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證詞證物大變樣
那天早上,也就是昨天早上,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時清淺被人從家裏打昏劫走。
冷寒和時清淺的家人發現時清淺不見的時候,已經是當天中午。
他們不知道時清淺是被人劫走的,隻當她在家悶得慌,也就是還是在禁足期間,就出門解悶了。
下午,冷寒留在家裏等時清淺,但是等了一個多小時,都沒有見到時清淺回家,這讓他開始懷疑大家的猜想是不是錯了。
又一個小時過去了,時清淺的身影還是沒見著,冷寒連忙把這奇怪的情況告訴了大家。
家裏的小公主不見了,所有人都很著急,一大家人子立馬放下手中的事情,全體出動找人。
可惜的是,一直到傍晚時分,都沒有任何人找到時清淺,而在家留守的人也沒有給出任何的好消息。
就在一家人商量著準備報警的時候,電話來了。
電話中出現的是一道非常機械的聲音,那道聲音告訴眾人,時清淺已經被抓了起來,而且她所犯案件的一審已經判決了,時清淺被判了十年。
聽到這個消息,所有人都震驚了,不僅為時清淺現在的情況,也為時清淺被判的那十年。
時清淺的父親頓時就病倒了,把時老爺子送進醫院後,一家人開了家庭會議。
會議決定讓冷寒去處理時清淺的事,讓時黎青(鬼魅)去照顧時老爺子,其他人則想方設法地穩住家族產業。
當天晚上,冷寒就見到了時清淺,時清淺一見到冷寒,便激動地又哭又鬧,她一會兒埋怨牢裏的夥食不好,一會兒埋怨床太硬,一會兒又吼著讓冷寒快點把她救出去。
待時清淺冷靜了一些之後,冷寒問了時清淺,今天白天到底發生了什麽。
時清淺恨恨地說。今天早上她在睡懶覺,忽然一道明亮無比的光便照在了她的眼上,強烈的光線讓她醒了過來,怎麽睡都睡不著了。
她坐起了身。往光線傳來的地方一看,隻見窗簾已經被拉開,窗子也是大開著的。
時清淺的心情頓時變差了,她憤怒地想:哼,保姆阿姨又該換了。沒看到她在睡覺嗎,把窗簾拉開這麽亮讓她怎麽睡啊。
正準備對著不知道在房間什麽位置的保姆阿姨破口大罵,時清淺的嘴就被人捂住了,然後她感覺頭上一痛,眼前的景象就黑了下來,她來不及細想,因為當她想要細想的時候,整個人都已經進入了昏迷狀態。
當時清淺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坐在了法庭中的被告席,四周坐滿了人。沒有一個是她認識的,但好在她並不是文盲,她認識擺在桌子上小牌子中寫的字。
什麽“審判長”啦,什麽“審判員”啦,無一不在告訴時清淺,自己身處法庭。
突如其來的場景轉變,讓時清淺有點頭暈,迷迷糊糊中,她聽到有人在問自己問題。
抬頭一看,她看到問問題的人是一個年輕帥氣的男子。男子的前方擺著一塊牌子,上麵寫著“原告代理人”。
哦,是個帥哥律師,時清淺的腦中出現了這個想法。
突然看到一個大帥哥。時清淺犯了花癡,對方問什麽,她就答什麽。
等回答完了一大票問題之後,時清淺赫然發現,帥哥律師問的問題都跟炸方欣雅家有關,這讓她立刻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不過明白和不明白沒什麽區別。反正她家裏有人,不管怎樣她都不需要害怕擔心。
仗著自家的父親會幫自家解決所有麻煩,時清淺毫無顧忌地把所有能說的不能說的秘密都說了。
時清淺的回答一直都令帥哥律師非常滿意,直到他問起是否有共犯的時候。
剛聽到共犯問題的時候,時清淺下意識地就想把莊卿醇爆出來,但在她開口之前,她想起了莊卿醇的請求,便臨時改了口說:“沒有共犯,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做的。”
被告的回答跟自己得到的信息不一樣,帥哥律師立馬申請讓目擊證人上場。
很快,一名身體健壯的老婦人便被請了上來。
小雨真是不小心,居然被這個老太婆看到了,要是最後一步是她去做的,一定會很完美,果然自己才是最棒的,時清淺如此想道。
帥哥律師問老婦人認不認識時清淺。
老婦人立馬來了精神,指著時清淺就說:“是她是她,就是這個女娃娃!”
