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審案(五)
“堂下之人,今日所謂何事,你又要狀告何人,還不快速速招來,若有半點隱瞞或者是虛假的消息本官絕不輕饒。”
“回大人話,草民楊武是欽州文安縣人士,今日要狀告朱老三兩年前無緣無故殺害我兒子,兒媳以及孫子三人,還請大人為草民做主。”說著他顫抖的身子艱難的在地上磕了三個響頭。
能夠看出來,他的決心很大,雖然周圍的聲音比較大,但是這三個響頭都是極其的響亮,對此梁奕沒有阻止的意思,其他官員自然也沒有阻止或者是要幫助他的意思。
三個響頭過後,地麵上已經有一灘鮮紅而又刺眼的血跡,再看楊武的頭上,直接青腫了,血還不斷順著額頭留下來,一直流到鼻頭處開始緩慢的滴落,而身體是更加的不堪,更加的搖晃。
可以清楚的知道他這三下是多麽的用力,仿佛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在今日隻求還給他一個公道。
在這時候梁奕才暗示官差給他擦一擦,早就一旁做著準備的官差上前擦去了額頭上麵的血跡,並且將帕子留給了楊武,隨後起身回到了原來的位置。
楊武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做的有些出格,默默的擦去了臉上還殘留的血跡,等待梁奕接下來的發話。
“好,今日你要在本官麵前狀告這朱老三,原因就是他在兩年前殺害了你的兒子,兒媳以及孫子三人,現在你手裏可有狀告他的證據?”
“回大人話,草民手中有證據。”
“本官現在命你現在詳細道來,並且拿出相應的證據來,否則你要知道告假狀的後果。”
短暫的停頓和休息過後,楊老頭才緩緩開口,周圍一下子就安靜下來,隻留下了他的聲音。新八一中文網首發
“啟稟大人,草民楊武是欽州文安縣人士,先祖因為戰事迫不得已逃亡至此,算起來已經有足足兩百多年時間,就在三年的時候,草民的父親和老伴兒先後去世,整個家裏麵就隻剩下兒子,兒媳和十一歲的孫子以及我這個老頭子,雖然還有一個女兒,但是在五年前就已經出嫁了,回來的次數是很少的,但是日子都過得還行。”
“兩年前芒種的前兩日,我和兒子帶著兒媳以及孫子準備到文安縣來售賣一些家中的存糧,大人應該知道,前幾年的時候無論是欽州還是文安縣都是風調雨順的,沒有出現過任何的天災人禍,就說我們村莊都是家家戶戶的大豐收,每戶人家裏麵的存糧都是非常多的,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準備帶著糧食出來賣一些,爭取改變一些家裏麵的情況,誰知道這一出來我和他們就是天人永隔。”
說到這裏楊老頭終於是忍不住的哭了出來,眼淚也忍不住的滴落下來,讓周圍的人看著都忍不住的揪心。
其實他今年的年齡僅僅才六十歲而已,但是從麵貌看上去像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一樣,滿臉的滄桑。
人們都覺得老來得子那是天大的喜事,應該得到慶祝,而老來喪子就是人生中天大的悲事,前者是很多人都想要遇到的,而後者的人沒有一個人願意看見。
整整一刻鍾時間,都沒有人上前阻止,一般來說這是裏公堂,不應該有這麽久的停頓,不過此事沒有任何人覺得是不妥的。
實際上楊老頭的事情,梁奕是一清二楚的,而今日這一切也都是梁奕安排出來的,當然在安排的時候隻有大致的方向,今日表現出來的很多都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過有一點可以清楚的是目前說的這些都是真的。
三日前在告示剛貼出來不到半個時辰,楊老頭就顫顫巍巍來到官府要報案,而之所以前來就是因為他報案的事情和這群土匪是有關係的。
張華知道梁奕是要將這些土匪全部打入大牢的,所以在得知有人來報案的事情是親自去接應的,沒有絲毫的怠慢,在聽完之後立馬匯報了梁奕。
而梁奕在得知此事的全部前因後果之後,立馬讓何餘和平紹二人去調查事情的真偽,同時也讓張華拿來了衙門這兩年來官府土匪的所有案件的案底,果不其然在裏麵翻出了楊老頭之前報過的案,和目前所說的幾乎是一模一樣。
後來詢問後才得知,在這事發生之後,楊武就想盡一切辦法來到衙門要報案,隻可以當時的張華得知後也是無能為力,還專門派官差去緝拿過,然而沒有任何的結果,當時楊武在衙門附近等了足足三個月,逐漸的他失去了信心,因為衙門一直沒有新的消息傳來。
雖然一直沒有消息,但是楊武也沒有就此離去,這些年一直在衙門附近徘徊,甚至有認識他的還前來勸過,隻剩下他一個人沒錯,不過家裏麵的存糧已經足夠他後半輩子的生活,隻可惜沒有一個人成功過,後來索性沒有人再管過他。
所以在告示粘出來之後,很快就有人想起來這個兩年來一直在衙門周圍徘徊的老頭,而楊武在知道這個消息後便再次來到衙門。
在過來的時候他還是抱著懷疑的態度,因為衙門整整兩年來都沒有任何的結果,據說這個新知州剛到就抓住了所有的土匪,無論是誰聽見後恐怕第一印象都是不相信的,但他還是來了,隻為了最後一點兒希望,最終真實的情況並沒有讓他失望。
許久之後,梁奕才慢慢開口道:“楊武,這裏是公堂,今日你若是有的有案情,本官一定會嚴肅公正處理的,不過在這之前你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說清楚,並且拿出足夠的證據來,否則本官隻能夠依照南齊當朝律法中規定的報假案來處理。”
雖然這裏麵安排的痕跡,但是這是必要的流程是不可缺少的。
就算剛才梁奕說過沒有證據都可以將他們繩之以法,其實不到非不得已的地步是不會那樣做的,在南齊朝,每一次案子都是有明確記錄的,都會送到刑部去核查的,算起來本來已經插手其他府衙的事情,更是不占理的。
再有一點,今日這麽多人在場,該有的還是要有,不然的話也沒有必要策劃今日這一場,要知道兩日內收集這些證據不是容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