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首輪空戰

潛艇戰,具有很大的隱秘性,也具有很大的獨立性。

確定“海蛇”號發現了偷襲東海艦隊的日本潛艇,而且已經與日本潛艇交火後,騰耀輝讓周渝生調整了反潛作戰行動,派遣更多的反潛直升機去協助“海蛇”號,並且從艦隊裏調遣了一艘攻擊核潛艇。

接下來,騰耀輝就把重點放在了對空作戰上。

五點不到,雙方的戰鬥機在釣魚島東麵大約五十公裏處首次交火。

這個地點不是雙方戰鬥機所在的位置,而是雙方戰鬥機的中線位置。

率先對陣的是海航的J-11C與空中自衛隊的F-15J機群。

這場空戰,沒有任何懸念。

雖然F-15J機群也得到了預警機的支持,但是沒有艦隊掩護,E-767沒有前出,而是留在了衝繩附近,離戰場四百多公裏,僅能勉強探測到J-11C機群。在J-11C機群後方,之前在舟山群島東麵活動的KJ-2000已經轉移了巡邏區域,到達東海艦隊後方一百公裏處,離釣魚島不到兩百公裏。

這意味著,KJ-2000可以準確掌握F-15J機群的行蹤,E-767卻無法跟蹤分散後的J-11C機群。

細微的差別,決定了空戰的勝敗。

利用KJ-2000提供的戰場信息,打頭陣的四架J-11C率先向一百二十公裏外的F-15J機群發射了PL-12D中程空對空導彈。

此時,導彈的差距也對空戰結果產生了影響。

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PL-12被證明是一種性能先進的中程空對空導彈,與AIM-120C相差無幾,可是在AIM-120D麵前,仍然差了一截,主要就是采用的固體燃料火箭發動機的工作時間太短,使得導彈的動力射程僅有六十公裏,比AIM-120D短了很大一截,使誌願軍的戰鬥機很難搶先開火。

戰後,中國空軍與海軍聯合投資研製采用衝壓發動機的PL-12D。

嚴格說來,PL-12D是一種全新的導彈,在氣動布局上也與PL-12有明顯區別,比如使用了類似於R-77的柵格式尾翼。因為PL-12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名聲大噪,很多國家都慕名而來,比如巴基斯坦在采購J-20的時候,就點名要同步采購PL-12,所以為了打開更多的海外市場,PL-12D沿用了編號,以PL-12的全麵改進型麵世。這種營銷策略,在外貿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PL-12D在二零一六年裝備中隊之後就打開了海外市場,在兩年內就外銷了上千枚。

與PL-12相比,PL-12D的最大改進就是動力射程增加到了一百二十公裏。

當然,要把PL-12D的性能完全發揮出來,還需要足夠先進的火控雷達。比如在迎頭攻擊的時候,PL-12D的理論最大射程超過一百五十公裏,所以需要能夠鎖定一百五十公裏外的火控雷達作支持。

在海航,J-11C是第一種具備鎖定一百五十公裏目標的製空戰鬥機。

相對而言,F-15J使用的中程空對空導彈就沒有這麽明顯的射程優勢了。

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之前,日本空中自衛隊的主要中程空對空導彈是AA-4,即日本利用AIM-7F“麻雀”的技術,自行研製的一種半主動雷達製導空對空導彈,最大動力射程還不到三十公裏。第二次朝鮮戰爭結束中,日本大受刺激,決定自行研製新一代空對空導彈,而且明確提出,性能要超過AIM-120D。隻是研製新式導彈的難度非常大,即便加大投入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收到成果。

二零一七年底,日本在采購F-22A的時候,同時引進了一批AIM-120。

有趣的是,這批導彈有兩種型號,一種是用在F-22A上的AIM-120D,另外一種則是正在被美軍淘汰的AIM-120C。

日本這麽做,無非是價格問題。

必須承認,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AIM-120D的性能也得到了證明,戰後與PL-12一並成為最熱銷的中程空對空導彈,價格自然是水漲船高。在訂單應接不暇的情況下,雷錫恩公司沒有理由賤賣。

結果就是,AIM-120D的外銷價格由戰前的五百五十萬美元漲到了一千二百萬美元。

這個價格,超過了很多國家的承受能力。

當時,即便是財大氣粗的沙特,在簽署了四十八架F-22A的采購訂單之後,也僅僅購買了三百枚AIM-120D。

日本首批采購了六十架F-22A,作為訂單的附加部分,隻購買了一千枚AIM-120D。

這個數量,勉強夠六十架F-22A進行三次大規模空戰。

為了彌補數量上的不足,以及替換性能落後的AA-4,日本不得不把目光轉向更加廉價的AIM-120C。

要知道,AIM-120C的單價隻有四百萬美元。

結果就是,在購買了一千枚AIM-120D的同時,日本還以二百五十萬美元的單價從美軍手裏購買了兩千枚二手AIM-120C。

不可否認,這些導彈非常昂貴。

三千枚導彈就價值一百七十億美元。

隻是,比起同樣水漲船高的戰鬥機來說,導彈還是非常便宜。要知道,一架F-22A就頂得上三十枚AIM-120D了,而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誌願軍平均消耗十八枚導彈擊落一架F-22A。

