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信仰
安城城外,一隻巨大的變異棕熊慢慢的前進,在它的身上坐著一個男人,男人靜靜的抽著雪茄,享受著下午的陽光,身後,是一輛看上去十分古怪的汽車,如果仔細看的話才會發現,這居然是一個懸浮在半空中的車。
原理其實都是和飛船一樣,隻不過是超小型的而已,更加重要的是,這玩意兒消耗的能量就小多了,也不必非得苛求喪晶,這東西未來很可能都會普及,對於地形要求十分的弱,可以說幾乎全地形都可以開了。就算是從懸崖掉下去都不會有太大的麻煩, 因為降落的時候懸浮車毀不斷的產生抵抗力,就好像是打開降落傘一樣、
更加重要的是,這種車是可以在水上開的。
不過如今這個年頭,誰敢在水上開車?船都不敢走,那是找死。
鄭一凡很開心,因為他現在坐在棕熊的身上,靜靜的品嚐雪茄,這感覺簡直棒極了。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身下的棕熊此時滿臉的鬱悶,他的臉上已經鼻青臉腫了,那是鄭一凡的傑作,這家夥太貪吃了。
鄭一凡隻能給他一頓胖揍。幸虧巨熊蒙卡迅速的認慫,不然鄭一凡還要試試組合拳呢。
是的,這頭熊叫做蒙卡,他聽得懂人說話,並且可以用喉嚨吼出來一些詞語。
蒙卡就是他告訴鄭一凡的名字。
具體什麽意思他是不知道,隻是知道這家夥以後當自己的坐騎是真的再好不過了,既跑得快。並且還聰明,最重要的是在野外也不用擔心有人打擾自己睡覺了。
在他的後背上。鄭一凡在最中央的位置找到了最舒服的地方,那裏躺著就好像躺在最柔軟的床上似的。蓬鬆的毛發真的舒服極了。
蒙卡這個家夥居然這麽愛幹淨,他竟然會自己洗澡,這是鄭一凡最接受不了的了。
因為他騎著蒙卡的時候,就感覺沒有什麽特別難聞的味道,可是路過一個清澈的小溪的時候,蒙卡這個家夥就撒歡的過去給自己洗了個澡。
鄭一凡對此無償捐贈了好幾十瓶洗發露,這才讓他的身上毛全都洗的十分幹淨。
現在鄭一凡躺在這,可以明顯的嗅到一股股飄柔的味道。
“蒙卡,前麵就是安城了。到哪裏千萬不要撒野,知道麽?”鄭一凡慵懶的道。
“吼!”蒙卡點點頭,然後繼續往前走。他可不想觸身後這個家夥的黴頭,太可怕了。蒙卡感覺自己的末日要來了。
可惜,他根本沒法逃跑,因為鄭一凡的武力值高出他太多。
就這樣,在安城的城外,就能看到這麽詭異的組合。
當然,最詭異的是萬步這個家夥。他開著懸浮車居然四處亂躥,到處尋找著精華液果實。
不過真的有太多了。到處都是,現在的精華液果實居然沒有人去動。
這是太不可思議了,要知道以前他們可都是敢嚐試的。精華液果實不會浪費太多。
就算拚命也要吃上一顆試一試運氣。
現在?
沒有人用了。
“怪物攻城了,快通知聖女!”忽然,安城裏傳出來聲音。然後就能看到在半空中吊著的家夥。
他居然在兩個高樓中間的位置吊在半空中。
也許這樣的方式可以讓他看的更遠,最主要的是。比較容易防範喪屍。因為他可以截斷一麵的繩索,身體就會自然而然的進入到兩側的高樓中。接著順著逃生通道逃跑。
不過這個家夥顯然不想逃跑,因為鄭一凡已經看到他雙手凝聚出十分強大的力量,那就好像是弱化版的信仰之力,無法凝聚信徒,也無法像鄭一凡那樣直接附著在武器上攻擊。
那些人的攻擊方式好像是將信仰之力重新整合,變成一團尖銳的刺刀,然後從天上丟了下來。
“有意思。”鄭一凡感覺到這種力量好像和自己的信仰之力同出一源一樣,隻要一招手就進入到自己的身體中,並且可以為自己所用。
他們的力量就好像是自己的一樣,隻不過暫時出現在別人的身體中。
鄭一凡知道,這力量其實並不是自己的,隻是對自己的信仰之力,他們可以暫借使用罷了。這一切都是徐潔的超能,他已經確定了,當初救下來的女孩超能已經進化到了相當強悍的地步。
鄭一凡一揮手,所有的信仰之力重新凝結起來,並且回到他們的身體中。
他可以吸收大量的信仰之力,在這座城市他已經感覺到了幾百萬的信仰之力迅速的凝結,最後變成自己身上的力量。這是自己獲得的信仰之力,而這些人使用的信仰之力,應該是超能的一種變種,因為徐潔的超能,改變了精華液果實的本質,讓他們可以凝練信仰之力。
人,越來越多,可是他們對於鄭一凡的攻擊根本沒有用,鄭一凡也不曾攻擊他們。隻是那麽笑著。
他們的距離很遠,那些人似乎已經忘記了自己曾經有過科技,可以使用望遠鏡。
爬著的蒙卡好像有些生氣,因為他能感受到那些人對自己的惡意,所以他呲牙咧嘴的表示自己不是好惹的。
鄭一凡狠狠的拍了他兩巴掌才老實起來。
“我是鄭一凡,是來找徐潔的。”鄭一凡輕輕的道。
聲音好像變成了一種神聖的力量,不斷的傳遞和回蕩在四周。這隻是利用超能溝通信仰之力和他們的信仰之力產生共鳴罷了。
要是論信仰之力的使用,鄭一凡絕對的是其中的高手。
隻是一句話,就讓所有人驚訝,他們忽然之間將自己的超能運用出來,然後一點點的超能匯聚在一起,居然形成了鄭一凡的畫像。
最後這個畫像慢慢的進入到鄭一凡的身體中。
瞬間鄭一凡就好像吃了個大補藥一樣。
忽然,人群中沸騰了,一股股信仰之力澎湃而又堅定的進入到鄭一凡的體內。
而那些人忽然跪在地上,頂禮膜拜,那是對於自己敬仰的神的膜拜,已經超過了普通人應該到達的極限。
這就是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