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父親的借條
當沈飛拿著去銀行辦理好可以在外國自由轉換貨幣的銀行卡,拎著剛買的菜回到家的時候。
卻被眼前的一幕弄得突然愣住了。
一輛黑色轎車,兩輛白色麵包,就堵在進入沈飛家的樓梯口。
五六個一看不是什麽善類的男子,或靠著樓梯,或靠著麵包,有一搭沒一搭的抽著香煙。
一看這樣子,沈飛直接就咯噔一下子,心情也沉了下去。
這裏要詳細的描述一下沈飛家的狀況。
沈飛的家是一座數百平方米地基的獨立老房子。
一樓是一間間的停車房,是停自行車的那種。
二樓原本是有好幾個套間房的,但在沈飛的記憶中,二樓就建了自家一個二室一廳包括廚衛的套房。
剩下的就是水泥地的空地,下麵是停車房。
一條快七八米長的水泥樓梯,從路口探到二樓的水泥板上,並沒有直通沈飛家的門口。
原來一樓的停車房是分出去的,後來不知道怎麽的,都給沈飛的父親給弄了過來。
但弄過來後又沒有出租,反而任由附近的鄰居擺放雜物。
那些鄰居過分的時候,不但把車庫裝滿,還把雜物堆滿那些空擋的二樓,甚至還堆到沈飛家的門口來。
直到某天,還小的沈飛被雜物的釘子劃到了傷口。
這些堆放的雜物居然一夜之間不見了。
而也就是沈飛再大了一點後,才驚愕的發現,這座占地數百平米,卻隻有一套房子的樓房,居然整棟都是自家的!
不清楚這明明大家都知道是某個單位的公房,怎麽成了自家的房子?
但那明晃晃依舊有些念頭的房契,卻明明寫著自己的名字。
而且更過分的是還有包括邊上一些廢地在內,總共達到一畝的土地地契都是落著自己的名字。
還詭異的居然沒有所謂70年使用期限的地契!
當時自己還好奇的詢問總算遇到一次在家的父親,這是怎麽回事。
當時父親隨口說道是宅基地,永久使用的那種。
這是農村宅基地才有的待遇。居然生生在這老城中弄到了一塊宅基地。
當時自己還以為父親用了非法手段才弄來這樣的宅基地。
但父親卻大咧咧的一揮手:“這是祖傳的!真以為我有這能耐弄來這樣的玩意啊?就是我們山城的一哥都沒法做到!”
對此,沈飛也明悟過來,確實,這玩意要不是開國那時傳承下來的。現在根本就沒法在這城內弄到宅基地。
所以這兩份證件就成了沈飛的寶物。
早早就把它們給藏得密實,深怕被那個到處廝混的父親拿去賣掉了。
說這麽多,是因為沈飛認識那些堵在自己家門口的家夥。
也跟他們打過幾次交道。
因為他們是山城的一家名叫盛宏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人。
來這兒的理由不用說,自然是買沈飛的祖地基了!
以前可能顧慮到父親的存在,都隻是好聲好氣的前來勸賣。開出的價錢最高還達到百萬的地步。
本來沈飛還是提心吊膽的,畢竟那怎麽看怎麽不靠譜的父親,很可能一口氣答應直接賣掉。
可父親卻隻有一個表示,地契的主人是沈飛,你們要談和沈飛談。
而沈飛自然直接搖頭拒絕。
對錢,沈飛還沒有什麽渴望,所以對於百萬購買自己地契的事,根本不在他心中。
他反而看中這塊地是祖上傳下來的。
自從自己一次很激烈的拒絕後,這個盛宏房地產的人都很久沒有出現。
現在突然又冒出來,而且還帶了這麽多打手模樣的人跟著來。
結果不用說。自然是看到自己父親殺人逃竄被通緝,來趁機落進下石了。
想著這些,沈飛無奈的歎口氣,神情自然的走了過去。
而那些漢子顯然也看到了沈飛,幾個大漢直接冷笑著擦身而過,直接把沈飛的後路堵住。
而另外幾個則站在那輛看起來很豪華的轎車前。
沒法子,沈飛確實覺得這轎車外形很不錯,但是啥牌子就不清楚了。
畢竟這貨是非常專心讀書的,屬於兩耳不聞窗外事的人物。
轎車門打開,下來三個人。
一個一身西服的。沈飛認識,是盛宏房地產的經理,姓李,以前來過好幾次。都是滿臉笑容的。
現在卻一臉傲然模樣,顯然知道自己父親跑了,開始囂張起來了。
但另外兩個人,卻讓沈飛有了不好的預感。
因為那是兩個穿法院製服的人。一個微胖的中年人,下車把手一背,一副領導模樣。
一個年輕人則夾著皮包。很是恭敬的站在中年人身後,顯然是跟班。
那個盛宏房地產的李經理笑著向那中年法院人員一邊說一邊向沈飛指指點點的。
等到那中年人點頭後,李經理才向沈飛招招手:“沈飛,過來,你家老子跑路了,這事就得找到你頭上來了。”
沈飛心中歎口氣,臉上神色不變,很是淡然的走過來,就這麽目光清澈的看著李經理。
給沈飛這麽一看,李經理暗自驚奇,任何一個十六歲的小崽子,被如此多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大漢圍著。
而且自己身邊還有兩個繃著臉的公家人,就是大人都驚恐模樣,更不要說才是十六歲的少年了。
可眼前這小子居然還能一副冷淡平靜的模樣?實在是不愧是瘋虎的兒子啊!
李經理也是歎口氣,要不是知道瘋虎殺人逃竄而且還被通緝,據說還在外省被抓到了,他還真不會來欺負這樣一個同道之人的孩子啊!
雖然事後自己的名聲在道上肯定毀得差不多了。
不過道上的名聲也不需要在意了,自己不是已經跟著洗白了嗎?
以後都是錢多為王的世界,名聲什麽的就不需要在意了。
現在就得讓這小崽子乖乖的在轉讓文件上簽字,也幸好這小崽子年滿十六歲,並且還領了身份證。
不然在瘋虎在外省被抓的情況下,還真是拿這單交易沒辦法了。
嗯,是按照正規渠道沒有絲毫辦法,要不是公司必須洗白,特別注意這些程序問題。
那也不需要如此麻煩,直接偽造筆跡,然後走通門路就行了。
憑借一個殺人犯的小崽子,再怎麽喊冤也沒人支持的。到時坑了就坑了,還省了一大筆錢。
不過這樣一來,公司就留下後患了,這是急於清白現世的公司極度不樂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