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李燁訂婚

其實,就在李燁感到不爽的時候,一件更讓李燁更不爽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事情要從李燁在藍田縣會見劉縣令說起,話說劉縣令知道李燁與劉娥的事情後,感覺李燁人品和地位都配的上自家的女兒,便決定讓劉娥跟著李燁到外麵玩玩。其實,劉縣令是想安排人到李燁家裏看看,如果可以就把婚事先敲定下來,畢竟兩家離的太遠,一來一回實在是不方便,劉縣令派人到李燁家商量婚事也沒有什麽不妥的。

從漢代開始,結婚講究一個“六禮”,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俗諺說∶“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文縐縐的說就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民間的講法比較通俗易懂:提親、合八字、過大帖、送彩禮、算日子、接媳婦。

首先,草人帶你感受一下古代求婚到完婚的過程,這裏我們就以唐代婚嫁為例。第一步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納采”為六禮之首,納采禮物用雁。至於為什麽用雁,不外乎三層含義,一是取陰陽往來,女子從夫之義。所謂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二是夫為陽,婦為陰,用雁者,取其婦人從夫之義,二是不失時,不失節。三是雁為候鳥,秋去春來,從不失信。

雁以轉徙飛行,率以老而壯者居先引導,幼而弱者尾隨其後,從不逾越。而長幼有序是儒家禮法的重要原則之一,把這個原則用於婚娶,使長幼有序而行,非萬不得已,不使叔季跨越伯仲而成婚,符合儒家精神。而這種行止有序的行為,除雁以外,其他候鳥是沒有的,故用雁為五禮之贄。除以上含義之外,用雁在當時還有喻其從一而終、不再醮之義。

雁說:我怎麽這麽倒黴啊!你們人類結婚管我們飛禽屁事。有人說了,我家窮買不起大雁怎麽辦,用鵝代替一下也行,再不行用鴨也可以湊合一下,要是連鴨也沒有呢?那就用木頭雕刻一個家禽的某樣吧。嘖,人都窮成這樣了,還娶什麽老婆啊!這不是把女兒往火坑裏推嗎?

第二步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問名禮物仍用雁。一是防止同姓近親婚姻;二是利用問名得來的生辰年月日,占卜當事人之婚姻是否適宜。

第三步納吉: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在祖廟進行占卜。卜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這次大雁逃過一劫。

第四步納征: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這一禮目中雙方都用紅綠描金書帖名曰:通婚書,也叫“龍鳳書帖”。帖上寫的都是一些吉利話,但有一定的程式,男方寫“素仰壺範,久欽四德,千金一諾,光生蓬壁”;女方回帖則寫:“一枝幸附,三生契合,七襄愧極,九如慶祝”等話。

有了通婚書,禮物總要有的,什麽各色彩鍛、成琨錦帛、大量銅錢、雞鴨魚肉、三畜豬羊、瓜果點心、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等,就少送磚瓦木材蓋棟房子了,呼啦啦一堆人牽著馬、趕著車,浩浩蕩蕩的抬著彩禮,送到女方家,這比現代搞上幾十輛汽車在馬路上瞎轉悠好看多了……。

納征過後,女兒就算是男方家中的人,如果遇上家族中有人謀反被抄家,按律跟女兒沒有關係了。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嫁到男方家的女兒命運也好不到哪裏去。

第五步請期: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禮儀。士昏禮》雲:“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這次我們大雁同誌又要倒黴了。

第六步親迎:即新郎親至女家迎娶。親迎意義有二:一則表現由從妻居製向從夫居製轉變以後,母係風俗的傳承。男子親自去女家迎接新娘,表現出對女子的尊重。但同時,它也含有從夫居這一婚製的到來是不可扭轉的事實,表現出男子要求從夫居的強烈願望。

親迎被看成是夫妻關係是否完全確立的基本依據。凡未親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旦舉行了親迎之禮後而夫死,按禮俗規定,新婦就隻能認命,從一而終了。

男方會在黃昏的時候,來女方家迎接新娘,為什麽晚上才來呢?其實,這是原始部落社會搶婚製的風俗殘留,當時男女結合都是男方帶著家中的兄弟去女方家搶老婆,既然是上門搶老婆,那當然是趁著月黑風高的時候最好,所以,古代成親禮也叫做“昏禮”,黃昏的昏,那個女子旁是後來才加上去的。

