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J 20突擊

偷襲聯合艦隊的,正是晏鷹搏上校率領的四架J-20。

為了增強襲擊的突然性,中國空軍還出動了六個中隊的製空戰鬥機。

從戰術上講,這麽做說不通。J-11與J-10都沒有隱身能力,無法悄悄逼近目標。楊禹方這麽安排,就是要讓J-11與J-10吸引敵人的注意力,從而讓敵人忽視最大的威脅。在戰術安排上,四架J-20沒有單獨行動,而是與J-11、J-10機群會合後,在編隊的最前方,後麵各有一個中隊的戰鬥機。

結果就是,E-3G探測到了J-11與J-10中隊,卻沒有發現裏麵的J-20。

這也可以理解,與J-11、J-10相比,J-20的雷達反射信號完全可以忽略不計。隻要距離足夠近,J-11與J-10足以遮擋住J-20。

除此之外,空軍還出動了一架戰略電子偵察機。

當時,楊禹方想安排預警機,隻是空軍提出了更好的建議,即用戰略電子偵察機為機群提供戰場信息。

如果出動預警機,在太陽黑子爆的影響下,至少要前出到東海艦隊上空,才能探測到日本空中自衛隊的戰鬥機,而在這個地方,肯定會被E-3G發現。即便不考慮太陽黑子爆對預警機上的電子設備產生的影響,因為遠程探測能力削弱,KJ-2000對F-22A的發現距離不會超過一百公裏,而F-22A能在一百公裏之外鎖定KJ-2000。讓預警機前出,等於讓預警機去送死。

因為隻有四架KJ-2000,所以中國空軍最損失不起的就是預警機。

相對而言,戰略電子偵察機就不用前出,可以在第二艦隊上空活動,而且以被動的方式探測敵機發出的電磁信號。

隻要不進行主動探測,E-3G就發現不了幾百公裏外的戰略電子偵察機。

必須承認,日本空中自衛隊采用了最恰當的防空攔截戰術。

發射AIM-120D之前,十二架F-22A沒有啟動火控雷達,而是利用了預警機提供的戰術信息,預先為導彈輸入大致信息,等到導彈逼近目標之後,再啟動火控雷達,為導彈鎖定目標。

這麽做,必然降低導彈的命中率,而且讓F-22A機群無法進行機動。

隻是從當時的情況來看,F-22A進行遠程攔截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擊落敵機,而是要在進入格鬥空戰之前爭取有利態勢。

這套戰術的最大好處是,在導彈逼近目標之前,F-22A不會暴露行蹤。

隻有達到突然性,攻擊才會收到效果。

問題是,為了獲取必要的目標信息,E-3G必須調整雷達的工作模式,對來襲機群進行高頻率掃描。

說得簡單一點,E-3G做了原本應該由F-22A做的事情。

隻要預警機改變雷達的掃描方式,戰鬥機上的雷達告警係統就會發出警報,而且在戰鬥機後方的戰略電子偵察機也會發出警報。

正是如此,在AIM-120D即將到達的時候,六個中隊的戰鬥機集體轉向撤離。

周渝生的潛艇要在四個小時後才能到達,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與日本空中自衛隊拚死相爭。

事實上,打到這個時候,在保留必要的防空力量之後,中國空軍與海航能夠出動的戰鬥機已經不多了。

為了組織這次佯攻,中國空軍甚至撤出了除J-20之外的所有防空戰鬥機。

如果不是在太陽黑子活動影響明顯的白天、而是在夜間,中國空軍最多能夠動用三十六架戰鬥機進行佯攻。

負責佯攻的機群撤退後,四架J-20卻沒有撤退。

原因很簡單,機群轉向後,十二架F-22A啟動了火控雷達,提前為AIM-120D鎖定攻擊目標。

這樣一來,十二架F-22A暴露了行蹤。

在選擇突擊航線時,戰略電子偵察機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即為四架J-20製訂了最可靠的航線。

不是去攻擊F-22A,而是滲透F-22A組成的“鷹牆”,攻擊東麵的聯合艦隊。

F-22A盯住了J-11與J-10,根本沒有發現J-20,而且在完成了引導工作後,F-22A轉向離開了戰場。

J-20沒有費多少力氣就突破了空中自衛隊的防線。

依次發射了電磁火箭彈後,四架J-20轉向撤退。

因為電磁火箭彈對E-3G造成了幹擾,所以在E-3G的探測能力恢複正常之前,J-20已經飛出了數十公裏,離開了E-3G的探測區域。

木村小次郎收到消息後,首先想到,中國軍隊動用了彈道導彈。

能夠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發起打擊,隻能是彈道導彈,而且是中國第二炮兵部隊剛剛獲得的最先進的彈道導彈。

根據CIA提供的情報,中國已經開發出了具有隱身突防能力的戰術彈道導彈。

果真如此的話,也就隻有這種導彈能夠發起突然襲擊。

選擇在白天發起襲擊,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最重要的就是,在太陽黑子爆下,軌道上的導彈預警衛星都無法正常工作,也就無法確定中國軍隊是否使用了彈道導彈,更不可能發出警報。

隻是,木村小次郎的判斷很快就被否決掉了。

遭到襲擊前,聯合艦隊裏的四艘防空驅逐艦都在正常活動,並沒有探測到來襲導彈,而且E-3G也沒有發現再入大氣層的彈道導彈。

彈道導彈的隱身能力再好,也不可能在預警機的眼皮子底下發起突然襲擊。

不是彈道導彈,那是潛艇嗎?

