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這些年來,李世宇和顧銘夕見麵次數很少,雖然他們是表兄弟,但是對彼此來說,其實和陌生人差不多。

李世宇從記事開始,就曉得他的姑姑是個大美人,嫁去了南方的e市,姑父工作不錯,家裏條件挺好。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可惜的是,他的這個表哥在6歲那年出了一場事故,變成了一個殘疾小孩。

李世宇第一次見到顧銘夕時,真的嚇了一跳。那時候他8歲,顧銘夕11歲,那是顧銘夕受傷截肢後第一次回外婆家,外公外婆看到他的樣子,哭得嗓子都啞了,家裏的其他親戚也都是見一次哭一場。

那幾天,所有的人都寵著顧銘夕,吃飯時,大人們不停地給他夾菜,連李世宇最愛吃的雞腿,都全夾給了顧銘夕。

李世宇悄悄地在邊上看顧銘夕用腳吃飯、洗臉,連著爺爺奶奶給顧銘夕買文具,他都是坐在椅子上用腳撥弄著看。

李世宇不太敢和顧銘夕說話,每一次李牧打發他去陪顧銘夕玩,他都隻是打開電視機,隨便選個台和顧銘夕一起看。他不知道該怎麽和顧銘夕交流,潛意識裏總覺得這個表哥和自己是不一樣的。

顧銘夕還應著李涵的要求給親戚們演示用腳寫字、畫畫,他的字寫得很漂亮,有親戚問顧銘夕的學習是否能跟上,顧國祥淡淡地說:“銘夕一直都是年級前三,將來考重高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學習很普通、寫字鬼畫符的李世宇躺著也中槍,隻要是看過顧銘夕寫字的人,回過頭都會來數落他幾句。

李世宇對顧銘夕產生強烈反感是在顧銘夕中考那一年,李涵給老家打電話報喜,說顧銘夕考上了重高,成績還是年級前五。李世宇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立刻拿顧銘夕作為正麵榜樣來訓誡李世宇。

顧銘夕從小沒胳膊,靠兩隻腳讀書寫字,成績都能這麽好,你有手有腳,怎麽就不會好好念書呢?

13歲的李世宇頂了嘴,他對李牧說:“顧銘夕有個有錢爸爸!他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他家住的大房子!他爸爸還有車!咱家什麽都沒有!你憑什麽要我學習好?”

李牧氣得半死,忍不住就打了李世宇一個巴掌,李世宇哇哇大哭,黃伶俐不答應了,拉過寶貝兒子護在懷裏,對李牧說:“小宇又沒有說錯!你自己沒本事!你要小宇去和銘夕比,你自己怎麽不去和姐夫比!”

然後,兩夫妻就吵了起來,最後又大打出手。

有無數的家庭,一切的家庭矛盾,歸根到底就是為了一個錢字。

顧銘夕跟著李涵回到出租屋後,情緒依舊低落。他洗了澡,早早地就上了床。

在床上躺了許久,顧銘夕坐起來,咬了一支筆坐在桌前,給龐倩發了短信。

【龐龐,禮物收到了,我很喜歡,謝謝。】

一會兒後,龐倩的短信來了。

【合身嗎?】

【挺合身的。】

【明年夏天我過來,你得穿給我看!】

顧銘夕硬著頭皮回答:【好。】

【顧銘夕,你什麽時候開學?】

【還有一個星期。】

【我這幾天在軍訓,都快累死了。】

【我也要軍訓,但應該比你輕鬆一些。】

【對了顧銘夕,我準備買電腦了,安在寢室,到時可以和你聊天。】

【好。】

【啊,我突然有事要出去一下,88】

她說得匆忙,顧銘夕一愣,他很想問她,都晚上9點多了,為什麽還要出門。不過最後,他還是什麽都沒有問,隻是說:【嗯,88】

他又一次躺到床上,看著頭頂的天花板發呆。這間出租屋在b大邊上,步行10分鍾就能進校。這屋子30多個平方,一室一廳一廚一衛。李涵在客廳架了一張床,他們打算在這裏過渡半年。

這是一間很簡陋的房子,其實就是個農民房,牆上滿是雨天漏水的印記,屋裏的家具陳舊破爛,大衣櫃上的門搖搖欲墜,玻璃窗髒汙一片,不知道多少年沒有清洗了。夏天天氣熱,顧銘夕看到過蟑螂,還看到過老鼠,屋子角落裏都是蜘蛛網,他從來不知道,有一天,他居然會住在這樣的房子裏。

這一天的顧銘夕心情很灰暗,他歎了口氣,決定不去想不開心的事,早早睡覺算了。

龐倩蹬蹬蹬地跑下寢室樓,看到盛峰站在樓下等著她。

“盛峰?找我有事嗎?”龐倩問。

她和盛峰是同班同學,這幾天剛開始軍訓,大家還都不熟,但因為盛峰也是e市人,平時休息時常常找龐倩聊天,一來二去的就比別的同學要熟一些了。

——“你是一中的?我是廣程的。”

——“吳旻你認得麽?啊,我和吳旻一個初中的,他考了北航。”

——“汪鬆呢?汪鬆也和你一個班?真巧,我和汪鬆是一個小學的,我和他關係特別好。”

——“他談戀愛了呀,我知道,和他女朋友一起考到南京去了。他女朋友叫什麽來著,什麽曉燕,啊!沒錯,厲曉燕!”

