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協議,他們各有盤算

二十三

協議是這樣的:

甲方:祁繼。

乙方:駱時檀。

協議內容:

1,甲方和乙方結婚八年,分居八年,由於彼此沒有感情,乙方要求離婚,甲方不肯。經長輩調解,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給這段婚姻一個機會,相約給彼此三個月時間相處。三個月後,乙方要是仍要離婚,甲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乙方在此申明,離婚後,乙方不要甲方任何財產,願淨身出戶。

2,三個月內,甲乙雙方必須共同生活。乙方不得擅自離境,法定規定的工作時間,乙方可以自由支配,業餘時間,得配合甲方不定時出席一些重要宴會。晚上休息時間必須回家。乙方有義務陪甲方吃三餐。

3,所謂共同生活,不包括夫妻義務!

第一條是時檀寫的,第二條,是祁繼補的。時檀看到祁繼附加的這條之後,二話沒說,就加上了第三條。

“要是沒有異議,把字簽了,奶奶是見證人!”

協議一式兩份,被打印出來,時檀二話沒說就先把自己的名字給簽上,那字體,絹秀之中帶著淩厲之氣。

祁繼拿起一看,睇著她的名字瞅了一眼,在看到第三條時,唇角勾了一下:作為刑警的謹慎,在這一點上表露無疑。

“哎呀,這條不行。”

老太太看完,皺著眉頭,很有意見的叫起來:“夫妻不同房。哪培養得出感情來。”

時檀麵色平靜,從容接辯:“奶奶,夫妻之間性不是最最最重要的,感情才重要,沒有感情的性,和畜生**有什麽分別?人類之所以高等於其他動物,就是因為人類有感情,有自我約束能力。如果去掉這一條,這個協議,我沒法簽!”

態度非常的明確。

“奶奶,沒關係,我們都分居了八年,對我來說,不差這三個月。”

祁繼倒是爽快的很,拿筆,唰唰唰,以金筆簽下自己的大名,一筆一劃,蒼勁有力,似龍飛九天,又似鳳舞天池,氣勢十足。

“你們是不太意,我可是眼巴巴等著抱重孫呢……唉,你們倆壞孩子,這別扭要鬧到什麽時候?”

老太太甚為無奈,但還是在見證人那裏落了筆,把一份交給甲方,另一遞給乙方。

時檀要接,那協卻又被收了回去。

“奶奶?”

她不解。

老太太想了想:“檀檀,我對你,也沒有別的其他要求,隻想再跟你說一句……”

“您說!”

老太太眼神慈軟,語重心長:“該放下的,須得放下。心隻有一顆,裝了這些,裝不下那些。我希望檀檀這一次的答應,不是一種敷衍,而是真心給你們的婚姻一個緩和的機會……”

“我記下了!”

時檀乖馴的答應。

祁繼在邊上看著,他很明白:這丫頭,哪是記下了,她存的根本就是應付之心,不過,沒關係,三個月時間,足夠改變她的想法……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