老婦人的證詞讓律師皺起了眉,他疑惑地說:“請您簡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老婦人點頭,她坐下之後抬頭看著天,像背書一樣地說:“那天方小姐不在家,但是我看到那個女娃娃穿著一身校服,鬼鬼祟祟地進了方小姐的家裏,她進去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袋子,但是出來的時候大袋子就不見了,我想她肯定把大袋子放在了方小姐的家裏。”
說到這裏,老婦人停頓了好一會兒才繼續開始背書,啊,不對,是繼續回憶道:“本來我沒準備管這個女娃娃,但是我在她的手上看到了方小姐的寶石項鏈,因為方小姐特別寶貝那條寶石項鏈每次拿出來的時候都帶著手套,所以我記得非常清楚,這個女娃娃偷了方小姐的項鏈。”
既然說到了那條關鍵的寶石項鏈,那麽就不得不上證物了。
寶石項鏈被工作人員帶了出來,在項鏈的邊上擺著一張報告,那是指紋驗證報告。
報告指明,證物——寶石項鏈上麵,隻有時清淺一個人的指紋。
原本時清淺就覺得那條被稱為證物的寶石項鏈非常眼熟,現在聽到上麵隻有她自己的指紋後,她確信那就是前一天她交給莊卿醇,讓其去收買證人用的寶石項鏈。
然而這還沒完,報告還有一半,另一半的結論是,寶石項鏈上的指紋,跟在事發現場收集到的炸彈殘片上沾著指紋完全一致。
這也就是說,“炸彈是時清淺放的”這件事是一件無法辯駁的事實。
由於證人和證物都和自己預想的不同,帥哥律師皺著眉握緊了拳頭。眼神淩厲地看著一動不動地抬頭望著天花板的老婦人。
坐在帥哥律師身邊的人,也都是一副相當不滿的樣子,他們看起來個個都很激動,如果現在不是在法庭上。說不定他們會直接跑到老婦人邊上吼著讓她說實話。
帥哥律師那邊人激動的原因顯而易見,因為老婦人改了口供,所以共犯莊卿醇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這對原告方來說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此時,激動的人又何止是帥哥律師那邊的人呢。還有一個人,比原告方更為激動,那個人便是本案的被告——時清淺。
聽人宣讀完檢驗報告的內容之後,時清淺震驚地站了起來,激動的吼道:“什麽,怎麽會這樣,這怎麽可能,你們搞錯了吧!”
她的激動,隻得到了讓她安靜下來別隨便說話的訓斥。
時清淺想要繼續反駁,但是她被周圍的人壓製住。無法開口。
待一個又一個時清淺不認識的人說完一堆公式化的廢話之後,終於輪到她說話了。
時清淺一開口便表示自己並沒有放炸彈。
當初她放進大袋子裏麵的明明就是惡作劇小道具,怎麽就變成炸彈了呢,就算是那些惡作劇小道具出了問題,也不應該直接說是炸彈啊。
是的,當時清淺聽到真的有炸彈的時候,她有點慌。
她承認當初為了嚇一嚇方欣雅,自己特意去網上購買了一些惡作劇小道具。
她承認出事的那天,的確是自己把惡作劇小道具放入大袋子中的,而為了護著莊卿醇。她也承認是自己把大袋子放入方欣雅的家裏的。
但是她堅決不承認,自己放入大袋子的是炸彈,她也不承認自己有偷東西。
“你們是不是都沒腦子啊,”時清淺像看白癡一樣地看著眾人說。“那條項鏈是非限量版的值不了多少錢,我的首飾盒中比這條寶石項鏈質地好的多了去了,我家有的是錢,我有必要偷別人的項鏈嗎?”
