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幸福因人而異
絢麗而短暫的煙火
歐陽?f把鶯蘿帶到他時常等她的那條熟悉道路上,蒙著她的眼,一臉神秘。即使他蒙著葉鶯蘿的眼睛,也掩蓋不了,此時她滿眼的笑。無論歐陽?f給她什麽,鶯蘿都會覺得是浪漫的,她都覺得是溫暖的,他的暖可以融化她心裏的寒雪。
從沒想過她會這麽瘋狂的愛一個人,愛到可以忘記自己。
分開後的日子,她沒有更快樂。比起假裝的辛苦,她竟更害怕沒有他的時光。一個人的時光,之於她而言,是可怕的空洞。隻有他能給她更多安全感,也隻有他,會讓她這麽低至塵埃。
他鬆開蒙著她雙眼的手,然後,她看見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幸福。這條的路竟被命名為——鶯蘿花之路,兩旁的植被全都變成了盛放鶯蘿花。早上都還隻是一片荒草,此刻竟已變成了如此美景。她一直鍾愛鶯蘿花,他總是記得。馬路正中央是她和他的寫真噴繪,噴繪之人把他們的臉畫得惟妙惟肖,笑顏燦爛。道路兩側用pop字體噴繪出了大大的幾個字——歐陽?fforeverlove葉鶯蘿!
他把她擁在懷裏,說著這個世界上最動人的情話。瞬間煙火綻放,照耀著整片天空,整座城池。她的眼中燃盡著一瞬即逝的耀眼,她躲進他的懷裏。這種美麗為何炫目的如此短暫,鶯蘿不禁生出淺淺的感歎。人世間過於美好東西是否都容易消逝。想到此,她把他擁得更緊,希望幸福永遠永遠在此刻停駐。
有人說時間是最好的老師,可遺憾的是,最後它的學生都會因它而死。
因為歐陽?f,葉鶯蘿第一次希望自己能夠活得更久,因為和歐陽?f在一起的時間總讓她覺得不夠,覺得太容易消逝。有他的日子,一天一眨眼就要過去。她恨不得把分分秒秒過成生生世世。
他們在寫著鶯蘿花之路的地方擁抱、親吻。天空中綻放著耀眼的煙火,幸福滿溢得不容人有絲毫的懷疑。那一刻他們都相信他們一定會一直這麽幸福下去的……
秦雨總是無法拒絕他
而那一邊的黎穆辰卻和他們此刻的幸福那般不相稱,好像幸福永遠和他背道而馳。黎穆辰是那麽需要溫暖的人,此刻在這樣熱鬧的節日裏,他的冰冷是孤獨無助。
也許隻有秦雨會記起他,他搜尋著手機,帶著腳步的淩亂。
他醉了,卻又那麽清醒的知道自己的痛。
沒等他撥通,秦雨倒是主動打來。她總怕他孤單,卻總是無能為力,她能給他的少得可憐。
黎穆辰接起,語氣並不和善,對待秦雨,他很少溫柔“過來陪我喝酒!”然後,還沒等秦雨開口,他就掛斷,帶著他本身就有的冷漠,隻有對待秦雨,他才會把冷漠表現的這麽淋淋盡致。
果然,沒過多久,秦雨就出現在他的門口。
秦雨總是這樣無法拒絕他。猶記得兒時的黎穆辰隻是抱著頑劣的心態,把孤苦無依的她領回家。但秦雨仍覺得感激,如不是他,她不會有機會抬頭看這麽晴朗的天空。
“你來啦!”黎穆辰帶著濃重的醉意,嬉笑著,有點站不穩的靠著門。而秦雨隻是淡漠的,越過他,走了進去。她總是對他擺出老練而清淡的臉,這是她僅有的偽裝,她不想在黎穆辰的麵前暴露她的心事。
她陪他喝了很多酒,那是她小小的胃不能承受的。可她卻依然瀟灑的和他幹杯,對他說————新年快樂,她的聲音愉悅卻又酸澀。她不是他要的陪伴,她從來不是。秦雨開始不喜歡自己的透徹,她寧願騙自己,她是他所需要的。
黎穆辰好似喝醉又好似沒有,秦雨是個理智的人,她不會喝酒卻也從不會醉,因為她總給自己保留一份清醒,她也許是這個世界上最會偽裝的人。
他真的醉了,麵前的秦雨也看成了他腦海中的人——他的葉子。他要去吻她,這是他一直想做,卻沒做的事,他要吻他的葉子。他把唇,貼在了她唇上。
秦雨驚愕著,他的氣息那麽濃,濃得她無力推開這個不屬於她的吻。她幹脆接受,反正他不會記得。就當是,他給的新年禮物吧!
