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南朝一詞相對應,還有北朝一詞見於晉隋之際諸正史中,原本是指代北方某個政權的稱謂。
北魏孝明帝朝與南方梁武帝朝對峙時,魏朝的兼殿中侍禦史鹿悆曾經出使梁朝的徐州彭城,以勸降敵方大員豫章郡王蕭綜。當時情景在《魏書》卷79《鹿悆傳》中有所記載:
須臾天曉,(蕭)綜軍主範勖、景俊、司馬楊瞟等競問北朝士馬多少。(鹿)悆雲:“秦隴既平,三方靜晏。今有高車、白眼、羌、蜀五十萬,齊王、李陳留、崔延伯、李叔仁等分為三道,徑趣江西;安樂王鑒、李神領冀、相、齊、濟、青、光羽林十萬,直向琅邪南出。”[9]
對於北魏的招降,梁朝鎮守徐州的統帥蕭綜一時猶豫未決,因此他屬下的軍主範勖等人紛紛向鹿悆探問北魏兵力的虛實。針對範勖等軍主的疑惑,鹿悆概括羅列出北魏軍事部署的態勢,稱其部隊分布西抵秦隴,東達琅邪,幾乎覆蓋魏朝全境。鹿悆的上述應答過於誇張,顯然是針對蕭綜及其屬下發出的恫嚇。南北雙方的言語爭強無關本文宗旨,在此不必討論。值得關注的是,在這段記載中雙方議論的主體是魏朝的實力,而魏朝的稱謂卻被北朝一詞指代了,這當然是梁朝廷並不承認魏政權為正統的緣故。可見,與上節討論的南朝一詞一樣,此處所謂北朝,同樣是在南北軍事對峙的情況下使用的外交辭令。它既是南方的梁朝廷對於北方的魏政權之得體稱謂,也是與南梁敵對的北魏方麵能夠接受的用語。
然而嚴格地講,在上引記載中的北朝一詞屬於史書撰寫者的轉述之語,並非直接出現在蕭綜軍主範勖等人的原話之中,所以是值得推敲的例證。隻是由於這條史料是正史之中較早使用的以北朝指代北魏政權的記錄,所以本節首先將其列出。好在以下這段史料,可以作為南方朝廷以北朝作為對北方某個政權稱謂的確鑿證據。《周書》卷42《柳霞傳》記載:
及蕭詧踐帝位於江陵,以襄陽歸於我(指西魏)。柳霞乃辭詧曰:“……今襄陽既入北朝,臣若陪隨變蹕,進則無益麈露,退則有虧先旨。伏願曲垂鑒照,亮臣此心。”[10]
在後梁宣帝蕭詧打算歸附西魏之際,舊臣柳霞不肯隨從,因此說出此番言語,其中所謂北朝是指代位於北方的西魏政權而言。在這段史料中,北朝一詞出現在柳霞辭別蕭詧之語中,並且與所謂的“我”即西魏對應,應該屬於史家直接摘抄的柳霞原話。所以,不僅其本身的可靠性無疑,而且可以成為強化本節上引第一條史料的佐證。
由上述可知,與南朝之詞出現的背景相同,以北朝指代北方的北魏或西魏等政權,便於南北雙方共同認可,是為得體的稱謂。不過,這類包含北朝一詞的例句,在相應時代的正史中並不多見,甚至較南朝一詞出現的次數還少,或許就因為它與南朝一詞同樣,屬於官方在必要場合選用之辭令。好在北朝一詞也沒有被李延壽漏過。[11]在前節所引李延壽向朝廷所上《北史》與《南史》的表文之中,他在界定南朝一詞的同時也為北朝一詞作出過“自魏以還”的界定,使這個原本單獨指代北方某個政權的稱謂升華成為框定相應時代的學科術語。
對於北朝的範疇,李延壽也不忘在緊接著的表文中以精確的年份劃定時限,曰:
起魏登國元年,盡隋義寧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兼自東魏天平元年,盡齊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總編為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謂之《北史》。[12]
