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圖姆,我們真的要這麽做嗎?”黑暗的屋內,一男一女正蜷縮在角落裏。兩人看起來年紀都不是很大,也就二十出頭。
叫做塔圖姆的青年,正趴在窗口的卷簾後,偷偷窺探著房外的情況。透過簾子的縫隙,可以看到,房外有一條五六寬的水泥道,在道路的兩旁,則建有一座座紅白相兼的洋房。
正值午時,整個小鎮卻安靜的可怕。
鎮中心的道上,排滿了一堆堆的屍體,屍體散發著惡臭,吸引著無數蒼蠅圍繞,幹涸的鮮血順著道邊留到了路旁的草坪,染紅了大片的植被。
這些屍體都有殘缺,有的沒了胳膊,有的被挖空了雙眼,還有的被掏空了髒器,似乎被某種野獸撕食過。
而在這成堆的屍山旁,躺有一個個身材瘦弱,長著一雙尖耳的奇異生物。這生物的樣貌與人類相似,卻又大有不同。它們瘦骨峋嶙,小小的骨架上似乎隻裹著一層薄薄的肉皮,纖細的五隻如同雞爪般,漆黑的指甲散著烏光,上下顎排有鋒利的牙齒,最奇怪的是,它們的皮膚是青褐色的,瞳孔內竟看不到黑色的眼仁。
如果張鳴在的話,一定會認出來,這些看似瘦小,卻擁有強悍攻擊力以及消化力,並帶有屍毒的怪物,正是他前世最熟悉不過的食屍鬼。
而此時,除了一部分的食屍鬼守候在屍堆旁,其他的食屍鬼則無意識的在小鎮上來回遊蕩著。
整個小鎮的居民,早已遇難。唯一還存活的,就是塔圖姆和他的妹妹,安妮。
自從這些怪物出現在小鎮上,他二人已在房中躲了整整四天的時間。如果不是意外發現香料可以遮掩自身氣息,他兄妹早就和鎮上其他的居民一樣,葬身胃腹了。
不過,家裏的食物已經吃完,在足足餓了兩天後,二人意識到要出去找吃的了。不然,不等食屍鬼闖進來,他們就要活活餓死了……
“安妮,你在屋裏好好待著,千萬不要出去,也不要出聲,我一會兒就回來。”見屋外的幾個食屍鬼越走越遠,塔圖姆朝驚魂未定的妹妹囑咐道。隨即,從牆上拿下一把雙管的散彈槍,在後者擔憂的眼神中,小心翼翼的從後窗跳了出去。
借著房屋的遮掩,塔圖姆一路上小心翼翼的躲避著那些遊蕩的食屍鬼,最終來到了小鎮上的一家超市。
此時,超市的門窗破碎,裏麵的東西被砸的稀爛,不過仍然可以看見一些副食品。
環視了一下四周,觀最近的一隻食屍鬼都在百米以外,塔圖姆趁那食屍鬼轉頭時視野的盲區,利索的鑽入了店中。隨後,拿起方便袋開始將櫃架上的副食一一裝進袋裏。
這時,超市二樓的樓道上忽然傳來一陣異響,緊接,在塔圖姆提防的目光下,一隻醜陋的食屍鬼突兀出現在了視線中。
看到活人,那食屍鬼發出一陣刺耳的磨牙聲。旋即在樓道上一蹦,向著塔圖姆衝了過來。
砰!
塔圖姆腦中一片空白,情急之下。瘋狂的扣動著扳機,一連打了數槍。
第一槍打在了食屍鬼的頭顱上,但看似瘦弱的食屍鬼,體表的肌膚卻十分堅韌,散彈的碎片擊在它的麵部,卻隻是打掉一層皮而已,並不致命。
剩下的幾槍,不知是巧合還是有意為之,都打在了肚皮上,食屍鬼雖體態嶙峋,但卻有著一個大大的肚腩,似乎是用來消化腐屍的。一連被數槍打中了圓鼓的肚皮,食屍鬼的腹部就好像破裂水球般爆炸開來,惡心的腸子和粘液,流了一地。
接著,塔圖姆就看到,那食屍鬼十分驚恐的跪在了地上,雙手捧著自己的腸胃,將其放到了嘴裏拚命咀嚼,似乎那惡心至極的髒器,有多麽寶貴一樣。
被恐懼吞噬了神經的塔圖姆哪兒管的了那麽多,又朝那食屍鬼開了數槍,直到食屍鬼一動不動的倒在地上,他才拿著一袋子的零食,跑出了超市。
因害怕剛剛的槍聲引起其他食屍鬼的注意,一出超市,他就瘋狂的朝家跑去。然而,在奔跑的途中,他卻發覺自身的感官似乎更加敏銳,速度也快了許多,連手上的散彈槍都輕了不少……
……
“索德,你和緹娜負責東邊那幾棵樹,我和普修斯負責那幾個狗頭人。”一處潮濕的山坡上,幾個人正探頭探腦的眺望著山下的情景。
翠綠的草地上,掛著晶瑩的雨水,天氣有些微涼,顯然剛剛下過一場雨。