忽然,帥哥律師的眼睛似乎變亮了,他抓住了時清淺話中的漏洞開始了有條不紊地分析。
那條作為證物的項鏈離時清淺很遠。從她的位置看過去應該隻能看個大概,隻憑一個大概就能看出那條項鏈並非限量版幾乎是不可能的。
除非,時清淺是知道那條項鏈的。
按照證人的證詞,證物項鏈是方欣雅很寶貝的,她不可能拿給時清淺看,這說明時清淺不可能知道那條項鏈。
這前後矛盾的邏輯中,肯定有人在說謊。
“時清淺,你是否知道那條項鏈?”帥哥律師問道。
時清淺想都沒想就答道:“當然認識啦,那是我……呃,不,我沒見過那條項鏈。”
說到一半,時清淺忽然想起若是她承認項鏈是自己的,那麽她讓莊卿醇收買證人的事就會被爆出來,為了隱瞞這件事,她臨時改了口。
然而已經出口的話,又怎麽能收得回來,更何況改口改得這麽快,讓人想要相信都難。
就這樣,時清淺陷入了百口莫辯的境地,她成功地把全部的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而那個責任比她想象中的要大的多,懲罰也比她預計的要嚴重,更不幸的是她沒有在法庭上看到自己的律師。
僅僅用了一個小時,時清淺就被定罪並且也判了刑,這麽快的發展讓她根本來不及思考,更來不及找家人來助陣。
冷寒的探望,讓時清淺看到了希望。
當冷寒聽完時清淺的話之後,立馬勸時清淺把所有的事實真相都說出來,不要再幫莊卿醇隱瞞。
時清淺聽了這話,火一下子就上來了,她表示,在審判下來之前,她也意識到了事情有變,便立即把收買證人的事情都說了出來。
然而,這並沒有什麽用。
大多數人在聽過時清淺之前那些話之後,已經把她當成了滿口謊言驕傲自大還不肯認錯的人了。
當時,時清淺就像是《狼來了》故事中的小孩一樣,沒有人再相信她說的話。
因為炸彈上有時清淺的指紋,所以沒有人相信時清淺沒有裝炸彈。
因為老婦人的指正還有證物項鏈中的指紋,即使帥哥律師想要同意時清淺的話,也沒有辦法將之前得到的結論推翻,因為若要推翻,他們就需要最關鍵的證物鑽戒。
但是很可惜,時清淺並不知道莊卿醇在放下她口中的惡作劇小道具之後,還從方欣雅的家裏盜取了鑽戒的事。
更可惜的是,現在那名關鍵的證物鑽戒還在穆妝的手上,方欣雅的家人都知道穆妝最近很忙,他們暫時還不想打擾到穆妝。
當然,方欣雅家人沒有繼續追究同黨的原因,時清淺他們自然是不知道的。
時清淺跟冷寒抱怨完便被獄警帶了回去,她被關在牢裏等待著自己的丈夫和父親合力把她救出去。
然而因為時老爺子病重,所以救人的任務便放在了冷寒和時黎青兩人身上。
兩人花了很多錢疏通,終於得到了與方欣雅家人見麵的機會。
出麵見冷寒跟時黎青的,是方欣雅的哥哥方晨驍,他也就是時清淺口中的帥哥律師。
雙方談了很久,最終達成了一個共識,隻要冷寒他們能把共犯交出來,並讓共犯也受到製裁,那麽方家也會做出相應的讓步。
至於是什麽讓步,方晨驍沒有說,而且他也沒有把能讓共犯被製裁的關鍵證物在哪兒告訴冷寒他們。
聽冷寒說到這裏,穆妝立刻明白了方晨驍的意思。
方晨驍之所以沒有把她手上有證物鑽戒的事說出來,是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準備讓步。
想想也是,等她忙完了這陣子,方大哥他們直接問她要證物,就可以在讓時清淺被判刑的前提下,讓莊卿醇也沒有好日子過,他又何必要冷寒他們的幫忙呢。
更何況,她所認識的方晨驍方大哥,可不是一個這麽容易讓步的人,不然他也不會成為律師圈的不敗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