——“我昨天和汪鬆打電話了,他告訴我說,你的外號叫螃蟹。”

盛峰個子不高,才170出頭,他戴一副眼鏡,長得挺斯文,但是眼神裏總有一股子傲氣。

龐倩走到他麵前後,他把手裏的一疊單子遞給她:“後天去買電腦,你先把這些配置看一下,到時候選起來不容易盲目。”

龐倩接過單子一看,好像是電腦城裏組裝機攤位的配置單,每一張下麵都有一個總價,盛峰還寫下了各種配置的優缺點。

龐倩傻眼了:“你從哪裏弄來的這些啊。”

盛峰說:“昨天下午,我抽空去電腦城逛了一下,找了幾家攤位按照你的價位要求讓他們列了配置單。”

龐倩心裏很過意不去,她隻是偶爾提了一下想配一台電腦,盛峰就說周日陪她去電腦城看看。龐倩把這事兒說給龐水生聽,龐水生也同意了,畢竟配個台式機從e市搬過去也很不方便,幹脆就在上海買了。

“啊,謝謝你啊,太麻煩你了。”龐倩看著手裏的單子,盛峰笑了一下,說:“沒事兒,那我先回去了,你慢慢看,有不明白的給我打電話。”

“哦。”

“後天一起去電腦城,別忘了。”

“哦。”

盛峰左手插在褲兜裏,右手對著龐倩揮揮:“晚安,螃蟹。”

龐倩拿著單子上了樓,室友楊璐聽了她的話,樂得咯咯直笑,說:“很明顯,盛峰在追你啊。”

龐倩囧了:“怎麽可能!我和他認識才幾天啊。”

楊璐說:“你太小瞧這些被高中生活摧殘的雄性生物那旺盛的荷爾蒙了,到了大學,他們就像公狗一樣,隻曉得繞著女生的屁股轉。”

“拜托。”龐倩受不了楊璐的比喻,“我可一點兒也沒打算談戀愛。”

“為什麽呢?盛峰挺好的呀。”楊璐很不解,“螃蟹,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呀?”

龐倩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想了想,她說:“我的確認識一個男孩子,我和他從小一起長大的。本來我和他約好了一起考到上海來,但是結果他去了另一個城市。有時候我在想,也許我們一起到了這裏,我會和他談戀愛,但也有可能,我們會一直像以前那樣,就是走不到最後一步。現在,我們在不同的城市,他也沒對我說過什麽,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現在對他是怎樣的一種感覺。我明年暑假會去他那邊看他,我在想,見到他以後,我大概就會知道,他在我心裏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存在。也許到時候,我就和他在一起了。”

楊璐嘴裏咬著棒棒糖,搖著頭說:“異地戀啊,我向來覺得沒戲。”

“是嗎?”龐倩疑惑地看著她,“不就是四年而已,中間也都能見麵的。”

“你真單純。”楊璐說,“如果我是你,我一定會考慮一下盛峰。異地戀真的太不靠譜了。”

龐倩撅起了嘴,不吭聲了。

兩天後,盛峰陪龐倩去電腦市場配了一台電腦,花了5200塊錢。龐倩提出請他吃飯,他欣然答應。

飯桌上,盛峰小小地試探了一下龐倩,龐倩直接裝傻,盛峰也是個聰明人,見了她的反應,立刻就收了話題,不讓兩個人變得尷尬。

顧銘夕終於開學了,李涵陪著他去學校辦了各種入學手續,他讀計算機軟件工程,在b大也算是個熱門專業,但是顧銘夕沒有對李涵說,他並不喜歡這個專業。

他沒有住寢室,每天在出租屋起床後,洗臉刷牙吃早飯,背著雙肩包去學校上課。中午下課後他也不用去食堂吃飯,直接回到出租屋吃飯午休。下午也是一樣,班裏的同學們對顧銘夕都很客氣,在生活上也都願意幫他一把。但是一段時間下來,顧銘夕卻沒有交到一個新朋友,所有的人與他都是點頭之交,他在班裏很沉默,幾個同學私底下議論他,都說他身體殘疾,性格難免變得有些古怪孤僻。

顧銘夕自己也意識到了問題所在,他並不是個性格內向的人,但是對著班裏那些同學,他總是沒有傾訴的**。他孤身一人在這裏,身邊的同學大多來自北方,顧銘夕試著與他們交流溝通,但得到的隻是很客氣的回應。

這是一個雙方麵的問題,顧銘夕不願意打開心扉,別人又怎麽可能來試著了解你?再加上顧銘夕沒有住校,每天除了上課和大家在一起,其餘時間都要回出租屋,所以,更加缺少交流的機會。

李涵問顧銘夕在學校裏待得怎樣,顧銘夕總是報喜不報憂,答:“挺好的。”

可是事實上,他沒有朋友。

他漸漸的變成了一個獨行俠,每一天都背著包在學校裏沉默地行走,除非是下雨天,李涵會撐著傘送他進校,接他下課。顧銘夕體育免修,選修課免修,晚自修也可以不去,連著開班會,班長都不通知他參加,總之,他變成了一個特別的存在。

幾個月下來,他和龐倩聯係得越來越少,一是因為不方便,二是因為龐倩很忙,三十因為,顧銘夕覺得,他有點找不到話題對龐倩說。

龐倩有了電腦,聯上了網,顧銘夕因為住在出租屋,還沒拉上網線。龐倩的大學生活豐富多彩,她總是會興奮地和他說,她去了哪裏玩,買了什麽新衣服,看了什麽新電影,參加了什麽公益活動……她可是在上海啊,那個五光十色的國際大都市,她怎麽可能找不到事做?怎麽可能會像他這樣無聊?

z城真的隻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城市,顧銘夕日複一日地去學校上課,周末時跟著李涵去外婆家吃頓飯,又和母親一起去新房監督裝修。

除此以外,他哪裏都不去了。

就在這樣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顧銘夕迎來了第一次期中考,結果出乎大家的意料,這個以641分的高分考進b大的優秀學生,竟有多門功課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