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973 第二十三章 新人作家
?當然不到萬不得已,像《明報》這般大的出版物,主動推出新人作家連載其作品,其概率極低。
同時也為了保證報紙的銷售與名聲,金庸也基本沒考慮過推出新人作家,作為主打。
畢竟比起那些成名已久,且擁有一定數量的忠實讀者的老牌作家,一般情況下,新人作家在創作第一部作品時,其變數與質量是很難得到保證的。
更別說是用於雜誌連載的,新人作家往往因自身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很難在保證不開天窗的前提下,保證作品連載時的數量與質量。
並且要是推出新人作家,出版社前期就必須投入大量的金錢與時間,用於培養新人作家。
因此金庸通過自己的關係,與那些已成名的作家,進行約稿。
可事情永遠不可能這麽順利,在金庸動用了他在出版界的關係後,東約西約作為《明報》接下來的主打作品,最終還是差了兩部長篇小說。
為此金庸很是頭痛。
而就在此時,《天蠶變》與《秦時明月》出現在他的視線中。
原本按照金庸的想法,是想同時刊載這兩部小說,隻不過因為唐秋夜的反對,隻能作罷。
畢竟對唐秋夜來說,《天蠶變》與《秦時明月》這兩部作品,都是《迷失森林》現階段的重心。
主要還是靠這兩部小說,積累名氣。
雖然說不上不可替代,但唐秋夜也不可能讓兩部作品同時在《明報》上進行刊載,雖然這樣一來,唐秋夜其自身的名氣與雜誌本身的受觀注度,會因此得到顯著提升。
但再怎麽說《明報》是日刊,而《迷失森林》是周刊,兩者對時間的需求,可是天差地別。
甚至唐秋夜可以想象的到,要是自己同意了金庸最初所提出的合作意向,那以後自己每天都有很長一段時間,必須用在寫稿上。
就算借助了D係統,唐秋夜將未來一個月所需的稿子,甚至是把小說,一次性完成。
那將來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必須待在辦公桌前,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並且這樣一來,在不增加新小說的前提下,《天蠶變》與《秦時明月》又同時在《明報》刊載,其結果對《迷失森林》銷量的影響,也是唐秋夜不能不考慮的後果。
因為一個是日刊,一個是周刊
要是兩部小說同時在兩種出版物上進行連載,比起每周一更,唐秋夜不用想也能的猜到,讀者更偏向選擇每日一更。
也就是《明報》。
再加上《明報》本身的價格與實用性,都是《迷失森林》無法相提並論。
唐秋夜可以想象,這樣一來,對《迷失森林》來說,就是因為自己的決定,導致雜誌本身在未來,流失相當一部分即擁有購買能力也擁有購買**的讀者。
為了更快閱讀《天蠶變》與《秦時明月》的下一章,而放棄購買《迷失森林》。
雖然他可以專門為了金庸,另外再創作一部武俠小說,用於《明報》刊載。
這樣一來即可以提升名氣,也可以增加雜誌的銷量。
但終究唐秋夜並沒有這麽做。
因為唐秋夜深知,自己一次性創作三部小說丶一部漫畫,在保持速度的同時,又保證質量,已經顯得非常逆天,不可信。
要是再來一部高水準的武俠小說,就算是親眼看著唐秋夜創作作品的小昭等人,也懷疑其創作的原創性。
隨著兩家公司簽訂新的合同後,其第三天,《天蠶變》正式在《明報》刊載,與《迷失森林》同步刊載。
同時根據新合同的簽訂。
唐秋夜以《天蠶變》為代價,以千字一元的價格購買了新版“射雕三部曲”的連載授權。
也就是說《天蠶變》在一切版權歸於夢世界雜誌社的同時,小說以無償的形式,刊載於《明報》。而《迷失森林》以千字一元的價格有償連載新版“射雕三部曲”。
首期刊載《天蠶變》的《明報》,其發售當天,也是《迷失森林》第四丶第五期合並號的發售日。
其封麵人物為《射雕英雄傳》中的秦南琴與穆念慈。
要是說起穆念慈是誰,隻要是看過《射雕英雄傳》的華人,不管是通過小說,還是電影或電視連續劇。當聽到這個名字,第一時間就會連想到大俠楊過之母……等諸多符號。
而秦南琴除了金庸本人,或許也隻有那些追過舊版《射雕英雄傳》的讀者,也就是讀過還在《明報》刊載時的《射雕英雄傳》的讀者,才會熟知的名字。
在舊版《射雕》中,郭靖與黃蓉因事分手,路見不平,救了捕蛇老漢,與他孫女秦南琴相遇。秦南琴對郭靖心生好感,但郭靖心裏隻有黃蓉,秦南琴一直不知。郭靖離去後,老漢還是難逃毒手,而秦南琴亦被鐵掌幫擄去獻與楊康,因楊康得不到穆念慈,心生恨意,轉將秦南琴**,使秦南琴生一子(楊過)。後秦南琴為護子被毒蛇咬傷而死。
由於新版刪改的幅度甚大,因此舊本中許多重要的情節也隨之簡省,其中秦南琴對郭靖的微妙情素、秦南琴辱後的激烈性情(與楊過類似)、秦南琴撕毀《武穆遺書》、毒蛇克星「血鳥」、「蛙蛤大戰」等,皆完全不見蹤影;而為了改穆念慈為楊過生母,也隻得將原來殉情楊康的穆念慈,重新還魂。粗略估計之下,相關情節不下於一萬五千字。
在雜誌發行的過程中,總會有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雜誌體刊,甚至是停刊,而所謂的合並號,就是體刊後的產物。
是指雜誌本身,將兩期雜誌合為一期進行發行的行為。
但在一般情況下,這所謂的合並號,並不是指雜誌社,將某兩期雜誌的內容合為一期,當一期發行。而是將隻有一期內容的雜誌,當作兩期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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