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973 第十九章 五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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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可以這麽說。

對於一部小說的好壞,如何判定。

甚至是當讀者讀完一遍,回味小說的某個情節丶某個人物時,有動力再重複讀上一遍。

隨著金庸同意與唐秋夜合作後,沒讓唐秋夜計劃書白寫,小昭心裏開始思索,雜誌社與印刷公司還多少多餘的資金,而同時唐秋夜就要開始考慮連載《射雕英雄傳》所需的版權費。

“那不知金庸先生,這版權費需要多少?”唐秋夜試探的問到。

金庸沒想到唐秋夜剛談定合作意向,就馬上談起小說的版權費,但做為老江湖金庸隻微微愣了一下,就說道∶“如今在香江,武俠小說的作者,每千字五十元至百元不等,一般作者也都能在千字五十五元這個數字上下起伏,……你就按千字五十五元給吧。”

“千字五十五元?”聽到這個價格,唐秋夜臉上雖然平談如常,但內心卻不勉歡喜。

原本唐秋夜他還打算以一元一字的價格作為連載《射雕英雄傳》的版權費,並且一元一字也是唐秋夜心裏承受的底線。

但這不是說金庸的小說,就值一元一字。而是他不願意超過這個價格,畢竟《射雕英雄傳》已經十多年的老書了,就算修改後重新在雜誌上連載,能產生的影響力是極為有限,再加上唐秋夜手頭上資金有限。

他還打算。

最終版權費要是是以一元一字的價格成交,那《迷失森林》每期連載《射雕英雄傳》的上限字數為兩千字。

但隨著金庸金口一開,唐秋夜也就沒有這個必要。

規定每期上限字數兩千字……

《射雕英雄傳》全書約120萬字以一元一字,那就要120萬江幣,而以千字五十五元的價格成交的話,最多也隻需六萬六千至六萬七千左右。

兩種計價方式,整整相差一百一十多萬。

也就是十八倍左右。

《迷失森林》第二期發銷的前一天。

唐秋夜坐在雜誌社與印刷廠共用的辦公室內,翻看當天的報紙,看看又沒有刊登與自己相關的新聞。

隻見《明報》首頁標題,還是與前幾日一樣,報導同一件事件的不同發展內容。

“律政司下達最後通牒,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

而在首頁左下角,如此寫到。

“金庸武俠名作《射雕英雄傳》重新連載,敬請期待。”

見此一旁的小昭如此說道∶“老板第一期版權費,已如實打入金庸先生的個人賬戶。”

唐秋夜考慮到公司還處在發展階段,就算是印刷公司,其每月收入中,除去員工工資和公司運轉所需的費用,能最終進入自己口袋的資金,已經大不如前。

再加上印刷公司的印刷業務,在唐秋夜自己的決策下,隻剩下以前的三分之一,所以他要一次性拿出六丶七萬,付給金庸作為版權費,在D係統計算下,其結果∶“要是短時間沒有相應的資金所為補充,有百分之八十九的可能性,會導致導致印刷公司出現財務上的危機。”

所以對於每一筆資金,唐秋夜都必須合理運用。

而唐秋夜所有的雜誌社又是剛剛成立,又剛剛發行其雜誌社的第一本雜誌的第一期,就算是唐秋夜靠賽馬所獲得的資金,他也打算全部用在雜誌社的運轉上,並不打算將其作為版權費,一次性付給金庸。

因些唐秋夜他在與金庸簽定合同時,其小說的使用所產生的版權費,並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以期為單位,《迷失森林》每期連載多少字,唐秋夜就付給金庸多少版權費。

拿到剛剛出爐的《香江見聞報》,隻見《香江見聞報》的首頁內容,與《明報》首頁內容,基本一至,都在報道同一件事。

順便唐秋夜還翻閱了其它幾份香江極具影響力的報紙與刊物,報導的重心,也大多都在葛柏貪汙一案上。

唐秋夜對於不感興趣的版塊,隻是大致看上一遍,就略過並翻到《香江見聞報》的娛樂版。

隻見《香江見聞報》娛樂版首頁,全被某位名人的逝世,給占據。

“英國及世界著作家、詩人、語言學家及大學教授,CBE勳銜獲得者約翰·羅納德·瑞爾·托爾金,於昨日逝世英國牛津享年81歲。(1892年1月3日-1973年6月7日)”

第一聽到約翰·羅納德·瑞爾·托爾金這個對東方人來說,略長的名字,或許不能馬上想到誰是誰。但當知道他的筆名與作品,隻要是地球人就一定能想到他是誰……

約翰·羅納德·瑞爾·托爾金,筆名.托爾金,以創作經典嚴肅奇幻作品《霍比特人》、《魔戒》與《精靈寶鑽》而聞名於世。

托爾金出生於奧蘭治自由邦的布隆方丹。他的父係祖先十八世紀從薩克森移居英國,父親是銀行職員,母親家族則是當地人。

年輕時代的托爾金已經顯示了令人矚目的語言學天才,他精通拉丁文與希臘文,還有其他現代或古代的語言,尤其是哥特語與芬蘭語。

一九二〇年,他赴裏茲大學任助教,在那裏修改《失傳的故事》,並從事精靈語的創造。一九二五年,他回到牛津大學擔任盎格魯·撒克遜學的教授。在那個重視數量的年代裏,他的著述少得可憐,然而隻要一發表,便不同凡響。

據他自己說,有一天,他正在批改試卷,他把它稱之為催命的活計,突然發現某位學生的試卷中有一頁空白,被這搗蛋鬼的惡作劇觸動,靈感從天而降,寫下了“在地下的一個洞裏住著一個霍比特人”。

於是,他獨有的性格決定了他要去發現霍比特人到底是什麽東西,他們生活的洞到底是怎麽樣的,為什麽要生活在洞裏等等問題。一九三六年,女兒蘇珊看到了他的一份未完成的手稿,她要托爾金寫完它,並把它交給了出版社編輯史坦利·尤溫。後者讓十歲的大兒子去讀,以觀效果。反應出奇的好,於是《霍比特人》在一九三七年出版了,立即獲得成功,至今仍然列在兒童推薦書目名單上。

史坦利編輯問托爾金是否還有其他類似的書稿可供出版。於是,他將一些傳說體裁的故事《精靈寶鑽》交給了史坦利。這一回,讀者的反應是毀譽參半:不喜歡裏麵的詩歌,但肯定了裏麵的故事。史坦利認為它不具備商業出版價值,便委婉地向托爾金傳達了這一信息,再一次要求他寫一部《霍比特人》的續集。托爾金對《精靈寶鑽》的失敗很失望,但同意寫一部《新霍比特人》。

但後來的創作證明有違初衷,這部作品很難說是兒童讀物了。十六年的書案勞頓成就了《魔戒》,這套巨著於一九五四年與一九五五年出版。事實證明,無論作者還是出版者都大大低估了該書受歡迎的程度。

他的作品雖然風靡世界,但他的傳奇人生卻鮮為人知。

托爾金是一個學者,但除了學術研究外,他幾乎將他一生的光陰都奉獻在奇幻小說的創作上,長約六十年時光。其中最為傑出的就是史詩巨著——《魔戒》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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