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 他的離開,抹去她心裏的全部痕跡(1)
她不喜歡河內,她對這個國家的全部認知來自於杜拉斯的小說《情人》,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自衛反擊戰,法國殖民,咖啡,窮,越南新娘。
亞熱帶城市的氣候和自小居住的內陸城市迥然不同,但因為距離海洋很近,也沒有之前在緬甸一帶時的那種叫人喘不過氣的潮濕悶熱,這裏四季如春,雨量豐沛,被譽為“百花春城”。
盡管不喜歡,但是她沒有選擇。阮霈喆將她囚禁在河內西湖的一棟別墅中,他的手下24小時輪崗守衛著這棟三層別墅,寸步不離,他自己則是每周五的下午來一次,留宿一晚,第二天上午再離開,每周都是如此,風雨不誤。
喬初夏站在窗邊,撩開厚厚的窗簾,看見阮霈喆的車子按響喇叭,別墅的大門緩緩開啟,那車子終於駛出去,變成一個小黑點。
她伸手摸了摸微腫的唇,有些疼,但這種疼痛實在是太微小了,她對此吝嗇哭泣。
她不是什麽三貞九烈的女人,也犯不上為死去的駱蒼止守身如玉,可當阮霈喆昨天晚上用力用唇和舌撬開她緊閉的牙關時,喬初夏還是忍不住顫抖,繼而用力掙紮起來。
手臂被他抓在手裏,用不上力,喬初夏不敢睜開眼,她怕與他駭人的目光一旦有所交集,就會徹底潰不成軍。
極富侵略氣息的男人將她摟在懷裏,明明靠得那麽近,但她卻絲毫感受不到憐惜,或者男人對女人的那種因為愛而產生的嗬護。
他每次來,她都能察覺到他的身上帶著血腥,權力,金錢和各種的味道,那是低調收斂了太久後,忽然全部釋放不需掩飾後達到的極致的張狂。
直到來河內快一個月,阮霈喆第四次來到這裏時,終於一臉微醺地告訴她,他的母親是阮保成的一個小妾,在家裏原本沒什麽地位,還要受其他女人的欺負,又因為她是中國人,在阮家的大家族中並沒什麽地位。直到他的出生,才多少改善了她的生活。所以他很小就知道,隻有比那些哥哥弟弟們強,他才有活路,才能得到父親的垂青。
“他第一次正眼看我,是因為我中學畢業的第一天,就做成了一單大生意,給家裏賺了近一年的開支,那一年我十五歲。老頭子這才說,哦,原來霈喆都這麽大了,我還當成那個小娃娃。”
家裏的女人太多,生的孩子也太多,阮霈喆原本排行第四,可惜前麵的三個孩子全都夭折了,而自從他出生後,他的弟弟妹妹們也都因為各種原因活不下來,家裏長成的,最終便隻有他一個。
“你知道這是為什麽嗎,是我的母親,我那看似柔弱美貌的母親,她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也為了我的未來,用盡辦法,把他們一個個弄死。隻有這樣,阮家才是我一個人的。怎麽樣,很可怕吧,你若是見過她,一定以為她那樣的女人,一隻螞蟻也舍不得踩死的,那麽纖柔,那麽楚楚可憐……”
阮霈喆說這話時,雙眼迷蒙,死死地瞪著眼前的喬初夏,她自從婚禮那天便一直病懨懨,整日提不起精神,看上去好似一朵快要衰敗凋零的花。
聽完他對自己童年和家庭的講述,喬初夏起身,將他麵前的茶杯注滿滾燙的茶水,放下壺,起身離開。
“女人本就是可怕的,每一個都是。”她低低說道,然後似乎露出來一個詭異的微笑來,走回自己的臥室。
從那以後,阮霈喆每次來,都要給她帶一支蓮,有時候是花苞,有時候是半開的,粉色的花瓣,嫩黃的花蕊,總是很新鮮,還帶著露水,應該是剛折下不久的。喬初夏也不拒絕,看得喜歡就隨手插在床頭的花瓶中,任由它慢慢凋落。
而這一次,顯然阮霈喆不想就這麽放過她,她被他拖到床上,死死地壓在身下,繚亂張狂的氣息就噴在她臉上,她怕了,揮舞著手臂想要推開他,無意間打翻花瓶,那支開得極盛的蓮花跌落在地板上,混著一地碎片。
她扭過頭,看著一片片綻開的深粉色蓮瓣,渾身顫抖起來。
其實,掙紮或者是不掙紮,都隻是她自己在意,因為她的那些動作和力道對於阮霈喆來說,都是不值得一提的。他隻用一隻手就能牢牢地扣住她的雙腕,舉過她頭頂,他居高臨下地看著她,猶如一個尊貴的帝王一般,看清她眼裏的恐懼和憤怒。
“喬初夏,別忘了,槍是你自己拿起來的,扳機也是你自己扣下去的,你要是恨,就恨你自己,你用這種眼神,看著我做什麽呢?”
