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馬克思在《第一手稿》中給自己提出的任務是,回答私人所有的起源和私人所有的本質。在[資本的利潤]一欄的開頭,馬克思開宗明義地提出了自己的問題:“資本,即對他人勞動產品的私有權,是建立在什麽基礎上的呢?”[1]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首先回答什麽是資本?對此,他預先給出了答案,即“資本是積累起來的勞動”[2],更準確地說,資本是積累起來的他人的勞動。

在[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的開頭,馬克思回顧了他先前在收入的三個來源[工資、資本的利潤、地租]部分的論述,指出了擺在人們眼前的“國民經濟學的事實”,即一方麵,作為資本家私人所有的資本不斷增大;另一方麵,勞動者卻喪失了私人所有。整個社會呈現出了“資本的積累”和“貧困的積累”的對立狀態,從而“整個社會必然分化為兩個階級,即有產者階級和沒有財產的工人階級”[3]。這是近代以來資本主義製度下嚴酷的社會現實!但奇怪的是,以說明近代社會本質為己任的國民經濟學家卻對此未作任何說明,而是由此出發直接演繹出了一整套的國民經濟學體係。[4]這引起了馬克思的強烈不滿,因為在他看來,“沒有說明”或者“無法說明”這個事實,國民經濟學家就沒有資格被稱為科學。他以教訓的口吻說道:你們隻不過是試圖從表麵的經濟“規律”或“運動的聯係”來說明這個事實,但實際上,正像用“偶然的外部情況”來說明“競爭”的必然性那樣,你們“總是置身於一種虛構的原始狀態”;或者像神學中的“原罪”那樣,“把他應當加以說明的東西假定為一種具有曆史形式的事實”[5]。但是,這種做法隻能證明你們的無能!

你們解釋不了的東西,我能!26歲的馬克思對自己充滿了自信。而此時的馬克思隻是一個接觸英國經濟學還不到半年的哲學博士。他采取了自己專業領域慣用的方法:要說明這些事實,就隻能透過現象抓到本質,就是必須以概念來把握(begreifen)私人所有[6],即首先要在“概念”——黑格爾意義上的、對現象的規律性認識——的高度去解釋私人所有的起源和本質,然後來證明“資本是積累起來的他人的勞動”以及說明“有產者階級和沒有財產的工人階級”必然對立的原因。

為完成這一任務,馬克思開始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重新界定一遍他眼前的“一個國民經濟學的、當前的事實”(ein national?konomisches,gegenw?rtiges Faktum):“工人生產的財富越多,他的生產的影響和規模越大,他就越貧窮。工人創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變成廉價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貶值成正比。勞動生產的不僅是商品,它還生產作為商品的勞動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一般生產商品的比例生產的。”[7]顯然,馬克思眼中的事實與國民經濟學家眼中的事實還是有很大差別的。盡管對國民經濟學家而言,這是一個當然的事實,無須判斷其合理性;但對馬克思而言,這是一個必須予以分析並給出價值判斷的事實。他接著上麵的話說道:“這一事實無非是表明:勞動所生產的對象,即勞動的產品,作為一種異己的存在物,作為不依賴於生產者的力量,同勞動相對立。勞動的產品就是固定在某個對象中的、物象化的(Sachlich gemacht hat)勞動,這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勞動的現實化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在國民經濟的實際狀況中,勞動的這種現實化(Verwirklichung)表現為工人的非現實化(Entwirklichung),對象化表現為對象的喪失和被對象奴役,領有(Aneignung)表現為異化、外化。”[8]從這一論述來看,馬克思不僅不認為這一事實是“當然的”,相反認為它是與事物的本來狀態或者說應有狀態相矛盾的,是不合理的甚至是悖謬的。這是在討論伊始馬克思表現出來的與國民經濟學家們的根本差別。這說明,馬克思站在了與國民經濟學家截然相反的立場上。

馬克思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對異化勞動的分析,異化勞動是他選擇的揭開私人所有秘密的概念裝置。在對那一著名的異化勞動四個規定的界定接近尾聲的時候,即在[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 的最後部分,他又回到了私人所有是如何產生的這一設問上來。他的結論是:“私人所有是外化勞動即工人對自然界和對自身的外在關係的產物、結果和必然後果。因此,我們通過分析,從外化勞動這一概念,即從外化的人、異化勞動、異化的生命、異化的人這一概念得出私人所有這一概念。誠然,我們從國民經濟學得到作為私人所有運動之結果的外化勞動(外化的生命)這一概念。但是,對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盡管私人所有表現為外化勞動的根據和原因,但確切地說,它是外化勞動的後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類理智迷誤的原因,而是人類理智迷誤的結果一樣。後來,這種關係就變成相互作用的關係。”[9]

