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這麽想的,但這女的口風也很緊,隻承認了拐帶孩子的事情,其他一概不認。”劉長有皺著眉頭說道。
“她有自己的孩子嗎?說不定是曾國元以孩子脅迫她這些年,她才不得不留在他身邊的。”趙誌強接著說出自己的分析。
“有一個女孩兒,說是在奉城醫院裏當醫生。”劉長有答道。
“讓他們通個電話試試。”趙誌強身為商界大佬,對人性的揣摩已經到了非常高級的境界,他堅信沒有攻不下來的人。
“哎!這個主意好。”劉長有說完,急匆匆去找警員安排。
兩人眼看著王娜帶著手銬腳鐐被帶進了值班室的電話前。
一直擺著僵屍臉的她,聽說讓她跟女兒通電話,馬上就坐到了地上,掩麵大哭。
劉長有暗自讚歎趙誌強這招殺人誅心用的妙。
隨後,王娜哭著跟女兒通了電話,長達四十分鍾的時間裏,她眼中都是母親對孩子的極度思念,再然後就是握著話筒一直哭,話都說不出來了。
趙誌強走過去扶起了她:“嬸子,要是你能立功贖罪,就能和閨女早日團聚了。”
此時此刻。
他的這句話,就像一針強心劑,直接讓王娜枯死多年的心,徹底敞開。
他們甚至沒進審訊室,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就把事情都交待清楚明白。
原來,曾國元在出差的時候,認識了在飯店當服務員的王娜,曾國元出手很大方,兩人很快開始了姘居,她的丈夫發現不對勁,進行盯梢,結果被曾國元發現後反殺,直接扔進了附近的大江。
至此王娜才感覺到曾國元並不是表麵供銷員那麽簡單的角色,想跟他分手,曾國元便以殺她女兒和全家相威脅,讓她保守秘密。
在奉城作案後,曾國元帶著錢款找到她,兩人開啟了逃亡生涯。
“他有寫日記的習慣……”王娜突然說道。
“日記?你看過嗎?”趙誌強問道。
“沒有,他都是在後半夜寫,然後藏起來,我也不知道放在哪了。”王娜如實說道。
“那筆搶劫來的錢呢?”趙誌強接著問道。
“錢……他說在路上花光了,我也就沒問。”王娜想了想答道。
趙誌強示意警員把她帶回去,剛起身王娜說道:“林濤的爺爺可能是個大官……”
顯然。
她身上的母性被和女兒的通話喚醒,也希望林濤能早日回歸到家人中去,主動提出了一條線索,跟之前的麻木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強子,你不幹刑偵真是浪費了。”劉長有翻看著記錄,開口讚道。
“您可別誇我了,我就是跟他們住鄰居年數多了,多少了解一點他們。”趙誌強趕緊擺手說道。
“那你覺得日記本這麽重要的東西,曾國元會藏在哪裏?”劉長有問道。
畢竟曾家已經被馬國祥帶人掘地三尺,除了兩具屍體外,並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如果他常年寫日記,那一定是很多本……還有那些搶劫的錢,他應該沒花出去多少。”趙誌強順著王娜提供的線索說道。
“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劉長有思考片刻說道。
“回去找找,肯定在村裏。”趙誌強抓起大衣便衝了出去。
兩人開上車,去劉家接上趙瑩,直奔楊柳村。
回到村裏,已經是淩晨兩點。
趙誌強和劉長有拿著手電筒,在曾家的廢墟裏,慢慢尋找著重要的證物。
曾國元身負命案多起,內心極度扭曲,但他終歸是人。
長時間的躲避打擊追捕,讓他比正常人內心更加孤獨,他一定要找舒緩的途徑去發泄。
寫日記就是個簡單易行的辦法。
當然在那個年代,寫日記是一種文化人的習慣,類似於女人願意記賬本,把收入支出寫清楚,便於查閱。
這就是趙誌強預判的,他的軟肋。
那裏麵一定記錄了他所有的陰暗和不堪,也定然能撬開他焊死的嘴……
此時林濤如幽靈般出現在兩人不遠處。
他回到楊柳村就住進了黃老邪家,有吃有喝有人照顧,看著還不錯。
但每到夜深人靜,他都會回到“家”看看。
“林濤?”趙誌強看到有人影閃過,試探性的喊了聲。
他相信,即便是個冰冷的家,父母也是假的,對於一個孩子來講,也是珍貴的。
盡管他們嘴上都說不在乎。
“媽的,就是你毀了我家!”林濤終於沒崩住,跳過去,就跟趙誌強扭打在了一起。
劉長有沒動。
對於年輕人打架,他抱著比較寬容的態度,隻要不帶管製刀具和槍械,赤手空拳,很難打死人。
趙誌強也不慣著他,拳腳相加,狠狠地揍。
林濤更像頭餓狼一樣在趙誌強身上撕咬,還像瘋子一樣大喊大叫著。
村民都聽到了動靜,卻都默契的都沒出來。
他們很同情林濤的遭遇,又不知道怎麽安慰他,現在他能找人發泄一下,總歸比憋在心裏強多了。
一個小時後。
兩個人才精疲力盡的撲在地上不動了。
“你爸有個很重要的東西藏在家裏,你知道在哪兒嗎?”趙誌強抹了把臉問道。
他跟劉長有翻遍了所有地方,和搬出來擺在露天的家具被褥,都沒發現可以的物件。
林濤沒動。
趙誌強反身躺在了地上。
兩人雖然鮮少交集,也是在一個地方,一起看了十五年月亮。
這種感覺,就像熟悉的陌生人,畢竟和真正的陌生人還是有區別的。
想到前世兩人在商戰上的不死不休,趙誌強心中一顫。
難道害死自己的人就是他?
雖然前世曾國元的事情沒被爆出,林濤的家庭始終維持著平衡,但林濤始終跟曾國元是沒有血緣關係的,而且從林濤的狀態看,他是知道真相的。
滾滾紅塵。
總有苦命人,然後他又把痛苦施加在別人身上。
這就是他林濤的人生。
還有他的半個母親王娜,她被家暴,遭遇曾國元,從此跟著一個殺人越貨的家夥生活了十五年,養著不知道是誰的孩子,自己卻不能和親生女兒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