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一 土著 上

如蘇所料,羅伯森並沒有立刻追上來。失卻先機又有暗傷,經驗老道的獵人都會知道如何取舍。但是他估計最多一個小時,羅伯森就能完全恢複過來。在叢林的追逐中,幾天幾夜連續的追蹤是平常的事,所以蘇多跑一個小時,並不算什麽了不起的優勢。

方才一場短暫卻激烈的短刃相接讓蘇明白,對方是一個搏擊實力遠在自己之上的老牌獵人,叢林生存的經驗應該不在自己之下。也許蘇惟一自信能夠勝過他的地方,就是耐心。不過每個優秀的獵人都不會缺乏耐心,所以這將是一場漫長的追逐戰。

蘇忽然發現,前方透來的光變得亮了一些,似乎林木漸漸變得稀薄了。半分鍾後,蘇已衝出了森林,在他麵前,有一片廣闊的新天地!

森林外,是一片起伏平緩的平原,足有數百平方公裏,上麵點綴著一塊塊方形的田野,色彩各不相同,看上去就象是一幅繪滿了各種色塊的巨大綠布。平原盡頭,可見橫亙的山脈。這裏的地貌十分奇特,綿延舒展過去的平原先是緩慢抬起,形成一片緩坡,然後便是一幅高達千米的斷崖,崖麵平整得如同是被刀削出來的一樣。越過崖頂,就是白雪覆蓋的山峰。

在平原與絕壁前廣闊的緩坡上,道路縱橫,布滿了密密麻麻的房屋。既使以蘇的目力,在這個距離上,也隻能勉強看清其中大多數是單層的圓頂房屋,但也有許多足有十幾層的“高樓大廈”。所有的房屋造型都是以圓形和弧形為主,但是道路卻是筆直且縱橫交錯的,而且非常寬闊,整座城市顯得整齊劃一。

是的,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市,真正的城市,屬於土著的城市。隻是遠遠看了看城市的輪廓,蘇已計算出在這裏生活的土著或許已經超過了十萬人!

十萬土著!這就是上尉所說的城市?

在上尉布置任務時,他的確說的是城市,而不是鎮,也不是村。但是每一個學員,包括蘇,都把上尉口中城市理解為數百名、最多一千名土著聚積的村落。在動蕩年代,荒野中超過千人的聚居點都會被稱為城市。可是誰想得到這裏有一座真正的城市,一座居住著十萬土著的城市!

任務的目標是什麽來著?蘇問自己。其實他記得很清楚,那就是殺光土著。

殺光十萬土著嗎?蘇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匕首。他確信,手裏這玩意兒雖然是新時代的武器,也代表了暗黑龍騎在材料工藝上的高端科技成果,可是最多在幾百個土著的骨肉中進出後,刀刃就會鈍得無法使用。

田野間,遊蕩穿行著的不光是土著,還有一群群行走的灌木。它們守衛,翻土,搬運東西,簡直就象是全能的家畜。而且腰間的新瘡舊傷在反複地提醒著蘇,僅僅是與一小隊的土著搏鬥,他就受了傷。土著吹箭、紮槍上的劇烈神經毒素雖然奈何不了蘇的身體,可是如果中了毒,他仍會在相當一段時間內行動遲緩。在與成群土著生死相鬥時,半秒的遲緩已足以致命。

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蘇得出了判斷,他掉頭就走。但是剛走了兩步,他就刹住了腳步。前方的森林中湧出了數十個土著,為首的是一名戰士,紮槍一揮,土著們立刻向兩翼分開,兩米一個人,封鎖住了廣闊的森林邊緣。或許這樣的防線還是單薄了點,但是足以成為蘇試圖返回森林的障礙,有時候隻需減緩一秒,戰況就會被顛覆。土著們如臨大敵般,或舉紮槍,或捧吹箭,緊緊地盯住了蘇。

為首戰士拿起一個掛在脖子上的木笛,用力一吹,人耳根本聽不見的笛聲遠遠傳開。數秒後,十餘聲笛音從不同的地方響起,相互應和著。蘇立刻發覺,在他的感知範圍內,至少有兩隊土著正快速趕來!

