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龍族任務
離《輝煌》公測還有十分鍾,請選擇等待或觀看宣傳片。”
“等待。”我毫不猶豫的選擇道。
十分鍾後,眼前突然一亮,一道刺眼的白光衝入視野,光亮消失之後,映在眼中的是一幅巨型山水畫,悠揚的琴聲輕輕在耳邊奏響,配上起伏的山巒與彎彎曲曲的流水,讓人感到心曠神怡。
“您好,歡迎進入《輝煌》,請選擇出生的國家。”
“亞洲區,華夏。”
“出生國家確定,請決定人物姓名。”
“詭術師。”這是以前江湖朋友送給我的外號,用它為名應是再適合不過。
“請選擇人物初始屬性分配,是係統隨機分配,還是按身體掃描結果分配?”
我猶豫了一下說:“按身體掃描結果分配。”
“身體掃描中,初始屬性確認:臂力:25:根骨:25身法:15悟性:24智力:22福緣:?”
初始屬性共有六項,臂力——影響你的物理攻擊力,所能背負的物品重量。
根骨——影響你的生命恢複率,以及防禦力。
身法——影響你的速度,準確率以及回避率。
悟性——影響你的學習能力,有些特別的技能嚴重要求較高的悟性。
智力——影響你的魔法攻擊力。
福緣——隱藏屬性,影響人物觸發隱藏任務的概率,且每天不斷波動。
每項屬性初始最高值都為25,我因雙腿殘廢而天生臂力超於常人,所以臂力達到了滿值,小時候,我體弱多病,師父為此特意將珍藏的九轉易髓丸給我吃了,從而使我脫胎換骨,所以根骨也是滿值,另外,《輝煌》為了縮短玩家之間的差距,特意把一項屬性的最低值調整為15,所以我雙腿殘廢,身法值被調到了最低,排除以上因素,悟性:24,智力:22,總的來說還算不錯。
係統再次提示“恭喜你得到隱藏種族任務——龍族的血脈,是否接受?”
我一愣,剛入遊戲就接隱藏任務,隨即答道:“接受。”
“任務接受,任務名稱:龍族的血脈。接受條件:臂力25,根骨25。任務要求:三個月內,斬殺一條龍。任務獎勵:自動轉為隱藏種族:龍族。”
任務的難度不小,想必獎勵也不低,龍的最低等級也是五十級,三個月,運氣好的話能升到48級,即使等級相同,玩家和boss還是有著較大的差距,即使是靠裝備去彌補也很難取勝,不僅如此,高等級的龍還有魔法免疫的天賦,所以龍向來是魔法師的噩夢,而且龍族是一個很稀少的種族,連能不能找到都是個問題,
“請選擇種族:人族,妖族,鬼族,仙族。”
“人族。”我答道。《輝煌》的普通種族一共有四個,其中人族的加成最為均衡,妖族則更偏向與某一屬性的單方麵強化,鬼族的各項屬性加成都比較低,但有著詛咒、毒藥免疫的特殊效果,仙族的智力成長在四族中是最高的,對法師類職業者來說是最好的種族,不過仙族的成長一般較慢,升一級所需的經驗較多。因為我日後一定會對上龍族,考慮到他們的魔法抗性,所以我走的必須是戰士路線,這樣仙族便是我第一個排除的種族,另外,龍族乃是縱橫於天地間的神獸,對於一般的妖族應該會產生壓製,所以妖族我也是絕對不能選的,至於鬼族,龍很少會使用詛咒與毒類型的攻擊,所以鬼族的種族特性對我來說完全是個雞肋,這樣分析,選人族是最可能幫我完成“龍族的血脈”任務的種族。
“初始匹配完畢,現在進入新手村,祝你您戲愉快。”
一陣白光閃過,我的麵前是一個很有山野氣息的村莊,腳下的青草是如此柔軟,宛若上等的波斯地毯,周遭傳來野花的芳香,如果不是看到來來往往的那一群玩家,我真懷疑我是不是來到了陶淵明書中所寫的聖地桃花源呢。
在感歎完《輝煌》的真實感之後,我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物品欄,裏麵有500銅幣,以及“龍族的血脈”這個任務卷軸,係統也真夠吝嗇。思考了一下,決定先在村子裏轉轉,然後再出去打怪,原因很簡單:一,我剛有了雙腿,還並不適應,能夠保證走路不摔跤就已經相當困難,如果再出去跟別人搶怪恐怕是自尋死路。二,我的身法太低,完全沒辦法達成搶怪的先決條件——速度快,因此我要先到村子裏轉轉,一是熟悉村子的布局,二是適應我的這雙新腿。
在村子裏走了一遭,《傲世》的物價果然很貴,一把最低級的武器柴刀竟然賣到了一個銀幣,而最低級紅藥小回春也售價100銅幣,低等防具布衣也賣到了800銅幣,讓人深感囊中羞澀,我繞著村子轉了幾圈,這裏共有十三家民房,一家鐵匠鋪,一家裁縫店,一家藥店,一家書店,一家客棧。咦,這是什麽?賭坊!