黎穆辰吻得那麽認真,那麽悲傷。迷糊中似乎他也知道,他吻的不是葉鶯蘿,可是他心裏告誡自己——就把那人當作是他的葉子吧!
秦雨終是哭了,她主動推開了他。盡管他已醉得如此慘烈,她還是不想要讓他後悔,她怕他後悔吻的人,並不是他要的。
她還是給他蓋好了棉被,隻給她能給的,絕不逾越。然後,悄然離開,就像從未來過。
從小秦雨就愛他,比愛自己還多。不知道她對他從小的感情歸納為愛合不合適,畢竟那麽小的她怎麽懂得愛。隻是從小她便習慣守護他,牽他孤單的手,下雨為他撐傘,而傘的那一邊永遠隻圈著他,即使雨怎麽淋她,她都堅持給他幾乎全部。她和他一樣小,心底裏她卻隻希望他快樂,而基於她自己快不快樂,她從來覺得不重要。
本來秦雨一直和黎穆辰住在那個冰冷的別墅,隻是長大後的秦雨,怕自己對他的感情隱藏的不好。她怕自己會給他尷尬的境地,他不喜歡她,也不可能會愛她,她知道,所以她搬離,給他足夠幹淨的環境。
也許她的感情,他一直知道,所以他從沒提過要她回來。秦雨從小就會洞察他人的心思,所以,她不會打擾,隻做自己該做的。而至於剛才那個吻,她是認真的而他卻不是,所以這個吻並不成立,它應該很快就會隨風消逝。
秦雨一出門,就扶著一顆大樹,翻江倒海的吐了起來。路上有幾個行人,對她指指點點。說她這麽漂亮的女孩,竟做著陪酒的事。聲聲刺耳,她卻隻是輕笑,她的確隻是個陪酒的,如果他需要她還也許會陪笑,絕不吝嗇。
她的性子和鶯蘿很是相似。都透著淡漠,都有掩藏心思的本領,都愛得卑微。但隻是相似卻並不相同,鶯蘿雖然淡漠卻透著溫暖,雖會掩藏卻藏的不深,愛得雖卑微卻歇斯底裏。
之所以秦雨得不到愛,是因為骨子她就沒想過自己可以得到。也許她隻希望他好,卻忘了把自己放進去。她永遠站在一定距離觀望,一輩子都沒想過要去靠近。
然而,鶯蘿卻並不一樣。從見到歐陽?f的那一刻起,她就想著減肥,要把自己變得更好,她相信如果有一天遇見,至少不要給他留下不好的印象。第一次歐陽?f靠近他,人人都懷疑,都嘲笑,可她就是可以不理會,即使理會了,她也還是選擇緊跟他。她被他傷過,卻依然頑強的相信,歐陽?f愛她。曾有過無數的懷疑,但最終仍堅信她的相信。
銘記幸福
歐陽?f把鶯蘿藏進他的大衣裏,滿臉疼愛。他恨不得把她融進骨髓,永遠不放開。鶯蘿笑,真心覺得她自己這麽幸運,能遇見他。他是她最好的豔陽天。
此刻的他們覺得明天會不會來已經不再那麽重要,因為現在就已經足夠足夠覺得美滿。他們相信這個就是他們的結局,義無反顧的相信。
人海茫茫他能遇到她,而她能愛上他,都是緣分使然。看似緣分注定,永不分離。鶯蘿雖然還那麽年輕,卻開始希望六十年、七十年快點來到,她要看一看,她麵前這個俊美的男子,是否還如初見那般耀眼。她想看看他的白發蒼蒼,她也想看他嘮嘮叨叨一副糟老頭的模樣。
而他卻希望時間永遠停住,生生世世就保持這個擁抱的姿勢,保留她眼中的笑容。
愛情原來是這麽有魔力的東西,會改變一些人,左右他們的心智,讓人變得沉浸而簡單。如果你也恰好愛著,你一定懂我說的是什麽意思。但如果,你的愛還沒有出現,你一定要相信,愛情會來的,它是如此美好的東西,值得你付出漫長的時間等待。
人們都是宇宙微小的塵埃,但是,總有另一個塵埃會駐進你的心裏,腐蝕你的血脈。他便會成為你的永恒。
葉鶯蘿愛著歐陽?f,歐陽?f也恰巧愛著她。這緣分,是那麽的那麽的剛剛好。世上人那麽多,此刻惟有他和她擁抱,他便是她永恒的唯一。
他們是那樣的靠近,好像再也沒有過多縫隙,容納別的,連空氣都無機可乘。他們就是這麽緊緊擁抱,好似無人可以分散,就這麽牢牢的粘在一起。
誰會想到,這個擁抱原來是沒有未來的。誰又料想得到未來的他們,會是陌路,真真正正的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