這個判斷也很快被否決掉了。

雖然有情報證明,中國潛艇獲得了可用的電磁武器,但是在這場戰爭中,中國潛艇還沒有使用過電磁武器。

更重要的是,電磁彈頭的引爆高度超過一萬米,而潛艇用電磁武器的引爆高度肯定沒有這麽高。隻要潛艇逼近艦隊,讓電磁彈頭在幾百米的高度上引爆就足夠了,沒有必要冒著被防空係統攔截的危險,把電磁彈頭發射到萬米高空再引爆。此外,除了戰略核潛艇,其他潛艇沒有合適的手段把電磁探頭發射到萬米高空。

顯然,襲擊聯合艦隊的還是中國空軍的戰鬥機。

即便木村小次郎不是空中自衛隊的將領,也能想到,偷襲聯合艦隊的很有可能是隱身能力出色的J-20。

隻是,在此之前,J-20從來沒有參與過進攻行動。

最初的時候,連空中自衛隊的官兵都很難理解,中國空軍為什麽不讓J-20參加進攻行動,而是讓J-11與J-10承擔了更大的作戰損失。不管J-11與J-10多便宜,也應該力所能及的避免作戰損失。

從戰術上講,隱身飛機存在的最大價值不是為了防禦,而是為了進攻。

隱身飛機出現在戰場上後,首先承擔的就是進攻任務。在F-117A服役二十多年後,用於製空的F-22A才服役。美國空軍不遺餘力的改進F-22A,甚至發展出FB-22,就是為了挖掘這種戰鬥機的進攻潛力。

對於空軍來說,最有效的防禦手段就是進攻。

杜黑在《製空論》中說得非常清楚,最好的防空手段,就是把敵人的作戰飛機炸毀在機場上。

收到CIA提供的情報後,日本空中自衛隊才搞清楚,J-20還沒有形成完備戰鬥力。

中國空軍投入巨資開發出足以與F-22A媲美的J-20,出了用來爭奪製空權之外,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增強空軍的打擊能力。隻是中國的技術儲備遠遠比不上美國,在開發J-20的時候遇到了很多難題。比如發動機造成的瓶頸,讓中國空軍不得不在戰鬥機的氣動外形上做出妥協,從而限製了J-20的全向隱身能力,隻能重點照顧前半球的隱身能力。氣動外形上的限製,對機身結構產生影響,使得J-20很難應用大型對地打擊彈藥,從而限製了其對地打擊能力。

總的來說,J-20還不是一種成熟的戰鬥機,至少還得等上幾年,才能與F-22A抗衡。

受此影響,連今井利村都認為,中國空軍不可能拿這種不成熟的戰鬥機執行高危險性的進攻任務。

之前的戰鬥也確實如此,中國空軍寧願損失更多的J-11與J-10,也沒有讓J-20參與進攻行動。

顯然,日本空中自衛隊嚴重低估了J-20的戰鬥力。

這種戰鬥機確實不夠成熟,無法用內部彈艙攜帶反艦導彈執行對海打擊任務,但是其優秀的隱身性能,特別是前半球隱身能力,足以使其在對海打擊行動中扮演重要角色,比如用電磁武器對付日本艦隊。

如果不是數量不足,而且需要留出很大一部分掩護預警機,J-20在這場戰爭中的表現肯定更加搶眼。

這次突擊,充分證明了J-20的打擊能力。

當然,木村小次郎想不到這些,當時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聯合艦隊盡快返回那霸,而不是在離那霸不到一百公裏的海麵上等死。

收到消息後,木村小次郎立即命令反潛巡邏機前去掩護聯合艦隊。

隨後,情報本部送來消息,攻擊第三護衛群的轟炸機群返回了空軍基地,而且是出發的空軍基地,沒有飛往浙江南部地區。

這下,首先需要考慮的是潛艇構成的威脅,而不是中國空軍的轟炸機。

在反複命令反潛巡邏機加強警戒之後,木村小次郎派出了反潛直升機,隻是這些直升機攜帶的不是反潛魚雷,而是用來修複戰艦動力控製係統的電子芯片。反潛屏障再牢固,也不可能確保萬無一失。隻有讓戰艦盡快恢複動力,返回那霸,才能避免遭到潛艇攻擊,留在海麵上必死無疑。

隻是,要想迅速修複二十二艘大型戰艦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日本海上自衛隊官兵的素質再高,也得花上幾個小時。

對潛艇來說,終結一支艦隊的航線隻需要幾十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