隻見一座石房聳立眼前,房門兩邊有一副對聯,門上有四個金漆大字——四海賭坊,同時在門口還蹲坐著一個滿臉憔悴的中年漢子,口中不停地念道:“怎麽辦,怎麽辦,我竟然把所有的財產都輸完了,我沒臉見老婆孩子了。”
“莫非又是一個任務。”我心中暗想,便上前問道,“這位大叔,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嗎?”
這時有一個玩家經過,看見這件事,便跟我說:“兄弟,別問了,有好幾個人都跑來問過他看有什麽任務,結果他隻搖頭不說話,係統也沒什麽提示,估計是完成這個任務需要什麽條件,而我們沒有達成吧。”
我一看,他果然是隻搖頭不說話,便謝過那位大哥,打算出村去打怪了。
新手村一級可打的怪物有兩種,一是攻高敏高的哥布林,二是防高血厚的史萊姆,新手一般都是去打史萊姆的,因為較為安全而且其場麵比較美觀,猶如果凍般的史萊姆通常是女生的最愛,充分證明了一句話,打遊戲有時看的是畫麵的精致。史萊姆的速度很慢,對於我這種不重視速度的人很有優勢,但是我還是決定去打哥布林,原因很簡單,史萊姆的血太厚,打起來相當費勁,這樣會眼中拖慢練級的速度。而且,我也有應付自己速度不行的方法。
哥布林的領地,看起來玩家們恐怕比起哥布林來也少不了多少,我瞧準了眼前的一個哥布林,一拳就打了下去,在《傲世》中一般不需要擔心搶怪,因為《傲世》的經驗分配是按你對怪物造成的傷害來分配的,而且在新手階段還沒有開放pk係統。
-13-7
前一擊是我對哥布林造成的傷害,後一擊是哥布林對我造成的傷害,新手階段我有五十滴血,哥布林30滴血,也就是說我能夠單挑的哥布林頂多有三隻,第四隻我就需要逃命。再來一擊。
miss-6
“看來身法始終是個問題呀。”我不禁念道。
我趁他舉起棒子揍我,胸前空門大露之際,飛速打出了一招直拳,-18,ko。
“獲得經驗值2。”1級升2級需要10點經驗,看來我還得努力。
“最後那一擊應該屬於弱點攻擊,要不然傷害怎麽可能那麽高,連一半血都掉了。”我不禁想要是這樣,《輝煌》的怪看來都有弱點,以後打怪的時候要多注意點。
我看這裏的玩家太多,不像有我出手餘地的樣子便繼續往裏深入。
我漸漸走到了一個玩家比較稀少的地方,便繼續我的打怪之旅,我的第二隻怪以我-16點血的代價化為為我的經驗,這個時候我發現哥布林在發動攻擊的時候,動作比較僵持,我的攻擊往往能中,在攻擊完畢的時候,動作比較靈活,攻擊就會落空,針對這種情況,我就在哥布林攻擊我的時候對它進行攻擊,這樣子就彌補了我身法的問題,正當我打完第三隻怪,準備去打第四隻怪的時候,我發現一些人有往回走的趨勢,我正納悶著的時候,一個人大喊道:“史萊姆區刷boss了,大家快去看呀。”
這樣往回走的人就更多了,我想了一下決定還是不去看了,在這兒刷哥布林比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