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基督形象所喚起的恭順,是在神靈光華籠罩下的情性舉止之一,若正確去看待和理解,它實際上與古典德行觀和現代市民的德行舉止處於深刻的悖謬和強烈的對立。恭順是基督教德行中最溫良、最隱秘、最美好的德行。
在我們的生存核心之中,恭順(humilitas[謙卑])是一種永不止息的內在脈動;它源於精神上的殷切——殷切於善與惡、美與醜、生與死。恭順是基督神性的偉大活動在心靈深處的顯現;在基督的行為中,神性自行舍去自己的威嚴和恢宏,進入凡人身體,甘當世人和芸芸眾生之自由和幸福的奴仆。我們也參與了這一行動,當我們舍棄我們的一切自我,舍棄自我的可能價值和自我所看重的東西(自傲者總緊緊抱住不放),真正地“丟開”我們自身,真正去“獻身”,對隨後的一切毫無所畏,心懷信賴地參與神性的行動,上帝就會賜福給我們;一旦這樣做了,我們就是“恭順的”。真正“舍棄”我們的自我及其價值,毅然躍入那超逾一切自覺不自覺的自我中心觀的令人膽怯的虛空——關鍵就在於此!你們並非不是什麽,更非寧願什麽也不是,而的確是什麽——對此,你們要敢於帶著感恩之情表示驚奇!你們要敢於拋開內心裏自認為屬於自己的一切“權利”,敢於拋開自己的“尊貴”、自己的“功績”、所有人的“敬仰”——首先是自己的“敬仰自我”,敢於拋開任何“理當”享有如此幸福的要求、以為幸福絕不是恩賜——唯有如此,你們才是恭順的!
恭順包含著尖銳的反題,它針對羅馬廊下派明智的道德自傲態度,針對不是舍棄而是固持自我、自我“主權”和自我“尊貴”的行動方式。因此,恭順也與18世紀的道德家,特別是康德“自律義務”的“恭順”截然不同;18世紀的道德家並非不帶細膩的相應感和認同感地重新接受了後期羅馬市民哲學的生活態度。艾迪生(Addison)讓他的“廊下派”說:“我親愛的魯齊裏烏斯(Lucilius),我們的意願是:在尊貴與幸福之間,寧要尊貴。”這個句子同時也表達了康德倫理學的一個基本思想。從基督徒的感覺來說,這個句子並不是對了一半,並不是錯了,而是——魔鬼之言。恭順之誡言道:每一幸福,即便微末至極,最為渺小的樂趣,隻要觸動你的神經,你都要銜荷接受,就像最為深切的極樂境界——它在你心中擴展,將你和一切事物引入上帝之光;你應感恩地承納幸福,不可以為自己“應得”——哪怕隻是些微。惠他人以愛之福樂,甚至善待不過偶然出現於我們麵前的事物;甚至他人僅出於愛而為我們有所為,或事物偶然為我們效了勞(比如我們想坐時,旁邊的椅子為我們效勞,或我們沒帶雨傘時出了太陽),世界為這些效勞提出一個所謂的“正義要求”——有比這些更為純潔的愛麽?如果有人偶然“公正地”對待我們,那就是說,世界上有正義之士——這還不值得感恩麽?
