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奈拂開劉森的手,慢慢站起,站起之時,他的腳上鮮血迸流,但他好象根本沒有任何感覺。

“我送你回去!”劉森手輕活地一穿,從他肋下穿過,幾乎是將他提起來。

“放開!”冰冷的聲音。

劉森被他冰冷的目光一盯,頓時微微一怔,手慢慢鬆開。

克奈大步而行,走向右邊,剛剛走出三步,突然一個踉蹌,再次摔倒,還沒倒下,一隻手伸過來,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管你是否拒絕,我都會送你回去!”

克奈冷冷地盯著他,但劉森的眼睛裏如沫春風,溫和地說:“沒有人能夠一開始就打敗所有人,但隻要有一個必勝的信念,也沒有人是絕對不能戰勝的!魔杖隻是增強自身本事的一個小小附屬,如果過於注重這種東西,反而會限製自己的本事增長,相比較魔杖而言,自身所擁有本領才是真的。”

這是劉森的理解,魔杖是這個世界追求的東西,因為這個東西可以立竿見影地讓自己的實力大幅度提高,對於魔法已到自己頂峰的魔法師而言,持一根魔杖是正常的,因為他們的實力不可能再增長,可以借助魔杖到達自己不可能到達的高峰。

而對於魔法學院的學生而言,他認為拿一根魔杖會很可笑,因為他們的水平隨時都在增長,為什麽要借助魔杖讓自己的魔法水平來個假繁榮呢?繁榮給別人看嗎?

魔杖隻是外來的東西,今天在你手上是你的,失去了你的能力立刻大幅度退步,這的確是假繁榮!

克奈呆了,是啊,自己為什麽要給自己設下一個限製呢?三級魔法師拿根魔杖可以達到二級水平,但舍棄魔杖焉知又不能憑真實本事到達二級?憑真實本事達到二級,再找魔杖或許就能達到一級,而如果不舍棄魔杖,就根本無法到達一級!——因為有魔杖在手,有時人是會迷失的,不能正確地估價自己,就無法找到前進的道路!

失去魔杖的悲哀慢慢淡化,克奈的眼睛慢慢變亮,劉森看到了這種變化:“走吧,不管未來如何,現在你需要養傷!”

“你記住這個地方!”克奈緩緩地說:“我要他在這個地方倒下!”

“我不用記!”劉森:“隻要你自己記得失敗的感覺,何處又不能讓他倒下?”

兩人結伴而去,再不回頭。

教學樓下無數雙目光目送他們離開,有同情的、有鄙視的、也有幸災樂禍的,這個傻冒居然跟洛基族人打得火熱,且不說會得罪那爾斯,引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單就身份而言,已經是大掉麵子。

但有一雙眼睛很奇怪,充滿著仇恨,她看著劉森的背影久久發呆,這是一雙美麗的眼睛,在她的記憶中,如果說有一個人是真正可怕的話,無疑就是這個人,如果說有一個人是真正該死的話,這個人無疑也是他,他為什麽會來?他要做什麽?是不是找她的?如果是,她應該怎麽辦?

旁邊一雙手在她眼前上下移動,耳邊有嬌笑傳來:“克瑪,看什麽呢?這麽入迷!”她居然是克瑪,姬爾斯島上的小姐克瑪,因為這個人她離開家來到這所魔武學院,但她才來不到一個月,這個可怕的男人居然也來了,莫非他終於恢複了記憶,想起她來,想繼續對她不利,才不遠千裏而來?克瑪心亂如麻的同時,也從心底升起一絲寒意。

耳邊繼續有人在開玩笑:“克瑪小姐動情了,我們的冰女郎居然變成了冰火女郎……”

“胡說什麽?”克瑪瞪了旁邊一眼:“你才會對這個禽獸動情!”

“禽獸?”身邊的美麗女孩眼珠亂轉:“克瑪,你真的太值得同情了,被人那個了啊?沒有懷上吧?”

克瑪大怒:“你才……”終於不再說:“來,雅麗,你幫我想個辦法,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

兩人並肩而去,雅麗不停地追問,一路上作了若幹香豔的推測,但克瑪半句都不接口,直到進了克瑪的單人宿舍,房門嚴嚴實實地關上,克瑪才沉重地開口:“知道嗎?這個人真的是一個禽獸,為禍八百裏海域的禽獸……”

雅麗的小臉慢慢變白,小嘴兒也慢慢張開,在克瑪結束自己的講話時,終於狠狠地點頭:“你說得對,這個人真的是禽獸,簡直太該死!”

