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婉婉尚沉浸在震驚中,冷不丁被人拍了下肩膀。
“頭兒!”
老三迅速將她拉向另一邊的牆角,神神秘秘地開口:
“剛剛收到司長的傳音,讓咱們速把少宗主帶回駐所,還特意叮囑,不能向任何人泄露他的身份……”
言畢,他湊近隊長的耳邊,瞥了眼靠坐在對麵牆角的“報案人”,悄聲問:
“頭兒,那人可識得少宗主?若識得,務必要向她交代……”
丁婉婉神色複雜地瞅了他一眼。
老三覺出不對,又仔細打量了一番報案人的麵容,悚然一驚。
“欸,不對…我怎麽看她這麽眼熟!”
他的聲音驟然壓低,滿臉不敢置信:
“那,那不是宗主夫人嗎?她什麽時候下山了…怎,怎麽會是她報的案……”
這下可好,報案人和嫌犯何止認識!人家就是正兒八經的親母子!
大禹朝自古以來就有“親親得相首匿”(注1)的傳統。
這當媽的親自上陣揭發自己的孩子……
他辦案那麽多年,還是頭一回見!
老三緊張地咽了咽口水,目光時不時地瞟向宗主夫人,又迅速移開。
“頭兒,這可咋整?咱們真要當著宗主夫人的麵,將少宗主押回駐所?”
丁婉婉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沒好氣道:
“要不然,你讓少宗主騎著你回去?”
老三莫名其妙吃了她一懟,也不敢回嘴,嘟囔道:
“這,這是司長的意思嘛,您又不是不曉得,這小子是個仙N代,後台硬得很……”
丁婉婉冷哼:
“管他後台硬不硬,讓司長操心去,跟咱們辦事的有什麽關係,按流程該怎麽辦就怎麽辦……”
“來人!”
她大手一揮,語氣又冷又硬:
“將嫌犯押回去!”
……
戍衛司,蓉城駐所。
一個身著官服的中年文士,正在書房中踱來踱去,愁容滿麵。
此人乃蓉城分司的司長,荊雲鬆。
他所苦惱的,正是剛剛在他治下發生的一起修士傷人案。
根據大禹律令,不同門屬的修士間犯案,直接交由各自宗門處理。
一般的散修邪修傷人,也用不著驚動他,按規章處置就完了。
可他眼下正苦惱的案子,偏偏是有門屬的修士對手無寸鐵的凡人動手。
一旦涉及仙凡兩端,事態立馬複雜了起來。
這一切還得追溯至戍衛司這個機構的獨特之處。
該司由大禹朝初代人皇一手組建,專司涉及妖魔邪修之事。
其分司遍布九州,與大小宗門,府衙皆有協作,共同維護凡間安寧。
雖是凡間機構,運行卻完全獨立於大禹朝的官僚體係,直屬人皇。
除卻領導班子——總司及各分司的司長,是由人皇親自委任的凡人官員,其餘辦事人等,皆選自各大宗門的精英弟子。
一個凡人靠什麽才能領導一批精英修士?
自然是人皇的權威。
如今的九州大陸,凡界已由上古神族的後裔——軒轅氏,統領了近千年。
修真界普遍認可軒轅氏的法統,但不接受軒轅氏的統領。
原因很簡單——
就算軒轅氏乃神族後裔,這九州大陸上,但凡有點名氣的宗門,無不傳承了千百年,祖上總有幾個飛升的。
誰家上頭沒人啊!
因此,修真界遵循自己的章程,不受人皇直接管控,但按照與初代人皇立下的約定,與曆代人皇,守望相助。
戍衛司就是最好的例子。
都說鐵打的宗門,流水的司長。
荊雲鬆深知自己那點兒人壽,與動不動壽與天齊的修士們相比,不過彈指一揮間。
但他幹不動了,很快就有新司長來接任。
新司長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
他們都是人皇意誌的化身。
可即便是人皇,也不能直接令大小宗門俯首稱臣。
因此,涉及宗門的案件,他作為司長,必須慎之又慎。
更何況,這次的案犯,來自東荒第一大宗,還是宗主的親子!
這小子一出生就被立為少宗主,未來指不定要接他老爹的班。
這案子,到底能不能辦,怎麽辦——
可愁煞了他!
就在這時,門口響起小廝的通傳聲:
“大人,宋宗主已到議事廳等候。”
……
荊雲鬆緩緩邁入議事廳,隻見那位年輕的宗主正背著對他,負手立於廊下。
一襲墨色長袍隨風輕擺,未見其麵,已給人一種君子端方之感。
荊雲鬆還未張口,宋臻率先轉了過來,躬身,長長一揖:
“多謝大人及時通傳,宋某感激不盡!驚聞犬子犯下大惡,宋某身為其父,難辭其咎,心中難安,著實愧對大人……”
荊雲鬆連忙伸手扶他,語氣誠懇:
“宋宗主言重,這本就是本官分內之事。”
宋臻仍躬身不起,態度愈發謙卑,言辭懇切:
“隻是宋某有一事不明,犬子年紀尚幼,向來乖巧懂事,怎會突然暴起傷人,莫不是其中有什麽誤會尚未查清……”
荊雲鬆頗為無語。
還能有什麽誤會?
坊市裏那麽多雙眼睛都看到了你家孩子當街一腳將人踹到飛起。
更何況,還是你夫人親口傳音報的案……
真是搞不懂這一家人!
他心中感慨,麵上卻不疾不徐:
“宋宗主無需憂慮,戍衛司辦案向來講事實重證據,待最終的調查報告出來,才能有所定論……”
宋臻拱了拱手,十分真誠地道:
“既然這樣,可否容許宋某先行將犬子帶回,由宗門裏的執法長老,嚴刑審訊?”
“若能認定其罪,宋某定將這逆子按門規嚴懲,以免大人顧忌其身份,不好處置……”
荊雲鬆一愣,心說你上一秒還在為你家孩子作惡感到羞愧。
下一秒就打著為本官考慮的幌子,提出撈人……
不愧是東荒第一大宗的宗主,連後門都走得這麽有條不穩,有理有節。
他麵上露出為難之色:
“宋宗主如此深明大義,本官也相信貴宗定能秉公處理……隻是,令公子之事,涉及仙凡兩端,頗為棘手,本官還得對上有個交代……”
宋臻好似就在等他這句話,微微一笑,從懷中遞出一卷門譜。
“根據大禹律令,‘修士及眷屬相犯,徑交其所屬宗門裁。’”
“宋某下山前查詢了本宗的門譜,發現這名受傷的老者還有個遠方侄子,是本宗的一個外門弟子,姓名已登記在案,請大人過目……”
在荊雲鬆震驚的眼神中,宋臻頓了頓,緩緩開口:
“大人無需多慮,即便按人皇定下的章程,犬子也合該交由本宗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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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親親得相首匿”起源於《論語·子路》中孔子“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言論。在漢代法律中得到明確規定,直係三代血親之間和夫妻之間,除謀反、大逆之罪外,對彼此所犯其他罪行可相互包庇隱瞞,不向官府告發,且親屬間容隱犯罪行為依法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其目的在於體現父慈子孝等家庭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