的叫賣聲,熱鬧的街道,頓時讓他移不開眼。
說起來。
這趙文泰雖然貪,但對於縣城的治理,還是不錯的。
這條街上,販賣著一些他從未見過的東西。
什麽狼牙土豆、涼麵涼皮、煲仔飯……
看起來就非常好吃。
馬皇後在身後小聲地提醒:
“重八,你今天可不能在吃了,小心積食。”
被發現了小心思,朱元璋摸了摸肚子,笑著點頭:
“好,好。”
老兩口挽著手前行。
一片安寧祥和。
卻突然被一道厲喝打斷。
“都讓一下,讓一下!”
“馬上升堂了!”
一道道腳步聲響起。
官兵押送著幾人朝著衙門走去。
周圍的百姓見狀,紛紛跟隨其後。
“縣太爺都好久沒升堂了!這次肯定是一件大事兒!”
“走走走,快去看熱鬧!”
好久沒升堂了?
朱元璋眉心一跳,隨手抓住一個百姓,問道:
“這是什麽情況啊?”
被抓的百姓滿臉不耐煩,回過頭看見他的打扮也猜出了是個外鄉人。
“抓著我幹啥啊?輕點!”
“咱們縣太爺雖然是中午當值,但一般不處理雞毛蒜皮的小事。”
“所以每一次當值,肯定是發生了一些殺人越貨或者是別的命案!”
什麽?
每天中午才當值?
如果說剛才朱元璋是眉心一跳。
那麽現在就是怒火中燒了。
大明的官員,上班是曆朝曆代最早的官員。
京官早上五點就要起來上朝。
而其他的官員,每天也要至少當值六個時辰。
比資本家還資本家。
如今聽到這趙文泰天天偷懶。
簡直是荒謬至極!
朱元璋還想再問些什麽。
隻可惜那百姓已經消失在茫茫看戲的人海之中。
無奈,朱元璋隻好拉著發妻,朝著眾人的方向一同過去。
他咬牙切齒的說道:
“走,咱倒是要好好看看,他到底是怎麽辦案的!”
片刻後。
眾人來到衙門。
大門打開。
衙役們站在兩旁。
堂前卻是兩個女人。
一旁,師爺還抱著一個幼童!
而趙文泰穿著一身異獸圖案官袍,頭戴烏紗帽,看起來威武不凡,又不失風流倜儻。
他一本正經的樣子,倒是讓朱元璋咂了咂嘴。
很快。
一聲聲排山倒海的威武響起。
趙文泰一拍驚堂木。
升堂開始。
“堂下何人?可有冤苦?速速說來!”
“民女翠蓮!要狀告我身旁的王李氏,她搶我的兒子!”
翠蓮哭嚎著。
搶兒子?
這樣的稀罕事兒,居然也會發生?
眾人全都發出了驚奇的聲音。
而王李氏也不甘落後,尖叫一聲:
“搶兒子?我自己有兒子,為什麽要搶你的!”
“大人,您不會連這樣的鬼話都信吧!”
趙文泰板著臉:
“都給我肅靜!”
朱元璋也看得津津有味。
搶兒子這種事情,簡直是聞所未聞。
更何況,兩個婦女又不是一家人,不存在過繼香火啊!
趙文泰又看向了翠蓮。
“你說這是你的兒子,你可有什麽憑證?”
翠蓮哭哭啼啼:
“王李氏是一個生不出兒子的東西,她丈夫身體也不太行了,兩人就想抱一個孩子。”
“正巧,我丈夫剛去世不過一年,我生下一個遺腹子,他們就打上了我兒子的主意!”
“我兒子的屁股上,有一個胎記,還有別人也看見過我懷胎模樣,這做不得假!”
所有百姓聞言,都是紛紛點頭,討論道:
“這翠蓮說得不錯,婦人懷胎總有跡象,那王李氏如果沒懷過孕,憑空變出一個兒子,那肯定就是假的!”
朱元璋低聲對著馬皇後說道:
“這件事情,其實辦起來也很簡單嘛!”
“隻要去調查一下,在這九個月裏,別人有沒有見過王李氏,不就行了?”
話音落下。
隻見高台上坐著的趙文泰開了口:
“既然你們二人,都說這是你們的兒子。”
“那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依本官所看,幹脆,你們就搶吧!”
一個搶字出來。
所有人都以為自己的耳朵出問題了。
什麽?
搶?
那可不是什麽物件兒,也不是貓貓狗狗。
而是一個還沒足歲的孩子啊!
更何況,血緣之親,怎麽能是一個搶字可以定奪的?
那未免,也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