他伸出手,拂去她臉上的發絲,幾個月時間過去了,她的頭發長得更長,快到腰際,披散下來的時候猶如墨色絲綢。
烏發雪膚,明明是再美好不過的畫麵,然而黃昏時分未開燈的房間裏,他在她的臉上看不到丁點兒笑意。
這是喬初夏的死穴,戳中即死。她喉嚨裏發出微弱的哽咽聲音,甚至不需要閉上眼,她就能看到渾身噴血的駱蒼止,新鮮的血是帶著一點兒深的紅色,比體溫溫度略高一些的溫熱,腥氣不重甚至有一些甜膩味道。
那麽多血,染得她的世界都暗紅了。
“對,是我做的,我沒有怨恨任何人。”
她用力吸了幾口氣,終於睜開眼,敢於和阮霈喆直視,片刻後,她咧開嘴諷刺道:“但起碼,他在我生命裏是完完全全真實的,不論是名字還是故事。而你,不過是一個頻頻更換身份,用一個假象掩飾另一個假象的虛偽存在罷了。不管你是徐霈喆也好,阮霈喆也好,我等著那一天,會有那麽一天,你會發現,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假的,這就是報應!”
大概是喬初夏的語氣太陰狠了,詛咒也太惡毒了,阮霈喆的眼中顯而易見地滑過一絲憤怒,不過一瞬,他還是控製住了,隨即又換上之前的強硬表情,身子後退,離開了柔軟的床。
身上的重量撤走了,喬初夏鬆了一口氣,迅速蜷縮起來坐在床頭,形成防備的姿態,完全是下意識地不想靠近他。
“他死了,你不用再幻想了,我親自動的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人能活下來。或許有一天你激怒了我,我又狠不下心,你就能做第一個。”
阮霈喆慢條斯理地解開襯衫扣子透透氣,抬起一隻手揉了揉太陽穴,他近來一直叫人調查駱蒼止手上的路線圖的下落。說實話,他到現在還會一遍遍自責,懊悔不已,當日實在是有些衝動,應該問清楚那東西在哪裏再弄死他,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當時慌亂了,竟忘了這最重要的一件事。
所以,阮霈喆並沒有完全勝利,起碼,這勝利沒有令他徹底感到愉悅。
“對了,這東西你有沒有見過,駱蒼止有沒有跟你提起過?”
忽然一個東西飛過來,喬初夏接住,抓在手裏看清楚了,居然是一串佛珠,沉甸甸地在手心裏。
確實有些眼熟,她低頭擺弄了幾下,反應過來,這是駱蒼止的,但他從來不會戴在手腕上,但從來都隨身帶著。其中兩顆珠子上沾染了暗色的痕跡,她手一抖,反應過來那應該是幹涸的血跡。
她攤開手掌,仔細看了看,搖搖頭,沙啞著開口道:“沒有,我沒見過。你不是已經借我的手,在他的別墅放了監聽器嗎,你大可以自己去監視監聽去。”
頓了頓,喬初夏苦笑著牽牽嘴角,似乎在自嘲:“我還真是蠢,以為自己做的都是對的,其實我幫著一個惡人,去害另一個惡人,到最後,我自己也成了一個惡人,我們三個誰都不是好人。”
阮霈喆沒立即說話,瞟了幾眼她那防備的姿勢和神情,也皮笑肉不笑地歪了一下嘴角:“既然都是壞蛋,那就說不上誰害了誰,他是一個令人敬佩的對手。不過我想,他是太開心了,以為既能報仇,又能抱得美人歸,沒想到我會在中間插一杠子。”
“所以呢,你到底想說什麽?”
喬初夏抱著雙膝,手裏還緊緊攥著那串佛珠,她就知道,阮霈喆不會做無意義的事情,他每周來一次,事無巨細都會親自過問,一定有他的目的。
他卻沒直接回答她,徑直走到臥室的窗前,推開窗,窗外就是一池碧綠的湖水,清風陣陣,空氣中都帶著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他看了一會兒,忽然回頭問道:“撇開我的身份不談,你喜歡這裏嗎?願不願意就這麽住下來,不回北京了?我也在那裏待過一陣子,人太多,城市又吵,真不明白你們中國人為什麽都願意往那裏擠。”
喬初夏眼睛眨了眨,沒有想到他會問自己這樣的問題,半晌才譏笑道:“不喜歡,我不喜歡這裏,我的家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家。”
“我喜歡你這樣的女人,明明心比誰都狠,還總能做出一副很可憐的樣子,明明比誰都嗜血,卻總能做出膽小怕事的表情。說你是扮豬吃老虎吧,你又沒有什麽野心,說你是大智若愚吧,可我又沒看出來你的智慧。所以最後,我對你的評價隻有兩個字,廢物。”
阮霈喆的聲音很輕,臉上甚至還掛著淡淡的笑容,可是被人評價為“廢物”,怎麽說這滋味兒也不會太好受,喬初夏也自然如此,她狠狠抿了一下唇,答非所問地開口:“就算我是廢物,娜塔莎也不會是廢物,她不會咽下這口氣的,你的日子也不會太好過。”
她算算日子,自己被囚禁在這裏已經一百天了,就算阮霈喆在金三角再一手遮天,也不可能把消息永遠瞞住,等到娜塔莎知道消息,作為母親,她不信那個女魔頭會不給駱蒼止報仇!
