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十一章 康樂小姐的色情(3)

“今天喝點兒什麽?”

“開瓶‘人頭馬’,八百多那種就行!”

“鄭總,你喜歡就開,我可喝不了洋酒!”洪鈞忙說。

“啥喜歡不喜歡,到這兒就得開。這叫基本消費!小意思。”

那位小姐很快就用一個托盤送來一瓶酒和兩個高腳杯。她把酒打開後往每個酒杯裏倒了半杯,然後拿著托盤退了出去。

鄭建中端起酒杯,說:“來,洪大律師,咱們幹一杯!”他喝了一大口,又說,“其實,這酒真不如二鍋頭好喝。可要在這地方點二鍋頭,準**得讓人笑掉大牙!這年頭,男怕沒錢女怕醜。男人沒錢是沒能力,女人醜也是沒能力。所以說,老爺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娘們兒太現實;老娘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爺們兒太花心。”

洪鈞用嘴唇微微沾了沾那酒,就把酒杯放回茶幾上,沒有說話。他覺得鄭建中的話就跟這洋酒的味道一樣怪異,他都不喜歡。

鄭建中看出了洪鈞心中的想法,就換了個話題,“洪大律師,這次去濱北還算順當吧?”

“還可以。”洪鈞先談了一下自己會見鄭建國的情況,他特別談了鄭建國痛哭的情景。他一邊說,一邊注意觀察鄭建中的反應。

“我那兄弟太可憐啦!”鄭建中低著頭,眼睛直直地盯著茶幾上的酒杯,過了好久,才長歎一聲,“咳,別提他啦!還是說這翻案的事兒吧。上次你說,得等你調查之後才能給我個確切的說法。我這可是等著哪!”

“我認為,這個案件可以提起再審,而且我對推翻原判也很有信心。”洪鈞講述了自己與韓文慶談話的情況,並簡單解釋了自己關於現場蘋果的推論。鄭建中聽得很認真,口中還不時地念叨著,“對啊,我那會兒咋就沒想到呢!”

洪鈞看著鄭建中的眼睛說:“那把水果刀上的血痕是證明殺人凶手的重要證據,我準備請專家做血痕的DNA鑒定,就是你上次提到的美國律師使用的DNA指紋技術。你還記得吧?”

“記得。”

“這是非常先進的人身識別技術。它能準確地告訴我們那把刀上的血痕是誰留下的。”洪鈞使用了強調的語氣。

“你的意思是說,它不僅能證明我兄弟不是凶手,還能查出誰是真正的凶手。對不?”

“完全正確!”

“可那有啥用呢?”

“為什麽沒用?”洪鈞饒有興趣地注視著鄭建中的表情。

“我覺著那真正的殺人凶手一準是肖雄。他早就去了美國,查出來又有啥用?”

“你怎麽能確定凶手是肖雄呢?”

“除了他,不能有別人啊!橫不能說是李青山糟蹋了他閨女吧?”

聽了鄭建中的話,洪鈞心裏一動,說:“對了,我正想問你個事兒。你知道李青山現在什麽地方嗎?”

“在哈爾濱。”

“你有具體地址嗎?”

“那可沒有。我就知道他跟大閨女去了哈爾濱。他大姑爺好像也搞過一陣子建築啥的。別的就知不道了。”

“那你知道他二女兒在哪兒嗎?”

“她在濱北。就在縣城的一家飯館裏。那飯館挺大,叫濱北餐廳。我頭年回濱北在那兒請客還看見她了呢!對呀,你去找她。她叫李紅杏。她一準知道她爹在哈爾濱的住處。”

洪鈞用半眯的眼睛看著鄭建中,說:“我還想起一個問題,鄭建國有夢遊的毛病嗎?就是撒癔症。”

“你問這個幹啥?”鄭建中放下了剛剛送到嘴邊的酒杯。

“有人聽見他說過夢話。”洪鈞撒了個謊。

“他小時候確實有愛說夢話的毛病,後來好像就沒了。他在夢話裏說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