當然,日本采購的AIM-120C沒有用在F-22A上,而是用在F-15J上。

也就是說,與J-11C對陣的F-15J使用的是性能已顯落後的AIM-120C,而其最大動力射程僅僅隻有六十公裏。

即便按照理論計算,在迎頭攻擊時,AIM-120C的最大射程也不會超過八十公裏。

結果就是,在四架J-11C發射了導彈之後,十二架F-15J還在逼近目標,爭取獲得發射導彈的時機。

顯然,中國海航的戰鬥機不會給日本戰鬥機機會。

發射完導彈之後,四架J-11C掉轉航向,開始加速規避。

日本戰鬥機有兩個選擇,一是加速跟上去,畢竟F-15C的加速能力很不錯,能在五十六秒內把速度由零點九馬赫加速到一點五馬赫,而J-11C在拋掉副油箱之前,加速性能不會超過F-15J。

另外一個選擇,就是轉向返航,不與中國戰鬥機糾纏。

當時,日本戰鬥機做出的正是第二種選擇。

畢竟,中國戰鬥機沒有越過東海中線,也沒有飛到釣魚島上空。更重要的是,東海艦隊就在釣魚島西北方向上,如果追擊中國戰鬥機,很有可能進入東海艦隊的防空網,遭到遠程防空導彈攻擊。

隻是,日本飛行員的選擇並沒改變空戰結果。

在F-15J轉向規避的時候,從兩翼包抄的八架J-11C已經到達,而且正在加速爬升。

為了避免被E-767發現,這兩批J-11C在進入戰場前就降到超低空,拋掉副油箱後,以一點二馬赫的極限速度從兩翼包抄日本戰鬥機。隻是PL-12D的最大射高差隻有一萬米,而且在高度差太大的情況下,機動性能會嚴重降低,所以在發射導彈前,J-11C得盡量提升飛行高度。

結果就是,在發射導彈前,從左側包抄的四架J-11C被E-767發現了。

此時,雙方的距離不是一百二十公裏,而是八十公裏左右。

日本飛行員收到預警機發來的戰場信息後,立即調整戰術,轉向迎戰來自西北方向上的中國戰鬥機。

雖然還是遠了一點,但是在這個距離上,至少可以進行導彈互射。

可惜的是,日本戰鬥機還沒鎖定J-11C機群,導彈告警機就響了起來,突前的J-11C發射的PL-12D到達了。

緊接著,從左側包抄的四架J-11C進行了補充攻擊。

雖然擺脫已經達到極限動力射程的PL-12D不是什麽難事,日本飛行員早就在演習與訓練中從美國同行那獲得了寶貴的經驗,即在規避中程空對空導彈的時候,要盡量利用戰鬥機的垂直機動性能,以大範圍的垂直機動來消耗導彈的殘餘動能,最終通過快速爬升來擺脫導彈。

日本飛行員正是這麽做的。

在PL-12D進入自導攻擊階段後,十二架F-15J立即拋掉副油箱,然後以最大的速度向海麵俯衝,隨後轉為快速爬升。

這套戰術能夠規避第一批PL-12D,卻無法避開一分鍾後到達的第二批PL-12D。

更重要的是,在快速爬升的時候,F-15J已經損失了幾乎全部速度,即便通過俯衝能夠把勢能轉化為動能,加快飛行速度,但是等於迎頭飛向從下方逼近的導彈,從而失去再次爬升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F-22A也很難逃脫。

五點零八分,第一架F-15J被PL-12D擊落。接下來的三十秒內,又有十架F-15J被接踵而至的導彈擊落。

最終,隻有一架F-15J利用僚機的掩護,避開了兩枚PL-12D。

準確的說,是僚機幫其擋住了射來的導彈。

因為F-15J根本沒有獲得反擊機會,所以J-11C機群毫發無損。

更重要的是,在這輪空戰中,從右翼包抄的四架J-11C在爬升之前,F-15J機群就遭到了來自左翼包抄機群的攻擊,所以沒有按計劃爬升到五千米高度,也就沒有參與剛剛結束的空戰。

完成了空戰任務的八架J-11C沒有滯留在戰場上,而是立即轉向返航。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這八架J-11C各攜帶了六枚PL-12D,在攻擊F-15J機群的時候耗光了彈藥。

用剩下的兩枚PL-11,顯然不足以參加後麵的空戰。

首輪交戰,日本空中自衛隊大敗虧輸,但是沒有挫敗日本飛行員的鬥誌,因為在日本空中自衛隊中,F-15J是即將被淘汰的戰鬥機,真正的主力是F-22A。隻要F-22A還在天空中飛行,日本空中自衛隊就有戰鬥的資本。

對海航來說也是如此,要想奪取製空權,就得幹掉F-22A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