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待懷疑與不安中,慕容淩渡過了最長的一個白天,天色漸晚,夜幕降臨。
小寶已經在可心的安排下睡著了,府邸的大門開著,慕容淩目光炯炯地看著大門,露水將他肩膀處衣衫微微打濕。
已經過了約定的時間,可是沐鳳華和紫蘇還沒有出現。
是沐鳳華後悔帶著蘇小紫跑掉了?還是他壓根借此欺騙了慕容淩,就沒有打算回來?
秦中正在遠處看著慕容淩身姿筆挺地宛如一棵鬆樹,也不敢上前去勸,萬一惹火燒身就不好了。
忽然有馬車聲漸漸近了,慕容淩握緊雙拳,屏住了呼吸,應該是紫蘇回來了吧?
他站在這裏沒有跑出去那麽地幼稚不成穩的迎接她,她應該會歡笑著撲進他的懷抱……
可是,慕容淩看到的不是紫蘇,而是一個高大的身影,那是沐鳳華,他手裏抱著的是什麽?
一個女人。
一個無聲無息的女人!
當慕容淩看到慘淡月光照在那張了無聲息的麵容上,看到沐鳳華空洞無神的雙眼時,半空裏象落下一個驚雷。
他衝上前,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蘇蘇,怎麽了?她,她睡著了嗎?”
慕容淩說著伸手要去接紫蘇,卻觸到一片涼意,他瞪圓了眼,顫抖著將手放到紫蘇鼻下,什麽都沒有。
“蘇蘇,你鬧什麽?快起來啊,他已經放棄了,我們就要在一起了,你給我起來啊。你和我說好要在一起的,還有小寶,你說過不會放棄我的,你這是想嚇唬我嗎?好了,你已經成功了,我真的被嚇到了,你滿意了?快起來啊。”
慕容淩的聲音惶恐中帶著哭腔。
“她走了,永遠地走了。我的小紫再也不會回來了。我沒有想到她那麽膽小,那麽柔弱,這次會這麽剛烈。我看她好像很平靜,可是沒有想到,原來她已經做好了這種打算……”沐鳳華聲音嘶啞,無力地跪了下去。
“你說什麽?是你逼她去死的?你得不到也要毀了我的蘇蘇我的幸福是不是?”慕容淩揪住沐鳳華的衣領嘶吼道:“為什麽?我不過是得了先帝的寵愛多一些,你的母後就逼得我們母子不得不離開先帝,你們奪走了我的父皇母妃江山,也該夠了吧?我都還清了再不欠你了吧?你自己選擇了要遺詔不要紫蘇的,為什麽還要了她的命?沐鳳華,我和你勢不兩立!”
“我沒有想要她的命。是她自己……這一天我們都好好的,之前一點跡象都沒有。後來我們一起在山崗上看夕陽,她說她不怪我,她理解我,不後悔愛過我,讓我忘記她。說我一定會做一個造福百姓的明君……我以為她是要我放心,就算離開她,她也會好好的。怎麽知道她說完要我送她回來,把她交給你就再沒有了聲息。”
沐鳳華後悔的要命,那些話分明是訣別,他怎麽都沒有聽出來?是他從來沒有了解過蘇小紫,還是經過這些年他還沒有來得及再重新了解她?
自此蘇小紫成為他心底再不能觸及的那道傷疤,永遠都無法愈合,永遠都在心頭滴血。
“滾,滾開,你不配!”慕容淩狠狠推開沐鳳華,抱過紫蘇,仰頭嘶吼,雙目赤紅。
“我錯了,錯了,讓我最後送小紫一程,求你!”沐鳳華哽咽道,拉著慕容淩的衣袖。
他從來不求人,可是對於蘇小紫,心裏有無限的不舍和悔恨。他已經顧不得身份和尊嚴。
“沐鳳華,你應該還記得來的路上我們說過什麽?她已經用死成全了你,要你送她回到我的身邊,也就是說蘇蘇最後的選擇是我。你輸了,徹底的輸了,還有什麽臉來見她?沐鳳華,我不會放過你的,哪怕你現在下令要殺了我,我也絕不鬆手,絕不會再把蘇蘇交還給你。我恨你!我怎麽會有你這個禽獸不如的哥哥?你我今日別過,永生不見,若有相見那天,就是你的死期!”
慕容淩一腳踢開沐鳳華,抱起紫蘇,就在這時候,秦中正捧了一個錦盒過來,歎了口氣,小心翼翼道:“皇上福王,蘇姑娘在信中交待老臣,今晚皇上回來後老臣就能從她告知的地方拿出這東西來,當著你們的麵打開了,你們看……”
“打開。”沐鳳華梗了一聲,慢慢地站起來命令道。
慕容淩抱著紫蘇搖搖晃晃地一邊挪開腳步一邊說:“給我準備馬車,我要帶蘇蘇和小寶回去。我要把我的王妃葬在自己的土地上,我要好好養大自己的兒子,決不讓他過那種沒有人性的生活。”
“福王留步,蘇姑娘說的是,要當著你們兩人的麵打開這盒子。”秦中正為難道。
“我隻想要蘇蘇,別的關我什麽事?裏麵是什麽都不重要了,除非今天你們將我殺死在這裏,否則我誓與羅玉帝血戰到底!”慕容淩咬牙切齒道。
沐鳳華幽幽道:“這是小紫最後的心願。”
這句話使得慕容淩停下了腳步,他不想再理會別人,可是紫蘇最後的心願,他怎麽忍心卻破壞?
“好,我就看你還怎麽抵賴!”慕容淩轉身命令秦中正開盒子。
盒子打開,卻有兩份黃綾,一個上麵寫著大公子瑾,一個上麵寫著小公子淩。
這是什麽意思?沐鳳華和慕容淩都不由得看了對方一眼。
秦中正拿起那封寫著沐鳳華的黃綾,走到他麵前呈上,而後又取了另一份來到慕容淩麵前呈上。
兄弟兩人各自握著屬於自己那份,緊緊地,都沒有說話。
“皇上,是否要宣讀?”秦中正問道。
“朕沒有弑父篡位,先帝確實是忽然重病不治身故。朕是先帝長子,本就是太子,儲君,在朝中諸位大臣見證之下登基。這些年來朕勵精圖治,羅玉的繁榮昌盛有目共睹。朕問心無愧,不需要向人證明什麽,不用宣讀。”沐鳳華沉聲道。
慕容淩冷笑一聲:“本王就更覺得沒有必要宣讀自己這份了,你我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