而且那座巨大的城市中,湧出了數以百計的土著,分成數隊,快速向這邊趕來,看來最多幾十分鍾,就能衝到森林邊緣。剛出城市,這幾隊土著就分散開,遠遠地包抄過來。居中一隊土著居然人人都騎著一種類似於狼的生物,然而衝跑速度甚至比狼還快。他們遠遠甩開了同伴,那這邊衝來。

蘇全身肌肉隆起,瞬間前衝一步,又在倏忽間退回原地!

一陣密密麻麻的撲撲聲傳來,紮槍、吹箭在蘇方才前衝時的落足點上紮了滿地。這些土著的射擊技術非常高明,居然能瞬間捕捉到蘇前衝的動作並進行了準確的射擊。

蘇再度發力,躍出第一步後,第二次抬腿時驟然加速,瞬間已衝到土著首領戰士麵前!

這一次土著們對蘇的加速再次判斷失誤,所有的紮槍都落在了他的身後。蘇反手持匕,自下而上劃出一個圓弧,切向戰士。那名戰士動作也極為迅捷,一聲怪叫,將骨刀橫揮下壓,兩手用力,擋住了蘇的匕首!他小小的身軀中爆發出驚人的力量,堪堪擋住了蘇這挾帶著巨大衝勢的一刀!

可是蘇早有經驗,知道如果平推,可能還真無法推倒這個小東西,因此這一刀是斜揮向上。刀身上附著的力量將他整個挑了起來,向蘇的身後拋飛出去。這名戰士的力量的確很大,可吃虧在全身重量還不到四十公斤,挑飛它,和扔出一塊大石頭也差不了多少。

一舉挑飛為首的戰士後,蘇閃電般從兩名土著的合圍間硬擠過去,匕首發出嗚嗚的低嘯,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掠過,然後他的身影就消失在茫茫森林中。

兩名土著晃了幾晃,頭忽然向後方倒了過去,他們的同伴這時才看到,兩名土著的脖子幾乎被整個切開,隻餘下一層皮連在身體上。

蘇如狼一樣奔跑著,土著的哨笛不斷在四麵八方響起。從哨音就可以判斷出一隊隊戰士正在林間穿行,反複包抄、搜索,而且將通向森林外的方向嚴密封鎖,整個過程井井有條,絲毫不亂,如同一支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新時代軍隊,哪裏還象個完全不用金屬製品的原始部落?

奔行中,蘇突然發現周圍的幾支土著隊伍一齊掉轉方向,準確地向著他所在的方向包抄過來。嘩啦一聲,前方的灌木叢向兩邊分開,鑽出七八個土著,擋住了蘇的前路。但是蘇能夠肯定,雖然在高速行動中,但自己足夠小心沒有弄出多餘的聲響。

灌木!看著灌木叢中突然出現的通道,蘇忽然明白,自己忽略了什麽。在急速奔跑中,那些殺手般的食人灌木如果不動,和尋常灌木就沒有絲毫區別,但是它們恍若一雙雙散布在森林中的眼睛,靜靜地注視著每一個陰暗的角落。而在這樣快速的奔跑中,蘇根本沒有辦法仔細掃瞄和觀察周圍,把它們一一識別出來。

看著前麵的一隊土著,蘇一咬牙,加速直衝過去,森林間頓時響起了匕首鬼哭般的呼嘯!

三秒鍾,蘇從纏鬥中脫身,換了個方向,向包圍圈的薄弱處衝了過去。在他身後,留下七具土著的屍體。

半分鍾後,蘇又搏殺了第二隊土著,暫時衝出了包圍圈,逃向森林深處。但是他後麵緊緊追著超過十隊的土著,更多的土著則在前方合圍。在叢林中,手腳並用、時時從一棵樹躍向另一棵樹的土著們速度比得過獵豹,敏捷超過猴子,幾乎個個都是優秀的獵人。

蘇明白,接下來,將是苦戰。

一邊跑,他一邊將一管營養素的蓋子咬開,將幾乎整管營養素都一口吞了下去,然後喝下存著的200克純水。

蘇現在並沒有感到饑餓,因此胃部的活動就非常的緩慢,營養素和水幾乎都儲存在那裏,隻是以非常緩慢的速度輸出,彌補著體力的消耗。和獅子或狼一樣,蘇吃過一次,可以維持很長時間不需要進食。或許,這是所有野外求生生物都會具備的本能。在接下來的戰鬥中,這些營養素和水足夠維持二小時激烈戰鬥的需要。