認為基督教倫理詛咒一切自豪,詛咒任何對崇敬、功績、尊嚴的追求,是不正確的。為自己的財富和資產而自豪,這是自然而然的。為自己的美、為自己妻子的美與身心康健而自豪,這是自然而然的。為自己的姓名、為自己的出身而自豪,這是自然而然的。所有這些類型的自豪都遭到斯多亞主義的詛咒;然而這些自豪恰恰是富有深意的,是合理的。這些財富充滿人間氣息,所以可為之自豪。魔鬼般的自豪隻有一種,那就是把自己的道德價值當作最高價值而為之自傲,這是道德自傲或天使的惡習——墮落了的天使,法利賽人[1]將永遠仿效的天使。廊下派以苦行主義的態度將前一種自豪判為毫無價值的虛榮心;但這種自豪是建立在對可“為”之自豪的事物的一種愛上的。在這自豪之中,還可以望一眼伸向遠方的土地,望一眼路人友好而熱情的問候神情,望一眼人身上的製服——所有這些,除了我們得為之自豪而外,還具有某種獨特的價值。廊下派為了對付自豪而放肆地拋出的自傲(指道德驕傲),才是(也隻有它才是)——從基督徒的感覺而言——構成Superbia(自我驕傲)和魔鬼之原的那種自傲。這種自傲無可救藥地衰颯,使世界變得昏暗,使我們變得蒙昧,這種自傲使為自己而自傲的主體淩駕於一切事物和價值之上,最終使自傲的主體擁有完善的“主權”,從而俯視一切——包括俯視自己所剛剛獲得的完全的空虛和無。這種自傲使我們步步脫開一切財富和價值(自豪允許財富和價值在自身中悄然而在),讓人感到,就在同一瞬間,我們剛才還“為之”而自豪的東西已成為絕對自傲,為**裸的和掏空了的自我而自傲的一個“限定”條件;這種自傲的運動詳細地描繪出通向基督徒有權稱之為“地獄”的線路。真正的地獄是——沒有愛。朝著愛之真空移動的,是自我驕傲——圍繞自我不停轉圈,而且圈越轉越小,使價值意識越來越緊縮到純粹自我。自我驕傲者具有關於自身的內在形象,而且對這一形象的內容也極為賞識,因為具有並賞識這一內在形象的,就是自我驕傲者;由於隻追求“自足”和“無待乎外”,這一內在形象越來越幽暗,最終成為使驕傲者同自我理解、自我認識長期隔絕的媒介,而“無待乎外”則斬斷使驕傲者與上帝、宇宙、人相聯係的全部生命線。“我的記憶說:我做了這種事。我的自傲說:我可以不做這種事。我的自傲堅持己見。於是記憶讓步了。”(尼采)。自傲使人日益孤陋,日益變得如萊布尼茨所鄙為的單子——變為一個déserteur du monde[遁世者]。
道德驕傲和自我驕傲難道不像一個在荒野中緩慢自戕的人麽?
自我驕傲者自己太驕傲了,以致目中無人,鄙視他在社會中的角色和身份。他太驕傲了,以致無力虛榮。不過,虛榮隻是可笑而已,並不可惡。虛榮之所以可笑,乃因為有虛榮心的人竭力想通過自己表露在外的優勢去超過別人,卻不知別人也在評判他。這樣,就在愛慕虛榮的人有意弄才炫能以使自己優於眾人,竭力使眾人注意自己的同時,不知不覺地成了人類的一種隱秘的同感的犧牲品。他沒有發覺,他向往權柄,卻是臣仆,他追求非凡,卻陷入平庸——隻落得被人訕笑。愛慕虛榮的人隻是淺薄而已,他的羞感不足。不足以駕馭他在欣賞自己的鏡像時身上所帶有的意向。但是,包含在虛榮內的隱秘的同感無論陷入什麽迷津,也還是在給予虛榮一種已逝之愛的刺激。自傲缺少這一點;自傲與一切惡一樣,有更深的東西。
倘若羞感暗暗接受了自傲者先驗地蔑視的那種非己的價值標準,即超逾了表現自己的意向,這種竭力要把可見的優勢隱藏起來的羞感,我們稱之為“謙卑”。這種德行否定惡習;惡習是淺薄的,但這種德行同樣也是淺薄的。因為,這種德行不過是在虛榮同羞感之間進行的一種比賽罷了,而且是羞感獲勝。它的活動範圍隻限於社會;因而,絕不可將它與恭順混同——恭順是在世性的。
