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論是否從各方麵看都正確呢?應不應該就肯定說,絕對正確的模仿是藝術的目的呢?
倘是這樣,諸位先生,那末絕對正確的模仿必定產生最美的作品。然而事實並不如此。以雕塑而論,用模子澆鑄是複製實物最忠實最到家的辦法,可是一件好的澆鑄品當然不如一個好的雕塑。——在另一部門內,攝影是藝術,能在平麵上靠線條與濃淡把實物的輪廓與形體複製出來,而且極其完全,絕無錯誤。毫無疑問,攝影對繪畫是很好的助手;在某些有修養的聰明人手裏,攝影有時也處理得很有風趣;但絕沒有人拿攝影與繪畫相提並論。——再舉一個最後的例子,假定正確的模仿真是藝術的最高目的,那末你們知道什麽是最好的悲劇,最好的喜劇,最好的雜劇呢?應該是重罪庭上的速記,那是把所有的話都記下來的。可是事情很清楚,即使偶爾在法院的速記中找到自然的句子,奔放的感情,也隻是沙裏淘金。速記能供給作家材料,但速記本身並非藝術品。
或許有人說,攝影,澆鑄,速記,都是用的機械方法,應當撇開機械,用人的作品來比較。那末就以最工細最正確的藝術品來說吧。盧佛美術館(盧浮美術館)有一幅但納(登納)的畫。但納用放大鏡工作,一幅肖像要畫四年;他畫出皮膚的紋縷,顴骨上細微莫辨的血筋,散在鼻子上的黑斑,逶迤曲折,伏在表皮底下的細小至極的淡藍的血管;他把臉上的一切都包羅盡了,眼珠的明亮甚至把周圍的東西都反射出來。你看了簡直會發愣:好像是一個真人的頭,大有脫框而出的神氣;這樣成功這樣有耐性的作品從來沒見過。可是梵·代克的一張筆致豪放的速寫就比但納的肖像有力百倍;而且不論是繪畫還是別的藝術,哄騙眼睛的東西都不受重視。
還有第二個更有力的證據說明正確的模仿並非藝術的目的,就是事實上某些藝術有心與實物不符,首先是雕塑。一座雕像通常隻有一個色調,或是青銅的顏色,或是雲石[10]的顏色;雕像的眼睛沒有眼珠;但正是色調的單純和表情的淡薄構成雕像的美。我們不妨看看逼真到極點的作品。那不勒斯和西班牙的教堂裏有些著色穿衣的雕像,聖者披著真正的道袍,麵黃肌痩,正合乎苦行僧的皮色,血跡斑斑的手和洞穿的腰部確是釘過十字架的標記;周圍的聖母衣著華麗,打扮得像過節一般,穿著閃光的綢緞,頭上戴著冠冕,掛著貴重的項鏈,鮮明的緞帶,美麗的花邊,皮膚紅潤,雙目炯炯,眼珠用寶石嵌成。藝術家這種過分正確的模仿不是給人快感,而是引起反感,憎厭,甚至令人作嘔。
在文學方麵亦然如此。半數最好的戲劇詩,全部希臘和法國的古典劇,絕大部分的西班牙和英國戲劇,非但不模仿普通的談話,反而故意改變人的語言。每個戲劇詩人都叫他的人物用韻文講話,台詞有節奏,往往還押韻。這種作假是否損害作品呢?絕對不損害。現代有一部傑作在這方麵做的試驗極有意義:歌德的《依斐日尼》(《伊菲日尼》)先用散文寫成,後來又改寫為詩劇。散文的《依斐日尼》固然很美,但變了詩歌更了不起。顯然因為改變了日常的語言,用了節奏和音律,作品才有那種無可比擬的聲調,高遠的境界,從頭至尾氣勢壯闊,慷慨激昂的歌聲,使讀者超臨在庸俗生活之上,看到古代的英雄,渾樸的原始民族;那個莊嚴的處女〔依斐日尼〕既是神明的代言人,又是法律的守衛者,又是人類的保護人;詩人把人性中所有仁愛與高尚的成分集中在她身上,讚美我們的族類,鼓舞我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