到這裏,馬克思終於履行了在[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開頭時許下的諾言:要說明私人所有的起源和本質問題。異化勞動是私人所有的原因,“私人所有是外化勞動的後果”!在此基礎上,他還引申出了“通過異化的、外化的勞動,工人生產出一個同勞動疏遠的、站在勞動之外的人對這個勞動的關係。工人對勞動的關係,生產出資本家——或者不管人們給勞動的主宰起個什麽別的名字——對這個勞動的關係”[10]這樣一個命題。盡管當時馬克思還沒有確立起雇傭勞動和剩餘價值等概念,但是他卻天才地得出了“資本是積累起來的他人的勞動”以及“工人生產出了工人和資本家的關係”這樣的結論,這是一個足可以跟《資本論》相比肩的命題。[11]能達到這樣一個高度,對他而言無疑是一次巨大的成功,無怪乎在《巴黎手稿》的“序言”中他毫不掩飾自己的得意,稱“我用不著向熟悉國民經濟學的讀者保證,我的結論是通過完全經驗的、以對國民經濟學進行認真的批判研究為基礎的分析得出的”[12]。就是說,他因推出了上述新命題,就自認已經超出了國民經濟學的水平。

但是,正當我們為馬克思兌現了自己的諾言並獲得了如此的成就而感到高興的時候,馬克思本人的論調卻突然出現了變化。這表現在:第一,馬克思的本來目的是要反對“從私人所有推出異化勞動”這一國民經濟學的做法,因此要反其道而行,嚐試著“從異化勞動推出私人所有”。但是,在氣勢如虹地得出這一結論以後,正像從上述引文中所看到的那樣,他卻突然發出了示弱的信號,即“後來,這種關係就變成相互作用的關係”。這好像是在說,“從異化勞動推出私人所有”這樣的前因後果關係變成了“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的相互解釋關係。如果說,這裏的示弱還不夠明顯,那麽接下來的論述則清楚地證實了這一點。“私人所有隻有發展到最後的、最高的階段,它的這個秘密才重新暴露出來,就是說,私人所有一方麵是外化勞動的產物,另一方麵又是勞動借以外化的手段(Mittel)。”[13]前者“私人所有是外化勞動的產物”符合馬克思最初的問題設定,問題是“私人所有又是勞動借以外化的手段”這句話,由於是勞動外化的“手段”,故私人所有在邏輯上是占先的,是說明異化勞動出現的原因。這與馬克思最初的設定顯然是矛盾的。事情還沒有完,馬克思接下來又說道:“我們也可以借助這兩個因素來闡明國民經濟學的一切範疇,而且我們將重新發現,每一個範疇,例如買賣、競爭、資本、貨幣,不過是這兩個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開了的表現而已。”[14]注意!此時作為闡明國民經濟學範疇的概念裝置不僅是“異化勞動”,而且還包含了“私人所有”,這樣一來,“私人所有”不也成了說明“資本”等範疇的原因了嗎?而這與他要從異化勞動來說明“資本”的初衷難道不是矛盾的嗎?馬克思幾乎已經退到了先前立場的底線。

第二,馬克思在進入對“買賣、競爭、資本、貨幣”的解釋之前,突然又給自己提出了兩個任務:“(1)從私人所有對真正人的和社會的所有(das wahrhaft menschliche und soziale Eigentum)的關係來規定作為異化勞動的結果的私人所有的普遍本質。(2)我們已經承認勞動的異化、勞動的外化這個事實,並對這一事實進行了分析。現在要問,人是怎樣使自己的勞動外化、異化的?這種異化又是怎樣由人的發展的本質引起的?我們把私人所有的起源問題變為外化勞動對人類發展進程的關係問題,就已經為解決這一任務得到了許多東西。”[15]

從(1)來看,馬克思要從“私人所有對真正人的和社會的所有的關係”角度來說明“私人所有的普遍本質”。從(2)來看,馬克思要“把私人所有的起源問題變為外化勞動對人類發展進程的關係問題”,即要在解決私人所有的起源問題之前,先解決異化勞動的曆史起源。那麽,異化勞動在人類曆史上究竟是怎樣產生的呢?對此,馬克思並沒有直接予以回答,這一點我們姑且不論,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馬克思追問異化勞動起源的目的,即仍然是要解決私人所有的起源問題。

總之,從馬克思給自己提出的這兩個任務來看,盡管角度不同,他還是在說要去解決“私人所有的普遍本質”和“私人所有的起源問題”。但是,這難道不是他在[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的開頭給自己的任務嗎?還有,就在剛才,他不是已經宣稱超越了國民經濟學,用異化勞動概念說明了私人所有的起源和本質了嗎?馬克思為什麽轉了一圈又回到了已經解決的問題上呢?如果問題已經解決,再提出這一任務顯然有悖於常識,因此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他突然意識到實際上自己離解決問題還差得很遠。如果真是這樣,那說明自己迄今為止的解決思路,即“從異化勞動到私人所有”出了問題。那麽,事情果真如此嗎?正當我們要從《第一手稿》中尋找答案的時候,很遺憾,作為一個事實,《第一手稿》到此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