自我驕傲者是這種人:他通過不斷的“俯視”而自我暗示,似乎他站在塔尖。當他個人第一次下降,他都盯一眼更深之處,以抵消他的實際下降,由於抵消得過頭,反以為自己是在上升。他沒有發覺,恰恰在他展眼幻想自己飄飄然於雲端之際,時時映入他眼簾的深處卻在慢慢把他拖下來,沿著他自身的視線方向,天使在慢慢“墜落”。但隻要涉及的是可占有的價值和財富、職位和聲望,隻要舉止時時與社會對照,這一視線方向就是有理由的。這種舉止不過是傲岸而已,而存在之恭順並不排除傲岸。中世紀前期典型的騎士和大人先生們就是這樣,了不起的教皇們也是這樣:既傲岸至極,又恭順至極。這種混合是那一時代德行本質的一種特殊魅力。恭順隻排除旨在自身價值之實體的存在驕傲!這種存在驕傲才是惡魔,使人墮入地獄的惡魔。恭順是德行;恭順讓謙恭之人在自身麵前——並透過他自身而在一切事物麵前越降越低下,然而又徑直地將他引進天國。因為,恭順正是朝我們自我的經線投去的絕對目光;這線條顯得在引導自我,使之變成個體的理想本質,這條經線的端緒在不可見者之中——在上帝之中。恭順是不斷“在上帝之中”、“通過”上帝之“眼”看見自身,這實是“在主的眼中漫遊”。在普羅旺斯開設尚愛[2]法庭的貴婦人在其條例裏列出了這麽一條:“情人的形象總在眼前。”對此無需“沉浸”,甚至不用“回憶”。相反,必須視而不見;這樣,始終浮現在眼前的躍然形象才會稍稍暗淡。然而,對於真正謙恭之人,長久地呈現在眼前的“形象”也同樣如此:他覺得,這個形象每時每刻都在重新勾勒吸引他又源於他自身個性的愛上帝之運動,並覺得此形象與他形影不離。在這一形象的偉大和光華麵前,除了認識到自己經曆的每一生命瞬間極其暗淡和渺小之外,他還能怎樣呢?他越來越深地沉入他的意識之中,沉浸到這一神性的形象之中,他看見自己是卑微的;與此同時,這一美妙的形象事實上就在舉他上升,攜他看到上帝,他便在自己的本質實體之中悄然踏進天國。
恭順是愛的一種方式。愛如熾熱的陽光;隻有愛才能打破堅冰——包含萬般痛苦的驕傲用以緊緊纏繞日益變得空虛的自我的堅冰。愛用自己的魅力悄然將恭順融入驕傲之心,使心扉敞開而將愛注入——還有比這更美妙的麽?即使最驕傲的男人和最驕傲的女人,無論對什麽事物,隻要愛上了,也會殷切相待,並變得多少謙恭些。作為基督教之愛的最香花瓣,恭順是最溫柔的剪影——具有神性的聖愛在運動中留在人心靈上的剪影。這種對世界、上帝和事物之愛都來自上帝;“上帝中的愛”(經院學者的Amare deum et mundum in deo[在上帝之中愛上帝和愛世界])這種美好的自我貶損在為人的精神揩去固有的內障,把一切可能價值的全部明光灌注到心中。中魔似地注目自己價值的自我驕傲者必然棲泊於黑夜和冥暗之中。他的價值世界日益暗淡,因為每看一眼價值,在他都無異於偷竊,無異於對他的自我價值的掠奪。於是他變成魔鬼和否定者!他被囚禁在自我驕傲這一牢房之中;牢房四壁不停地增長,使他看不到世界的明光。當他皺起眉頭時,你們不是可以看見那雙貪婪、嫉妒的眼睛嗎?相反,恭順卻睜開精神之眼去展望世界的一切價值。隻有恭順才使人獲得一切!因為它的出發點是:沒有什麽是應得的,一切均為恩賜和神跡。它還可以使人感到,空間是多麽壯麗,星體隻要樂意,就在其中伸展,同時又不會散落;更值得讚歎和感恩的是,有空間和時間、光明和空氣、海洋和花朵,甚至還有——它時時喜樂地發現——腳、手和眼,所有這一切,隻有在它們稀少罕見或不為他人所有時,我們才能夠領會它們的價值!謙恭吧——那你立即會成為一位富強者!無論什麽你都不再“應得”——則一切都會恩賜給你!因為,恭順是富有者之德,而驕傲是貧乏者之德。一切驕傲都是“乞丐驕傲”!倘若世界上確實有對恩典之跡的感受,有對神跡之跡的理解,那麽,“什麽也不願受人賜予”,同時在認識上又什麽也不願純粹接受的驕傲之人,又該如何感受和理解世界的意義呢?既然他隻想看重自己所謂十二類知性範疇(更確切地說,他的十二種怪想和一般強製觀念),他又怎能知道世界的本質呢?想入非非,以為自己的“天生的知性”在製定“法則”,以為除他自己之外再沒有評判自身的其他“法官”,這樣的人能理解世界的本質麽?