然而他隻是笑,不停地笑,像是看傻子一樣看著她,喬初夏的心越來越涼,她就算是真的傻,也能想明白了。
“不、不可能!那是她兒子!她怎麽可能……”
一想到這種可怕的可能,她連聲音都變了,人家說虎毒不食子,娜塔莎就算再沒人性,駱蒼止畢竟是她和所愛的人生的孩子,怎麽能下得去手呢?!
“你要知道,她那樣的女人,愛的隻有一個人,那就是她的丈夫。至於兒子,她根本不當一回事,尤其還是翅膀硬了想跟她搶生意的兒子。我一直信奉一句話,敵人的敵人,就算不是朋友,也絕對不是敵人。古人說遠攻近交,就是這個道理,看來我用的還不錯,我用駱蒼止來打吳楚,又用娜塔莎來打駱蒼止,效果還不錯。”
阮霈喆說這話時,難免心中的得意,表情也跟著顯出幾分自得來,看得喬初夏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
人家說知子莫如母,當駱蒼止跟娜塔莎說自己要結婚的時候,這個精明的女人一定看出來兒子的喜悅吧,畢竟喜悅是沒法假裝的,所以她才會算計得那樣精確。
“我本來以為能從你身上得到些有用的線索,不過看來駱蒼止也沒把那個路線圖的事情告訴你,算了,我還是繼續拷問他的手下好了。沒看出來,他的那幾個人年紀不大,倒是嘴硬的很,命都丟了一半,還是不肯說。看來要麽是愚忠,要麽就是真的不知道。”
以駱蒼止的性格,就算阮霈喆問他,他也絕對不會說,想到這裏,阮霈喆也就釋然了。
喬初夏一驚,原來那天在自己暈倒後,許東刀疤臉那幾個幸存的手下也被生擒了,這段時間裏一直被嚴刑拷打,阮霈喆故意不殺了他們,為的就是想要問出來一些線索來。
如果可能,她真想告訴阮霈喆,自己就有那個路線圖,她給過駱蒼止一次,就能給阮霈喆第二次,不過這一次,她要用這東西來換取自由。
“如果我告訴你,我能給你一份一模一樣的路線圖呢?”
阮霈喆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眼神有些高深莫測,他倨傲地抬起下巴,“你想要什麽?”
喬初夏忽然記起上學時第一次讀《荒原》,看見文中寫著西比爾被吊在一個籠子裏,孩子們問她,西比爾,你想要什麽,西比爾說,我想死。她那時有種強烈的心悸,忍不住喃喃自語,也重複著“我想死”三個字,越重複越有種認可感。
此刻,她又回想起這種感覺,可她這次不想死。
“放我走,我要回家。”
對麵的男人思索了一下,緩緩點頭,似乎又不甘心地再次問道:“留在這裏不好嗎?我雖然不愛你,可是我覺得如果我的妻子是你這樣心狠手也狠的女人,其實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喬初夏連苦笑都擠不出來了,她舒展開身體,緩慢卻堅定地脫下褲子,對上阮霈喆驚訝的眼神,忍不住解釋道:“你以為我是在誘惑你嗎?阮少爺,麻煩你自己動手,隨便在身上來一刀,接點兒血出來。”
他這才恍然大悟,點頭道:“原來是血符,怪不得多少人找了那麽久都見不到蹤影,我還以為這隻是個傳說,沒想到居然是真的。”
說罷,他脫掉襯衫,轉身去找了一個杯子,再回來時手上多了把匕首,毫不猶豫地劃開了左臂,讓那血流在杯子裏,攢了小半杯。
“夠了。”
躺在床上的喬初夏張開腿,掩去羞澀,好像隻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她仔細回想上次駱蒼止是怎麽做的,按部就班地指導著阮霈喆。
每一個步驟都是一模一樣的,但快半個小時過去了,她的腿間,什麽都沒有,隻有一灘快幹了的血漬。
“你確定你沒騙我?”
看著她的眼神已經蘊含了危險,阮霈喆直覺裏覺得自己被騙了,但又覺得喬初夏沒有這麽大的膽子。
“我沒必要在這種時候還騙人。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明明做的跟上次一模一樣。”
她並攏雙腿,坐起來,同樣疑惑不解,想了想,腦中忽然靈光一線,問道:“你說這個是血符,會不會跟血有關係?我被刺上這個紋身的時候,用的血不知道是誰的,裝在真空密封的瓶子裏,說不定跟血還有關係。”
她這一說,阮霈喆也斂去了眼裏的情緒,想了想點頭,覺得有些道理。
“這麽說,這世上的路線圖隻有一份。看來我要和娜塔莎重新談談。”
重新撿起衣服穿上,男人破天荒地沒有留宿一晚,帶上他的人匆匆離開了別墅。
站在窗邊的喬初夏看著他的車子離開,手裏緊握著那串被阮霈喆無意間遺漏下來的佛珠,那是駱蒼止隨身不離的一樣東西,她忽然間覺得,握著它,就有了一絲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