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八百九十六章 力量法則
那陰司鬼物,雖然是渡劫級別的強者,但在這種威能下,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完好無損的。
俗話說,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林軒這一次誘敵之策,機緣巧合,完美到極處,有沒有可能,一次就滅殺強敵呢?
說實話,林軒也不曉得。
反正他的內心深處,多多少少,還是有幾分期待的。
當然,以林軒的性格,也不會疏忽大意,輕敵這樣的蠢事,林軒不會去做,他的臉上,依舊保持著戒備之色。
煙塵尚未散開,不過林軒可沒有心情,在這兒傻傻的等待,眼眸中銀芒大起,天鳳神目,被他恰到好處的施展出來。
前方的一切逐漸清晰,所有的景物在林軒的靈目秘術下一覽無餘。
然而林軒卻眉頭一挑。
透過煙塵與靈光,他居然什麽也沒有發現。
換句話說,對方消失了蹤跡。
難道在剛剛的秘術下,對方已隕落化為烏有了?
各種念頭在腦海中轉過,但林軒卻覺得這種可能性太虛妄了。
對方可是渡劫級別的強者,就算大意之下被自己搶占了先機,被打了一個措手不及,但隕落無論如何,也太離譜,更不要說化為烏有,連元嬰都沒有逃出。
林軒還沒有自大到那個程度。
渡劫期存在可不是紙糊,說滅除就能夠滅除。
雖然自己已先後打敗了千幻老魔與天元聖祖,但林軒心裏清楚,嚴格來說,那都是因為自己運氣不錯,並不是說,他的實力。就真能與渡劫期分庭抗禮。
人貴在知足。但對自己有一個清新的認識,其實是更重要的。
自大不是林軒的風格,對於自己的實力。林軒有一個清醒的評估。
不弱,遠勝同階修仙者,但與渡劫初期的大能相比。多多少少,依舊有一些差距。
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林軒根據自己的經驗,仔細衡量出來的。
對方既沒有隕落,那到哪裏去了?
林軒的天鳳神目,能夠看破三界大部分隱匿之術,然而這時候再尋找對方的身影,會不會已經晚了?
林軒的實力或許還不及渡劫期,但經驗卻是豐富無比。渾身青芒一起,朝著斜刺裏飛去。
他的動作不可謂不迅速,然而依舊是晚了一步。天色變得更加的晦暗了。陰風四起,一百丈長的利爪於半空中浮現而出。五指一合,像著林軒當頭抓落。
那鬼爪做黝黑之色,五指尖利,陰氣繚繞顯得猙獰以極,尚未至,距離林軒明明還有數丈的距離,他就感覺到了一股磅然巨力。
隻覺身體周圍的空氣一緊,整個人的動作都變得凝滯,遁光自然也緩慢以極,這樣下去,非被對方抓在手裏。
“法則之力!”
林軒心中駭然無比,他與普通的分神期修士不同,與渡劫期老怪物,也曾經交手過。
俗話說,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
林軒於天地法則,還做不到靈活運用,但僅僅是認出,卻顯得沒有太大的難度。
這詭異的家夥,果然沒有隕落,而且順勢,就發動了如此犀利的反擊。
林軒心中閃過一絲駭然之意。
也不知道對方躲在何處,不過此時此刻,林軒已沒有時間去分辨了,當務之急,是躲開對方這致命的一擊。
以林軒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這一抓,所蘊含的殺意!
“喝!”
這種生死攸關的時刻,林軒自然不敢藏拙,一聲大喝,渾身的力量轟然勃發而出。
因為天賦的緣故,人類修士在肉身的鍛煉上,那是遠遜於妖族,堅韌、力量、反應,那都是要遜色許多。
然而林軒卻不可用常理揣摩,他修煉的鳳舞九天訣,原本就是頂階的妖修秘術,隨後又天天服食提純後的麒麟果,風雨無阻,再加上用墨玉真靈訣融合真靈之血,對於肉身,自然也有加強的效果,再加上其他的一些機緣巧合,林軒的肉身強度,別說普通的妖族,就算那些血脈不凡的天地靈族,也要遜色一籌的。
這話絕沒有分毫誇大之處,否則剛剛那一拳的威力也不會如此磅礴。
然而此時此刻,林軒一聲大喝,渾身力量狂湧而出,然而依舊無法掙脫法則之力的束縛。
雖非動彈不得,但就現在這遁光的速度,想要逃脫眼前利爪的一擊,明顯是癡人說夢。
如果換一名分神期修仙者與林軒異地而處,或許還真無可奈何,然而林軒眼中,卻並沒有絕望畏懼之色。
他右手抬起,從衣袖中飛射出一道道銀芒。
這可不是劍氣,而是九宮須臾劍本體。
“疾!”
林軒一聲輕叱,隨後便見劍光一閃,圍著他的身體繞了一圈。
整個動作如行雲流水一般,仿佛將什麽東西切斷。
九宮須臾劍的鋒利不用提,劍光所過之處,卻沒有分毫的聲息。
而隨著劍光畫了一個圓,林軒感覺壓力驟減,那被束縛的感覺已然不見。
“呼!”
林軒鬆了口氣,臉上的表情隱隱可見驚喜,卻絲毫不敢耽擱,渾身遁光一起,加速飛離了原地。
轟!
那鬼爪的一擊落在空處,塵土飛舞,地表出現了一個大洞,直徑百丈有餘,深不見底。
周圍的幾座山脈,明明還相距甚遠,但轟隆隆的聲音傳入耳朵,僅僅是餘波掃過,就已然坍塌掉了。
那威力令人瞠目結舌。
然而鬼聖的聲音卻滿是驚怒:“不可能,你使用的是什麽寶物,居然連法則之力都能切割。”
林軒能夠發現他的偷襲,這不稀奇,吃過一次苦,對這小子的狡猾,他原本就有很高的評估。
但能夠看破又如何,這一擊,他可是連法則之力都已經運用,為的就是畢其功於一役,沒有時間與這可惡的小子在這裏消磨,一擊就將他碾為粉末。
想法不錯,他對自己的招數,也是信心十足,畢竟這力量法則威力如何,他最清楚,雖然以他的境界,所參悟的,不過是些許皮毛而已,但用於滅殺一分神期,已是綽綽有餘。
說殺雞用牛刀也不為過,沒想到居然失手了。
PS:早起的鳥兒有蟲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