六禮已畢,隻意味著完成了成妻之禮,還須在次日完成“謁舅姑”,即成婦之禮;若公婆已故,則於三月後至家廟參拜公婆神位,稱“廟見”。

六禮始於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婚姻程序,雖幾經變遷,但基本上沒有脫離六禮的範圍,在唐律、明律中都有類似的規定。

到了現代,一切全變了,男女雙方講究自由平等、自由戀愛,不論是男追女翻座山,還是女追男隔層紙,男女先在一起恩恩愛愛,感情差不過了,到了結婚年齡,通知雙方父母見麵,然後選日子,雙方結婚。前期,基本沒有雙方父母什麽事情,到了結婚的時候,出錢就可以了,也別管女婿、兒媳是不是能入了父母的眼,跟你們就沒什麽關係,反正是小二口的事情。

如果父母在中間反對不同意怎麽辦,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證的,雙方父母無權幹涉子女的婚姻。說雖然這麽說,雙方父母硬是覺得兩人不相配,從中阻擾子女的戀愛與婚姻,也不是沒有這種事情存在。戀愛雙方隻有反抗或者屈從這兩條路,不排除搞出來什麽離家出走、裸婚、未婚先孕等等,反正就一條今生非他不嫁、非她不娶,最後,雙方父母往往都是忍氣吞聲、勉強成事。

如果這件事情放在古代,就有些不好使了。你說你自己去找一個老婆娶回家,首先是你能看見什麽良家女子在馬路上亂跑,等著你來找。女子就是出門也是頭戴麵紗,婢女相隨,坐上馬車不肯露麵,就是朱溫同誌看見驚為天人的張惠,也是在張惠出門燒香拜佛的時候,廟中脫去麵紗,無意間被朱溫看見的,所以,古代想看大家閨秀、良家婦女最好是到寺廟燒香拜佛。

好了,就算你在寺廟中找到夢中的女神,你情我願,成功的勾搭上了,也不行。難道你自己跑到女方府上提親求婚,還是要男方的親人家屬出麵,這時候,女方第一眼看的不是你長的貌比潘安、才勝子健,而是你家的門第門楣、家世是否顯赫是不是門當戶對,最後才考察未來的女婿相貌、才學、人品,不然這麽說古代都是一妻多妾製呢?正妻娶回來是相當的不容易,而且男女雙方地位、背景都差不多,誰願意冒著兩家結仇的風險去拋妻棄子。

所以,古人男子真正喜歡的都是那些婢女、侍妾,正妻都是拿來放在門口做擺設的,那是用來推到風口浪尖上承受四麵八方攻擊的,悲慘情況堪比現在社會的二奶……。既然古代男子都是這幅德行,就沒有幾個潔身自好的,婚前不搞婢女、侍妾不玩女妓的,那比熊貓多不了多少,稀罕的可以被寫進傳奇小說裏,流芳百世了。這種人一旦出現,就會被周圍人嘲笑為不行了,或者在玩斷背、斷袖癖。

扯遠了,溫習了一下古人的結婚過程,讓我們回到原來的話題上。李燁帶著劉娥回到東海縣,劉娥的親屬一看還行,是一戶本分人家,就是家世有些寒酸,不過這不是什麽問題,女方以後也好有更多的話語權。劉娥的親屬便說明來意,希望兩家結為秦晉之好,李燁母親見有人上門提親,還是一個縣令的女兒,家世顯貴,女兒長的也如出水芙蓉一般,立馬答應下來,在李燁不知情下把六禮中的前二禮:納采、問名做完了。

接著就是六禮中的納吉、納征,隻要劉娥的親屬拿著李燁的生辰八字回去,找算命先生或者廟裏的和尚合一下生辰八字,李燁家把禮物送過去,劉娥就算是李家的媳婦了。李燁母親瞞著李燁做這些事情,屬於合理不合情,怎麽說呢?婚娶六禮中前五禮基本上就沒有兒女什麽事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後等到木已成舟,親迎的日子雙方兒女才算第一次見麵,高矮胖瘦、環肥燕瘦才真正知道。古人都是怎麽做的,沒有人說不對,母親這樣做算是合理。

婚姻大事,雖說是父母做主,一般總要聽取一下雙方兒女的意思,問問兒女是否對這門婚姻滿意。那個父母不希望兒女婚後生活幸福美滿,最少也要維持表麵上的相敬如賓吧,不然,結婚以後總是感情不和、吵吵鬧鬧,不僅親家做不成,還會成為冤家對頭。所以,古人在選擇婚姻對象的時候,總要象征性的征詢一下兒女的意見,這是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