恭順是珍藏於心靈之中的藝術;在這藝術中,恭順朗然顯發,其天然程度較之單純放任自流式的自在生活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克服天生的狹隘和遲鈍方麵,心靈之培育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斂神收意,即集中精神和意誌,有意識地離棄事物和自身。一切“理性主義”,一切“自我解放”、“自我評判”、“自我完善”的道德,都基於這一方向。另一種是精神和意誌朗然顯發(Entspannung),即伸展的方式,連連剪斷寂然不動狀態,自動地將世界、上帝、人及其他生靈束限於自身機體和個人自我的條條繩索,換句話說,是走與事物和上帝聯姻的道路。誰走第一條路,誰就怕第二條路。前者不信任世界的意義和進程,不信任自身心靈的意義和進程,隻信賴自己和自己的意願。這種人的完美理想是:將自己和世界“掌握在手中”。走第二條路的人同樣害怕第一條路。他毫無保留地信賴存在和萬物賴以萌生的根基;於是他感到,要去“安排”一個令人生疑的世界,簡直是發瘋。他深深感到自己是世界的一部分,對這一世界充滿熱愛,因而這種人認為,下述想法實在荒謬:部分應該先從整體中造出比整體更好的什麽東西來,而這東西也將他自己包含在內。但這並不是說,他較少看見和感到人們稱為世界之“不幸”、“軟弱”、“邪惡”、“無聊”的東西;相反,隻有愛人者才確實為所愛者的不幸與軟弱而痛苦。前一種人甚至對別人的不幸感到慶幸,因為別人的不幸使他感到自己畢竟好得多,並且還使他“有事可幹”。但是,他並不在世界之根、本質、存在中去尋找這些不幸之根,而在其虛假的關注中,在他匆遽的衝動中,在他精神和肉體肌肉的緊張度中,亦即在其使世界貧乏的“注意力”中去尋找。後一種人先在自己的,然後也在別人的過度緊束的生活之中尋找這些禍根。對於他,至關緊要的是消除這種緊束(Auspannung)狀態,亦即消除天生的“驕傲”,消除把世界和價值自然而然地聚集到自己的自我、自己的機體乃至每一亞種組織和每一小群體的作為,以便向世界本身及其根柢邁進——並從中悄然獲悉完美。對於後一種人,至關緊要的是消除種種障礙,因為障礙把事物的整體存在和光明掩蓋了。他將錨索砍斷,徹底砍碎(因為這錨索把世界錨在本己的自我上),勇敢地揚帆起航;此時,他不再像別人那樣害怕被滔天巨浪吞沒,而是在發自事物根柢的新生活開始後,成為他所縱身其中的大海內在的力量遊戲,並安然地與大海一道生活。
這是在完全自失的同時重新“在上帝中找到自己”的路;這便是道德上的恭順,理智的純“直觀”。這樣的朗然自發是極端的曆險,是走向心靈的存在本身的大膽行動。那是對本己力量和價值的斷然放棄,是純粹的“把自己交給上帝”、“置身於基督的庇護之下”(路德);這是詹姆斯新近形象地描述過的。他在書中寫道:他把《宗教經驗種種》定名為“皈依”;他使人注意兩種宗教類型的皈依:“意願皈依”和“自獻皈依”。他舉出一大堆例子來說明,後一種類型的皈依的意義要比前一種類型大得多。即便在最基本的目的上,比如想到一個姓名,促使所願事物出現的,就往往不是奮力,而是朗然自發。人們自語道:“幹脆別再費心了,想想別的吧。”恰恰在這時,所願事物自動到來。一切搏鬥、一切“善良意圖”(正如意味深長的諺語所說:“通往地獄之路”是由“善良意圖”鋪成的)的決定都已拋諸腦後,一切都交付給內心自生增長的強力(我們先前熱切地尋找的東西,這種強力輕而易舉地自動交給我們),就屬於這種類型。[3]詹姆斯引用過一本題為《同基督一起在海上》的自傳;該書作者為布倫(Frank Bullen)。有一次,風暴來臨;在收外三角帆時,布倫跳到圓木上拴帆。圓木突然滑動,“帆從我的手中滑落,我也跟著翻滾下去,頭朝下倒掛在白浪滔天、狂嘯怒吼的大海上麵,一隻腳碰到了船頭下麵。但我隻感受到永恒生命的狂喜。我就那麽倒掛了大約五秒鍾;然而我在這五秒鍾內度過了整個的怡樂生命。至於我怎麽把帆拴好,已記不得了”。“在拴帆”時獲得的力量和永恒的重生包含一種內在的奇跡;這種內在奇跡是在徹底放棄“本己的力量”和每一最細微的尊貴時,從一種無窮無盡的力量儲備之中產生出來的。這正是一切恭順所追求的目標,雖然恭順對此一無所知。
詹姆斯在其最近的著作《多元的宇宙》中寫道:
路德確實是成功地衝破徹頭徹尾自然主義自足(即古代道德)外殼的第一位道德家;[4]但他同時認為(大概他不無道理),這事保羅已經做過了。路德型的宗教經驗導致所有自然主義原理和尺度的破產:這種經驗表明,唯有柔弱,才是強大。人不能隻靠驕傲或自足來生活。有這樣一種生活:在它的光照之下,我們品格的自衛、卓異和一切自然地形成的流俗的倫理評價,都顯得極其幼稚。老老實實地放棄自己虛幻的驕傲,丟掉以為依靠自身力量就能變好的幻想,這是通往宇宙深境的唯一門徑。
……令人生疑的現象在於,在經曆了極度絕望的短暫時刻之後,生命的新秩序又在我們心中悄悄出現。我們身上存在著輔助源泉,對此,亦步亦趨地遵循道德規則和嚴守律法的自然主義是從不理會的;我們身上存在著使自己喘不過氣來的可能性,存在著嶄新類型的內在幸福和內在力量——一種基於我們放棄本己意願並讓更高事物對我們產生作用的類型。這些新的生活力量顯得在揭示一個比物理學和庸俗倫理學可夢想的世界更廣闊、更宏偉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一切都好,盡管有一定形式的死亡,甚至正是因為有某種死亡,有希望和力量之死,負責、畏懼、雞蟲憂、個人功勞和價值之死,簡而言之,有異端、自然主義、律法主義將其信仰和信賴建基於上的一切之死,這世界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整理我們的其他經驗,甚至包括心理經驗的理性,恐怕根本無法推論這些真正出現的特別的宗教經驗。理性無法揣度它們,因為它們尾隨在“自然的”經驗之後,並使後者的價值發生轉化,從而意味著與後者決裂。不過,當這些宗教經驗真正來到時,在體驗到它們的人的眼中,造物就大大地擴展了。這些經驗表明:我們的自然經驗、我們的嚴律道德和合符知性的經驗,都隻是人類全部經驗的一小塊碎片。宗教經驗賦予自然更輕柔、更模糊的線條,它們為精神提供極不平常的可能性,為精神展示廣闊的視野。
基督教的恭順在現代市民身上發現了一種最愚蠢、最滑稽的舛誤,即把基督教的恭順這種敬神“奴性”、這種獻給上帝的“遵從”之德當作窮人、弱者、卑人的“道德”。那種“王座跟前的市民驕傲”之習性,一切暴發戶將“不可受人任何賞賜”視為“義務”的態度,就是說,那種先驗地設定的完全的非存在感(Nichtseinsgefühl),必定導致這種迷誤——這是不言而喻的,非存在感僅僅強調“自我獲取物”的價值,即“依靠自身力量所獲取的東西”的價值,並對每一位非道德上的盲人如此倡言。這些“市民人士”“想要有所成就”,即使在“驕傲地”對主子和國王表示不滿時,還暗地裏以之為尺度來衡量自己,他們知道些什麽呢?他們怎麽會懂得自願的自我貶損呢?怎麽會懂得那些本已是高貴者(他們並不知道自己高高在上,因為他們理所當然地置身高處)心甘情願的自我屈尊呢?恭順是自我貶損的運動,亦即自上而下降、由高走向低、上帝自主地降身成人、聖人降格為罪人的運動;這是精神之自由、堅毅、無畏的運動,精神自然是充實的,這種充實使精神本身非概念性地把握到自己,精神是不會“告罄”的,因為精神本身就是源源不盡的給予。奴者願意給予和效力嗎?奴者“願為”主子,隻不過因為財力不足,所以才在其主子麵前屈膝,才為主子效力罷了。久而久之,屈膝卑躬慣了,他就成為效力的奴仆。與此相反,恭順是生而為主者的一種德行,恭順在於:不讓理所當然的塵世價值,不讓名譽、聲望、奴婢的稱頌進入心靈深處;恭順者自己內在的頭顱對不可見者低首,同時對可見者昂首。謙恭者在隱秘的殷切中踐行其統轄,即殷切對待其統轄的對象。統治的意願對謙恭者隻是舉止,對奴者卻是中樞。樂意效勞對謙恭者是中樞,對奴者隻是舉止。
[1] 法利賽人(源於希臘文Pharisaios,意為“分離者”),公元前後兩個世紀時猶太教內的一個派別;他們主張維護猶太教傳統,《聖經》中稱他們為言行不一的偽善者。在西方文學中常用以代指偽君子。——譯注
[2] 尚愛(Minne),西歐中世紀騎士對(大多為已婚的、相當高貴的)貴婦人的神聖情感,這應是已從情愛升華而成的精神之愛;若一騎士對一貴婦人懷有尚愛,便是將她視作自己的理想對象並願為她效死,這裏采用音、義結合的譯法。
[3] “恩典”這一概念的意義在這些體驗中顯然是根基。這一概念即使從因果關係上反過來意指“上帝的作用”無法成立,這一意義也是合理的。
[4] 這一論點並不符合曆史事實,此處引文摘自戈爾德泰因(J.Goldstein)令人讚歎的譯文,第八講,萊比錫,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