為了撰寫《北史》,李延壽必須界定其寫作對象的範疇,而被他尤其注重的是其間包含之各政權的完整性。所以,他為北朝劃定的上限是登國元年(386年),那是北魏建國之際;下限是義寧二年(618年),這是隋朝滅亡之時。不過,這段時間總計應該是233年,而非244年。[13]
李延壽筆下的所謂北朝,其範疇涵蓋著自北魏興起到隋朝滅亡之間諸政權所占據的廣闊時空。換而言之,通過李延壽的界定,北方眾多政權被視為有機相聯的整體,框定在一個總稱為北朝的範疇之中。李延壽所雲“凡三代”,指魏、周、隋三家朝代,包括曆史學上的北魏、西魏、北周和隋四個政權。在他看來,西魏承襲了北魏的衣缽,二者是合為一體的朝代。三代以外,還有所謂“兼”出的旁支,即東魏和北齊,雖然它們與西魏和北周形成東西對立的局麵,但同時又與南方對峙,也應該包含在北朝之內。於是,在確定北朝一詞範疇的基礎上,李延壽建立起北朝曆史係統。
與南朝相比,北朝的發展軌跡更加錯綜複雜,所以建立北朝曆史係統也更加必要。北朝曆史係統具有獨特的時代價值,它是從政治分裂走向空前統一的時代,也是從民族共處走向民族融合的時代,還是漢族的宗族經顛沛流離而頑強發展的時代,可見李延壽將北朝一詞從單個政權的稱謂升華成為學術術語的工作是十分有意義的。[14]
李延壽之後,北朝一詞作為曆史學科術語而沿用起來,從此屢見於正史及其他著述之中。例如,《舊唐書》卷44《職官誌三》禦史台條下注曰:
秦、漢曰禦史府,後漢改為憲台,魏、晉、宋改名蘭台,梁、陳、北朝鹹曰禦史台。[15]
又如,同書卷45《輿服誌》曰:
宴服,蓋古之褻服也,今亦謂之常服。江南則以巾褐裙襦,北朝則雜以戎夷之製。[16]
顯然,這兩條史料中的所謂北朝,包括相應時代的諸政權,而非具體指代北方某個政權。
不過,李延壽界定的北朝範疇並非沒有值得斟酌之處。作為學科術語,北朝一詞是因南北分裂局麵而產生的。然而,隋朝自大定元年(581年)起至大業十四年(618年)止曆時38年,其間隋文帝於開皇九年(589年)年統一大江南北,則隋朝有四分之三的時間處於中華全境統一的狀態。何況,隋朝與唐朝盛世的聯係更為緊密。所以,作為時代而言,北朝一詞在現代曆史研究中一般是指北魏、西魏-北周和東魏-北齊的集合,而將隋朝排除在外了。現代曆史研究中,關於中國古代史的斷代劃分正是貫徹了這樣的思想,在秦漢時代之後是魏晉南北朝時代,在宋元時代之前為隋唐時代,這樣的劃分將隋朝涇渭分明地與南北朝區分開來,而與唐朝組合在一起。
中國古代史的斷代,是順著整個中國曆史發展的大勢,按照各個階段最為突出的特點加以劃分的。然而,具體而言,畢竟隋朝出自北周,在其消滅陳朝之前屬於與南朝對峙的北朝無疑,所以李延壽將隋朝列入北朝之中也並非完全出於顧及隋朝完整性的原因,因為撇開隋朝會給具體的考察與表述帶來諸多不便。於是,就有了將隋朝割裂開來的變通性修正,這方麵的代表是《中國曆史大辭典》之“魏晉南北朝史卷”中的“北朝”詞條。該詞條稱:
北朝,時代名。指十六國以後,北方先後建立的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和南北統一以前的隋朝。[17]
這樣的時代界定,顯然是試圖既顧及傳統之朝代觀念又慮及現代之科學概念的做法。
上述對於北朝一詞界定的三種做法均有各自的理由,在單獨使用時都無不便。然而,當北朝一詞與南朝一詞相遇的時候,就不得不做出恰當的抉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