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章 簡單規則
琴島的“zldc”總部大樓距離聯邦總統府所在地——“水晶宮”並沒有多遠。甚至在“zldc”大樓上馬永貞的辦公室裏,可以把“水晶宮”門前的大部分情形一覽無遺。
馬永貞正在等待著來自水晶宮的命令。
掛著百葉窗的玻璃牆把他與手下人員隔開,也把電訊室裏電傳打字機那嘈雜的聲音隔開。在他的辦公室裏暫時是安靜的,在等待著唐雲揚命令的時候,他坐在那兒出了一小會神。
“zldc”的工作是繁忙的,除去全國範圍之內影響巨大的,金陵“官匪集團案”之外,整個國家幾乎每一個地方都在忙於建立“zldc”的分部。
與此相適應的,各地都有一些類似的案件正在發生。一部分主要是因為“金陵官匪集團案”的處理方式,使全國各地的百姓們知道,他們有權利控告這些人。
而且就算這些一地、一區的贓官抱成了團,甚至就算地區安全部隊也與他們沆瀣一氣時,再沒有了什麽“官官相護”,中華聯邦國防軍顯然與這些官們,沒什麽更深的交道。下手的時候,則一點也不留情。
主要在憲法層麵統一的中華聯邦,中央與地區的關係處於監督與被監督、自治與垂直管理相結合的模式。
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地方各個政府部隊,在執行民選執政官的命令之外,還必須接受國家各部門的垂直監督。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想要一手遮天完全沒有什麽可能。在中華聯邦,比天大的是《中華法典》,而中國法典的權威與公正性就更使百姓們感覺到了安全與可靠。
在金陵的“官匪集團案”塵埃落定之後,聯邦各地通郵政、電話、電報甚至媒體,向在百姓心中可以主持正義的“zldc”送來越來越多的消息。其中,相當多數是違反“選舉法案”的事情。
至於其他過去舊官僚的所作所為,也都被挖出來送到“zldc”在琴島的調查總部。發展到這種狀況定下,也是一種必然。當初民國剛剛建立之時,半官僚、半殖民、半軍閥統治的情況之下,當權者對於百姓們欺壓的隨意性,必然造成這種事件的增加。
對此,忙到忙不勝忙的馬永貞曾經向唐雲揚表示過憂慮。那就是沒有特權的官僚,是否可以管理好一個地方。
在我們今天,這不是個問題。一個法治下的國家,官僚自然是要接受嚴格監督與遵守法律的。但在當時的中國,沒有特權的官幾乎就不是官。那麽能不能管理好當地的百姓,在一些人眼中當然的成了問題。
可唐雲揚對於這件事的反應完全是負反應。
“那就是這些狗官殺得還不夠,那些舊勢力鏟除的太少。法治之下人人平等!如果他們不同意、不執行這一點,那麽就請他們下地獄!而且,我都要遵守《中華法典》他們又有什麽資格來違反法律呢?所以不要手軟,有一窩贓官就要殺一窩贓官,直到這個地方真正民主了、法治了為止!”
時至此刻,馬永貞已經不會懷疑唐雲揚將使用鐵腕來推行民主與法治的決心。所以不要說一個金陵,一百個金陵城裏那模樣的贓官集團,也會給唐雲揚全都挫骨揚灰。
正在他想著時候,門口秘書桌子上的電傳打字機的連續不斷的“哢嗒”聲響起來,甚至連雙層玻璃的聲音都攔不住。
插入一句。這時,在琴島內部的電報係統,由於電話係統的普及,已經開始漸漸退出人們的視野。而一種使用拚音或者五筆字形的電傳打字機,正在普及之中。這東西有點像大號的打字機,可以把被擊打的字符轉化成電信號,通過線路傳到接受一方的設備上。
這樣,一份文件就如同打字機一樣,被打印出來。尤其我們在前蘇聯的影片之中,這種東西是常常看見的,不過他們用的是紙帶,而這裏是直接使用紙張。
“命令到了!”
馬永貞拉開抽屜,裏麵是他的m1911a1。拿出手槍來,順手插入到懷中的槍套之中。嶽陽這麽大的案件,他是一定要親自去處理的。
果然,當他剛剛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秘書已經在敲他辦公室的房門。
“電報!”