森林的另一端,瘋狗羅伯森蹲在邊緣的一株大樹的橫枝上,眯著眼睛,正盯著遠方山崖下的巨大土著城市,目光閃爍,不知在想著什麽。他是高階的獵人,二十年前就是山地和叢林戰的專家,也並不將這些土著放在眼裏。他的綽號雖然是瘋狗,但那隻是來源於他進入狂暴狀態後對待敵人的手段,其實在戰鬥方麵羅伯森精明得可怕。他當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屠光這座城市,或許將暗黑龍騎總部中那幾具傳說中的戰略武器調過來才有可能。

羅伯森並沒有把上尉的命令當回事,反正他這次化名進入訓練營,隻是為了護送某個學員當上暗黑龍騎而已。沒想到那個倒黴的庫克居然這麽輕易的就被蘇給殺了,讓他的2萬元酬勞落了個空。好在這個蘇得罪的人足夠的多,他馬上又接到了一筆數額大上十倍的生意。

沉重的腳步聲由遠而近,上尉從森林中走了出來。除了那些大樹外,一切嚐試著伸出枝蔓攔路的灌木荊棘,都被上尉直接踩翻踏扁。

科提斯站到了瘋狗蹲著的大樹下,向遠方土著的城市看了一眼,問:“感覺如何?”

“非常壯觀,讓人震驚。”羅伯森回答。

“我第一次看到阿拉瑪幹時,也是這種感覺,一轉眼,都是十五年過去了。”上尉有些感慨地說,“十五年前,我還隻是個中尉,現在都是上尉了。”

羅伯森對於上尉的感慨很有些不以為然,十五年才升到上尉,隻能說明科提斯的無能以及天賦有限。他當然聽說過科提斯上尉的一些往事,也知道上尉的能力並不隻限於這個區區的軍銜。但是暗黑龍騎內部有自己的運作規則,每一級軍銜都對應著大量的供應能力以及不同的資源配給。軍銜不夠高,就無法得到那些成熟的高階能力,科提斯再厲害也是有限。

上尉抬頭看了看蹲在高處的羅伯森,口氣不善地說:“瘋狗,你要是再敢趴在比我高的地方,老子會捅爆你屁股的!”

羅伯森慢吞吞地從樹上爬下來,他其實很享受這種站得比上尉高的感覺,所以下來時也不著急。而且他經過這些天的觀察,甚至親自體驗過上尉的幾棍,得出結論,這個科提斯也不過如此,並不如傳說中那麽可怕。當然,這並不代表著他想和上尉發生正麵衝突,科提斯怎麽說也是暗黑龍騎的上尉,如果殺了他,會惹來大麻煩的。暗黑龍騎絕不會坐視一個上尉在訓練學員的時候被殺,真要調查起來,羅伯森所有隱匿行蹤的手法在那幾位將軍的眼前都是無效的。而到了那時,羅伯森相信,不論是誰都不能庇護自己,也不會有人來保護自己。他還很享受目前的生活,並不想再一次流亡荒野。

“瘋狗,我聽說你過去是個很厲害的家夥。”上尉又吐了口痰,然後接著說:“不過這裏是我的地盤!我的地盤就有我的規矩,本來我不介意你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賺點小錢,可是你現在接的這筆生意過了線!我不喜歡麻煩,更不喜歡有人在我麵前耍小聰明,所以,你得死,而且我不會讓你好死的。”

羅伯森未曾料到上尉竟然要說的是這樣一番話,騰的一下跳了起來,低聲地咆哮著:“你想殺我,就憑你?好吧,我雖然對黑鬼沒興趣,可是也不在乎多切你幾刀……你!”

