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無人喝彩的推理(2) 血之罪 青豆

說到此,洪鈞又看了吳鴻飛一眼,吳鴻飛的嘴角浮上一絲冷笑。洪鈞繼續說:“這時候發生了黑熊洞事件。在確信那個‘黑熊神’就是大老包裝扮的之後,我又給自己提出了兩個問題:第一,大老包要恐嚇的人是不是穀春山;第二,大老包為什麽要這樣做。

“對第一個問題,我很快就做出了回答。我認為大老包要恐嚇的人就是穀春山。如果我們回顧一下大老包的整個行動方案,就不難發現他的計劃非常周到,堪稱完美。從事先約定打獵的時間和地點到擰鬆油堵使我們夜宿黑熊洞;從用借油的方法支開大劉到那些化妝用品的準備,這一切都設計得非常周密。對大老包來說,他唯一沒有預見到的情況就是我的出現。這大概也正是他見到我從吉普車上下來時感到非常驚訝的真正原因。他當然不希望有多餘的人在場,但是他也不願意因為我的出現而改變計劃,因為他能夠實施這個計劃的機會不多,很難得。

“我對第二個問題的解答可沒有這麽容易。開始我根本沒想到這事兒和李紅梅一案有什麽關係。我認為穀春山可能在以前的工作中得罪過大老包或者他的朋友,所以他才用這種方法來報複穀春山,或者是穀春山在官場上的競爭對手在給穀春山製造什麽醜聞。後來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了肖雄的照片。那張照片給了我一個初看起來非常奇怪,但後來又變得十分合理的念頭——大老包就是肖雄!經郝局長同意,我跟大老包談了一次話。雖然他一直不承認自己是肖雄,但是從他的反應來看,我認為他就是肖雄。我相信肖處長在見了大老包之後準能讚成我的這個推斷。

“認定大老包是肖雄,他的作案動機就不難分析了。肖雄——我還是稱他大老包吧。大老包報複穀春山的動機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由於當年穀春山對他參加所謂的‘民主運動’的調查;其二是因為李紅梅之死。雖然我的直覺傾向於第二種可能性,但我知道推斷案情不能憑想象,而要以事實為出發點。我記得,大老包在黑熊洞曾經刻意提到一個黑熊神的傳說。當時,我並不知道那個傳說的內容,但是我感覺他提到那個傳說一定有他的用意。後來我得知當地果真有一個黑熊神的傳說,而且那故事就跟李紅梅的遭遇差不多。由此看來,大老包選擇黑熊洞這個地點,也真是煞費苦心啦!

“另外,大老包在黑熊洞留下的那張白樺樹皮也可以佐證。開始,我一直對那些圖案的含義感到困惑。後來我查閱了一些資料,發現鄂倫春人有用柳條編製的棺材把死人屍體架在樹上風葬的習俗。我明白了,那個圖案表示的是棺材,而棺材上的紅色圓圈應該暗示‘紅梅’或者‘紅手鐲’。大概作畫者還怕自己的意思表示不明確,所以又畫上了一個男性***,暗示**一事。總之,大老包的這些做法都是在提醒穀春山,告訴他黑熊神顯靈的真正含義。我聽說吳隊長後來在大老包的住房裏搜查到了9張同樣的樹皮畫,都裝在信封裏。我相信,如果不是被人打斷了行動計劃,大老包一定會繼續以不同方式把這些信送到穀春山的手中。9加1,正好與李紅梅被害10年相吻合。另外,大老包使用這些樹皮畫,也可以加強恐嚇穀春山的心理效果。而這也正說明了他的作案動機——他認為穀春山就是殺害李紅梅的凶手!當然,我們不能因此就認定穀春山是殺人凶手,定案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在我把穀春山和吳隊長作為懷疑對象的時候,我曾想到要檢驗他們的血型。雖然那把水果刀沒有了,不能做DNA鑒定,但是如果我們查出他們的血型,也可以作為我們認定案情的重要證據。

不過,我是個外來的律師,而穀春山是縣委副書記,我一直沒找到查驗穀春山血型的適當方法。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使我拿到了吳隊長抽過的煙頭——請吳隊長原諒。我們知道,由於人的分泌能力不同,所以有些人的唾液和**中具有較多的血型物質,容易檢出,稱為分泌型;有些人的唾液和**中的血型物質很少,往往檢不出來,就稱為非分泌型。經過化驗,吳隊長的血液屬於非分泌型,所以煙頭上的唾液沒能做出血型。不過,這也足以回答我的問題了。根據當年李紅梅一案的檢驗報告,死者身上的精斑檢驗出了血型,這說明凶手是分泌型。凶手是分泌型,吳隊長是非分泌型,因此吳隊長不是凶手。根據同一認定的排除法規則,在這個隻有兩名嫌疑對象的特定範圍內,否定一人就可以肯定另一人,因此,否定吳隊長是凶手就等於肯定了穀春山是凶手。不過,由於我把嫌疑人的範圍劃定為穀春山和吳隊長兩人的依據並非百分之百的可靠,所以根據這個排除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定的或然性。不過,我們還有另外一個重要證據,可以消除這點或然性。”

洪鈞又環視一遍“聽眾”,繼續說:“大家都知道了,上個星期二的晚上,李紅梅的父親李青山在哈爾濱被人殺害了。凶手企圖偽裝一個自殺現場。雖然那偽裝相當巧妙,但還是露出了馬腳。那麽殺人凶手是誰呢?從現場情況來看,這是精心預謀的他殺,而且凶手具有一定的偵查知識。據了解,李青山沒有什麽仇人,也沒有值得別人這麽精心策劃去竊取的財物,因此仇殺和圖財害命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麵,李青山是本案的重要證人,殺人滅口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我懷疑是穀春山所為。他從事公安工作多年,也具備製造這個假自殺現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