盡管這是電傳打字機傳過來的東西,但在大家說起來的時候,依然願意說是“電報”。
“命令‘zldc’在嚴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迅速進行嶽州方麵暴動事實真相,並及時向水晶宮通報情況進展!行動要求,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落款是唐雲揚的名字。
看到這封“電報”,馬永貞知道,唐雲揚即不會因為民憤而偏袒發生暴動的一方。畢竟一些暴民對聯邦軍隊來說,不值一提。但重要的是,他也絕對不會偏袒官員一方。可以肯定的是,倘若這些官們形成了“官匪集團”那麽處理起來的時候,殺字自然也是要排在第一位的。
無論強盜集團還官匪集團,在《中華法典》麵前,不過是一死而已。之所以處理的如此強硬在於,在歐洲國家,就算一城的官員腐敗,不過傷害的是幾萬人的直接利益。而在中國,一地官員的腐敗,傷害的可能是數十甚至數百萬人的直接利益。
在這種情況之下,在中國人口眾多,而又因為曆史原因貧富差距相當大的情況之下。嚴厲的法律,是保障公平的一個充分必要前提!保障公平,又是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一個必要前提。
不久之後,“zldc”的大型飛艇飛向嶽陽。飛艇上不但帶有由“zldc”琴島總部的各位專家,一同前往的,還有按照唐雲揚命令組成的“zldc”精英小隊。
為了與軍方的被稱為“魔鬼之旅”的特種部隊相區別,“zldc”被稱為“獵戶”。而由戴笠掌握的“zlqq”的精英小隊,則被稱為“猛龍”。在全球範圍內執行刺殺、顛覆、特種行動的他們,按字麵的理解就是那句“不是猛龍不過江”!
這一次,“zlqq”並沒有一同出動,倒是湖南省級地區安全部隊,被唐雲揚以三軍總司令的名義調到嶽陽地區,執行維持治安的任務。
此刻,在中華聯邦軍隊的壓力下,無論嶽陽政府一方還是說暴動的百姓們全都安靜了下來。畢竟,他們都已經分別收到了,由“zldc”嶽陽分局轉到他們手中的,來自於水晶宮的意見。
“相信這件事的調查,將會在法律保證公正的前提下進行解決。請諸位相信,聯邦政府即不會縱容一個惡人,同樣也不會放過一個貪官。建議雙方保持克製,服從即將類自琴島‘zldc’總部的調查人員的安排。”
這時,無論是暴民們,還是當地的政府官員都已經完全停止了活動。自甘自願的把自己的住所告訴“zldc”嶽陽分局的人,並接受他們的監視。
畢竟,就百姓們來說,他們是相信唐雲揚的。他能夠公正的處理金陵方麵的案件,那麽嶽陽方麵的事件處理自然也會告訴百姓們一個合法的說法,這是出於信任。
至於嶽陽城的官們,他們則稍稍有些得意。由於警署方麵人員的配合,此案之中關鍵的人物已經離開了這兒。甚至在這起案件發生的幾天之後,他已經離開了中國。
要知道,空中交通的實現,使旅行方式簡便了許多。這位賺夠了中國錢的法國人,已經被嶽陽的狗官們送上飛艇,這時已經踏上法國的殖民地——越南。
不過話說回來,狗官的目光總是太過於短淺,他們可能也沒有聽到過唐雲揚說過的那句話。
“跑是吧,如果跑不到月亮上去,那麽可以肯定的告訴您,跑得還不夠遠。當然,想要永遠安全,除非你有本事跑到火星上去!”
對於唐雲揚來說,在中華聯邦的領土上犯了罪,那麽無論如何必須要付出代價。現在為了中華聯邦一些秘密組織不到自己的國家去剪除犯罪,不給自己的國家造成損失。
包括英、法、美在內的歐洲各國已經與中國簽署了全麵的“引渡協議”,當然這也是雙方的意願。
那麽在中國想要非法斂財就必須要遵守這個簡單規則,事情沒有曝光,那麽不算什麽。一但曝光,最簡直而且損失最小的辦法,就是洗幹淨脖子,寫好交待材料,然後等著上絞架。
否則,案件被交給“zlqq”的“猛龍小隊”或者幹脆是聯邦國防軍的“魔鬼之旅”時,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損失可能會擴大100倍,至於人則必須在這個世界上完全消失!
所以,在中華聯邦之中犯了罪的話,跑絕對不是個辦法。正如同前麵所說,交待清楚事情,洗幹淨脖子,等著上絞架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顯然,這些規則並沒有得到嶽陽城“狗官”們的同意,而那位已經跑到了越南的法國人似乎也不大相信,不要緊,猛烈的報複必然如同台風一樣,很快就會他們這些小爬蟲撕成一片片的碎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