山下是一片地勢平坦的草原,此時,半米高的草叢中,隱約可見有活物在走動。仔細看去,就會發現,那些活物分明就是一隻隻直立起的毛狗,這些怪物的體型比普通的家養犬要壯,以人類行走的方式,在草叢中來回巡視著,手上握著一個個粗大的木槌,樣貌猙獰。
而離這群狗頭人不到一裏地的位置,生長著五六棵粗壯的樹木,樹枝上掛滿了荊刺和藤條。如果觀察一段時間,你就會發現,這些樹木可以像活物一樣移動,那些小臂般粗細的藤枝,就仿佛它們的手腳一樣,在半空中肆意舞動著。
“詹森,你確定皮特就是宰了這些狗頭人後,才變得強大的?”山坡上,一名臉上長滿了雀斑的男子,朝身旁的同伴道。
“放心,這是皮特親口告訴我的。隻要解決了那幾個怪物,我們也可以擁有像皮特一樣的力量…”詹森笑的有些勉強,戰鬥尚未開始,他已經十分緊張了。
“這麽說,跟皮特在一起的那個海瑟薇,就是因燒死了樹精,才擁有可以操控植物的本事?”躲在幾人背後的少女,開口道。
“嗯。”詹森點點頭,“那些樹精很怕火,海瑟薇隻扔了幾個火油瓶,就燒死了一棵樹精。”
“真的?”少女臉色一喜,心中的害怕也淡去了幾分。
“好了,大家按照計劃,開始行動吧。”又平複了一會兒興奮和恐懼的情緒,幾人對視一眼,紛紛拿出了各自的武器。
……
狂沙四起,本是荒無人煙的戈壁上,僅僅幾天,就突然出現一片鎮子。鎮子雖然不大,卻住著不少人。
這些人頭戴彎沿兒帽,腳穿皮靴,身披馬甲,儼然一副八十世紀西部牛仔的打扮。
最引人注目的是,鎮上的人無論男女,幾乎都戴有配槍,槍的類型各有不同,有左輪,有輕型機槍,甚至還有火箭筒……
如果初入小鎮,甚至會以為這裏是一個軍火走私販的集結地。
“嘿!埃蒙斯,看看我帶誰來了?這個小家夥可是專門跑到鎮子上,要拜你為師的。”小鎮的酒吧內,原本安靜的氣氛,突然被一陣粗獷的笑聲打破。隨著笑聲落下,一名滿臉絡腮胡子的壯漢,提著一個被麻繩死死捆住的少年,走了進來。
漢子將少年隨手扔在地上,接著,目光望向了坐在吧台邊的背影。那是一名頭戴草帽,脖子上纏著紅色圍巾,身背一把來複步槍的男人。
“沒興趣。”叫做埃蒙斯的男人聽後,繼續喝著手中的烈酒,頭也沒轉一下。
“埃蒙斯?你叫埃蒙斯,太好了!我知道你是這個鎮上最好的槍手,怎麽樣?收我為徒吧…”那個被捆在地上的少年,神情欣喜的大叫著。
“嘿,小子!我承認埃蒙斯的槍法很好,但你也不用說的這麽露骨吧?要知道,在希克斯維爾鎮,從來就不缺神槍手,你馬特大爺的槍法也是很厲害的!”大漢聽到少年說完,略微不滿的踢了他一腳。
“切!”誰知道少年聞罷,麵色立刻閃過一抹不屑,“你那麽厲害,我闖關的時候,boss怎麽不是你?”
“什麽boss?”大漢一怔,不明白他話裏的意思。
“埃蒙斯,來複步槍,希克斯維爾鎮……”少年一聲輕喃,眸中爆發精光,心中竊喜:“果然讓我猜對了,這裏正是荒野大鏢客第一關的地點。”
“師傅,請傳授我槍法吧!我什麽苦都能吃,隻要你教我槍法,你讓我幹什麽都行。”少年絲毫沒有意識到自身的處境,目光灼熱的望著吧台旁的身影,恬不知恥的大喊著。
“喂,臭小子!埃蒙斯可沒答應收你為徒,你這師傅喊的有些早了吧?”這時,坐在一旁酒桌上的幾名槍客,對視一眼,紛紛大笑。
“我不管,這個師傅我認定了!”少年不知羞恥,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眼前發生的滑稽一幕,終於使得那個坐在吧台旁的身影轉過了頭……
……
次元文明爆發了僅數日,一些具有戰鬥天賦或是心思縝密的人,就發現了次元的奧秘所在。他們渴望變得強大,渴望獵殺更多的次元異族……
不可否認,人類天生就能夠適應各種生存壞境。
很顯然,經過幾天來的災難,一些人已經走到了前麵。
像上麵所述的人或事,每天都在地球上發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