上尉不知從哪裏掏出了兩把手槍,兩把老式的雙管手槍。看槍身上繁複的花紋和精細的雕刻,如果單純以古董角度來看,肯定價值不菲。問題是,在這個到處是土著和食人灌木的森林裏,上尉怎麽敢帶槍!這就好比在黑夜中點起一枝火把那樣耀眼。

不管羅伯森如何驚奇,上尉手裏有槍就是事實,他本來隻覺得拚刀和肉搏的話能夠比上尉強點,但是用匕首無論如何也比不過手槍,這也是事實。暗黑龍騎的上尉,槍法肯定差不到哪裏去。

羅伯森一聲怪叫,反身向側後方躍出,隻要一個落地,他就能閃到樹後去。然而上尉的反應和槍法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砰砰砰砰,沉悶粗獷的槍聲幾乎連成一片,一大蓬密密麻麻的鉛砂撲天蓋地般罩住了空中的羅伯森。瘋狗一聲號叫,撲通一聲栽倒在地上。他掙紮著,想要爬起來,可是才撐起了上半身,上尉重新裝好子彈的手槍又指住了他,槍口火花一閃,數以百計的鉛砂再次鑽進了瘋狗的身體。

瘋狗一聲悶哼,應聲栽倒在地。他勉強翻了個身,想要再爬起來,又是一聲槍響,他的身體裏再多了幾百顆鉛砂!

卡嚓,上尉在手槍裏又添上了兩顆子彈,獰笑著蹲了下來,槍口指向了瘋狗的屁股。

“不!不要殺我!雇我的是法布雷加斯家族的人,殺了我的話,你會有大麻煩的!法布雷加斯絕不會放過你!”在劇痛和死亡陰影的籠罩下,羅伯森的意誌崩潰了,有些語無倫次地叫起來。幾十年來,一直是他在虐殺別人,何嚐離死亡如此接近過?而且毫無還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許越是變態、越是喜歡虐殺的人,本心深處就越是怕死。羅伯森從來沒有覺得活著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讓他拋棄本來就沒多少的尊嚴,象條狗一樣一邊乞憐,一邊威脅著。

現在,哪怕羅伯森有一萬個理由看不起老式雙管手槍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離上,這件古董完全可以轟爛他的屁股。而且,看起來,上尉很有扣動扳機的想法。

“法布雷加斯?”上尉問,看上去有些猶豫。

“就是法布雷加斯!”瘋狗終於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拚命叫著,想要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險:“如果你殺了我,他們一定會找你……”

砰!粗暴的槍聲。

啊!淒厲的長號!

這一槍幾乎將羅伯森兩腿之間的一切物件轟爛,而且深深嵌進去了上百顆帶著輕微輻射的鉛彈,將裏麵所有的血肉組織都攪了個稀爛。

“這一槍,是讓你長點記性。”上尉獰笑著,那口牙齒白得發亮。他給手槍填上了四顆標記著穿甲效果的子彈,雙手一揮,槍口火光閃爍,羅伯森的雙手雙膝上就多了無數密密麻麻的小孔。被穿甲彈這樣打過,他的雙手雙腿就算是廢了,即使以暗黑龍騎的科技也無法救治。

瘋狗在地上瘋狂地打著滾,一邊拚命號叫著:“殺了我!殺了我吧!你個狗娘養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會有好下場的!”

上尉蹲了下來,慢慢地說:“這四槍,是讓法布雷加斯的人長點記性。別以為他們人多點,就敢跑到我的地盤上壞我的規矩,我現在不殺你,就是要讓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壞我規矩的人是什麽下場。大不了老子不幹了,和他們打打遊擊。那時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鉛彈硬,還是他們的鳥蛋硬!”

被痛苦折磨著的羅伯森根本沒有聽清上尉說了些什麽,他的意識中,隻有那口雪亮的牙齒在晃來晃去。

上尉站了起來,伸了伸腰,罵了句:“什麽鳥玩意,呸!”

一口子彈般的濃痰,正中羅伯森的下體,又讓他發出一聲長號!

上尉用手槍對付瘋狗羅伯森,看起來勝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運氣。然而回想起來,卻不是如此簡單。在這片森林中敢帶著手槍橫行,本身就是個奇跡。而且閃避槍擊是暗黑龍騎的基礎訓練,羅伯森更是這方麵的行家,那一下後躍極為快速,路線更沒有任何先兆可尋。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槍,槍槍命中。這種發射霰彈的老式雙管手槍距離越近,威力就是越大,在十米的距離上,鉛粒對羅伯森的殺傷力其實已經不明顯。可是小傷太多,也就積成了大傷。

羅伯森是廢了,可是還死不了。以他的生存本領,應該能夠活著爬出這座森林,爬回他的雇主那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