“不錯!”克瑪說:“我從來沒有下手去殺過人,但這個人如果讓我來殺,我可以殺一千次而不手軟!”

“但你不能動手!”雅麗說:“如果你殺了他,消息很快會傳到風神島,你的姬爾斯、另外三十四島都會成為這個禽獸的陪葬!”

“是的,我不能親自動手,甚至不能與他有任何牽連,要除掉他……真的挺難!”克瑪為難了,她不能露麵、不能動手、但她想看到他死,八百裏海域、三十五島幾十萬居民都希望聽到他的死訊,如何讓他死得與自己沒有任何牽連?與三十五島沒有任何牽連?

“真希望有一個大英雄出來,將這個禽獸殺了!”雅麗無限神往地說:“我們去找找這樣的英雄怎麽樣?”

“如果真有這樣的英雄!”克瑪說:“我第一個給他獻花!”

“獻花不刺激,籌碼不夠!”雅麗捉狹地一笑:“獻身怎麽樣?如果你答應,我不反對幫你張羅張羅,說不定真的有男人為了得到你這個大美女,勇敢地站出來……”

“你昏頭了啊?消息一傳揚,和我親自動手有什麽區別?”

也是啊,滿校園張貼布告的方式好象動靜大了點,說不定還沒動手,目標就跑回去告狀了。

兩個女孩麵麵相覷。

“嗬嚏”劉森打了個響亮的噴嚏,這個屋子真是太刺激了,現在是白天,但零亂的被褥和擁擠的床鋪一樣可以宣告這裏晚上的繁華與熱鬧,足足有三十多條被褥就這樣鋪在地上,連床都沒有,黑暗的房子雖然不小,但這麽多被褥一鋪,房子還是顯得太小太小。

不知從哪個角落傳來腳臭氣,還有不知是什麽味道的怪味,能傳來怪味道的地方太多太多,目標太多也就沒有目標,反正這裏住的清一色都是男子漢,兄弟別說哥,都差不多,大夥兒也就可以將就了,但劉森很難適應。

克奈所住的地方是傳說中的貧民區,就算在貧民區,他也不是受人歡迎的角色,他的床鋪在最裏麵,看著劉森扶他進來,隻有兩個夥伴過來表示關注,其他的人都溜了。

室友受傷了,他們也是這幅德行!

劉森將克奈扶進自己的床鋪,在床邊坐下,接過一名小個子夥伴遞過來的水。

“你還是走吧,這裏不適合你!”克奈好象看出來他的不習慣。

“沒關係!”劉森:“適合你的地方也會適合我,知道為什麽嗎?因為……我一見到你,就覺得我們應該是朋友!”

“我沒有……能住單間的朋友!”克奈轉身而臥:“出去的時候,別踩著了別人的被褥,他們並不太友好!”

這是逐客令嗎?當然是,比較含蓄的那種,一般人都聽得出來,但劉森不是一般人,他聽不出來,反而微笑:“原來你是瞧我住單間不太舒服,哪天你可以去住住,真是悶死了,哪有你這裏痛快?”

幾個人臉上露出驚訝的表情,他是住單間的,住單間的意味著家裏有大量金幣,這就是層次的象征,但他居然願意走進這間充滿臭氣的小屋,還痛快?痛快個屁!如果他們能有半點選擇,誰不會第一時間逃離這個痛快的住處?

克奈睡著了,劉森隻有告辭,輕悄悄地走過雜亂的被褥中間,雖然不可避免地踩著了一些被褥邊,但沒有人對他有任何敵意,知道他的高貴身份,所有人好象都有所改變。

劉森剛剛離開,克奈的眼睛慢慢睜開,久久地看著門口,朋友!這是一個陌生的字眼,也是一個簡單的字眼,但這字眼卻也是如此神奇,克奈覺得他的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湧動,這是好久好久以前才有的感覺,當時他還在部落裏,有一天他被蛇咬了,一名夥伴趴在他腿上為他吸傷口中的毒血,夥伴的嘴唇湊近他的小腿時,他心中湧現的也是“朋友”這個詞。

那個夥伴後來被人害死了,而他正是為了幫他複仇才出來的,他隻有一個欲望,學得魔法,殺了殺害他唯一朋友的那個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