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三十七章 天地為證的真情(1)

英妹知道了慶福的秘密之後,便不再讓慶福在感情上為難了。不過,她對待慶福仍然像過去一樣好。她們猶如親兄妹一般。英妹最擔心的是慶福回關內老家去。然而,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慶福從未提過回家的事。英妹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但也不問。她的心底還存著一線希望,慶福會漸漸把老家的事情忘掉。

這一年的秋天,莫大叔病倒了。他一生中從未去過醫院,病了就吃些自己在山裏采集的草藥。然而,他這一次病倒卻再也起不來了。慶福和英妹日夜服侍,但大叔的病情仍日益嚴重。

這天晚上,大叔把慶福和英妹叫到炕邊,緩緩地對他們說:“慶福,英妹,我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你們甭難過。咱鄂倫春人不許用眼淚給親人送行。我這輩子經曆了好幾個朝代。滿洲國時,小鬼子拿咱不當人。有一次他們做啥細菌試驗,一下就整死了一千多鄂倫春人!國民黨也不是好東西,欺侮咱鄂族人沒文化,變著法兒地坑騙咱們。**來了以後,咱鄂倫春人才開始過上好日子。英妹,你甭聽這幾年有人瞎哄哄。我這話是一輩子品出來的道理!

“慶福,你雖說不是咱鄂倫春族的後生,可你的心像金子一樣亮,你的性格像公鹿一樣倔強。你是個靠得住的好後生。大叔看得出來,你心裏有塊傷疤,但大叔不問你。我這輩子跟野獸打交道,也跟人打交道。我見過各種野獸,也見過各種人。有的壞人比狼還狠,比狐狸還狡猾,你們得時常提防著他們。好啦,最後我再給你們講一個故事。你們要記住這個故事,以後再講給你們的孩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這裏就住著咱們鄂倫春人的祖先。那時候這裏沒有壞人,滿山都是鹿、麅子、野豬和犴。人們的日子可好啦!後來,有一個洛薩鄂倫春語,意為魔鬼。知道了,就從北邊來到這裏。他要人們每天獻給他10隻鹿和10隻麅子,要不然他就來吃我們鄂倫春人的孩子。開始,人們不理睬他。可他力大無窮,人們打不過他,隻好按時向他納貢。這一來,人們的生活可就苦啦!

“10年以後,在這條小河旁邊長大了一對年輕人,男的叫烏德哥馬,女的叫鐵布克勒瑪。他們都是打獵的能手,而且真誠相愛。在他們的婚禮上,烏德哥馬對大家說,為了全部落的幸福,他和鐵布克勒瑪要去降伏洛薩。

“第二天早上太陽升起的時候,他們倆就騎著馬出發了,部落裏的人們一直把他們送到山口。他們走了三天三夜才找到洛薩住的地方。他們一連跟洛薩打了九九八十一天,終於把洛薩打敗了!

“從那以後,這裏的人們又過上了好日子。烏德哥馬和鐵布克勒瑪相親相愛,一直活到九九八十一歲才離開這裏。不過,他們倆沒有死,就生活在這一帶的山林裏。善良的鄂倫春人要是遇上困難,他們隨時都會出來幫助的。

“慶福,英妹,我就要走了。我現在隻有一個心願——你們倆就像烏德哥馬和鐵布克勒瑪那樣永遠相親相愛吧!”

莫大叔說完這些話,疲倦地閉上了眼睛。

“大叔,我……”

“爹,我們不能……”

“啥?”莫大叔又睜開眼睛,看了看慶福,又看了看英妹,問道:“英妹,你不樂意?”

“不!爹,你不知道!”

“慶福,你樂意麽?”

“我……”

“爹,你別再問包大哥了。我們就是兄妹。這就夠了!”

“這是為啥呢?”莫大叔拚命喘了起來。

慶福見此情景,一下子跪到炕前,說道:“大叔,你和英妹對我的恩情,我永遠不會忘。可是,我不能答應你的話,因為我有一件事兒一直沒告訴你們。我不叫包慶福,我的真名叫肖雄……”

聽完肖雄的身世,莫大叔不斷地喘著氣,而英妹早已泣不成聲了。他們都很同情肖雄與李紅梅的遭遇,但也更加敬重肖雄的為人。過了一會,莫大叔斷斷續續地說道:“你要小心!這個……洛薩比那個洛薩……還要難……”

莫大叔的話沒有說完就離開了人間。三天之後,肖雄和英妹按照鄂倫春人的“風葬”習俗,用柳條編了一個棺材,把莫大叔的屍體放進去,架到山中的大樹上。一年之後,他們又把那柳條棺材抬下來,揀出屍骨,放在木棺中土葬。

光陰荏苒,寒暑流轉。大興安嶺的秋霜春雨酷暑嚴寒,山野生活的風餐露宿日曬雨淋,再加上與各種野獸的生死搏鬥,肖雄被換上了一副新的麵孔——令過去的熟人難以認出的麵孔。然而,這正是他所需要的。

在李紅梅遇害的9周年之後,肖雄便做好了去完成那神聖使命的準備。為此,他甚至很有些激動。不過,他心中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須在啟程前完成,那就是安排好英妹的婚事。

這幾年來,他曾多次找鎮上的朋友幫忙為英妹介紹對象。人們也確實給介紹過幾個,但每次英妹都是敷衍了事地見個麵,然後一口

回絕,並找出對方的一大堆缺點。肖雄為此總感到歉疚。他覺得,隻有為英妹找到一個稱心的對象,他才對得起死去的大叔,他才能安心地離開阿裏河。然而,英妹毫無將就的意思。到後來,她索性說誰也不嫁了。

這天下午,肖雄高興地回到家裏,一進門就說:“英妹,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啥好消息?”

“有人又給你提了一門親事。我看挺合適的。這人是鎮中學的老師,30歲,人品好,脾氣也好,還是大專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