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章我要表明,對馬克思來說,社會關係中的個人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實體。根據馬克思的論述,這些個人在曆史發展的過程中完全變成社會的個人並能夠充分地認識到人的可能性。因此,在這一章我也要回溯一下馬克思對不同曆史階段出現的這種普遍的社會的個人所作的說明。
令人驚訝的是,馬克思聲稱,正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成了社會個性發展的首要條件。在《大綱》中,馬克思以顯著的方式提出了關於由資本主義產生的、形成未來社會之基礎的人的潛能的觀點。在他的用詞中,“資本的偉大的文明化的影響”就在於:
培養社會的人的一切屬性,並且把他作為具有盡可能豐富的屬性和聯係的人,因而具有盡可能廣泛需要的人生產出來——把他作為盡可能完整的和全麵的社會產品生產出來(因為要多方麵享受,他就必須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須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這同樣是以資本為基礎的生產的一個條件。①
進而,他寫道:全麵發展的個人——他們的社會關係作為他們自己的共同的關係,也是服從於他們自己的共同的控製的——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曆史的產物。要使這種個性成為可能,能力的發展就要達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麵性,這正是以建立在交換價值基礎上的生產為前提的,這種生產才在產生出個人同自己和同別人相異化的普遍性的同時,也產生出個人關係和個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麵性。①
人們也許會問,馬克思在批判資本主義的同時又如何可能在其中看到社會個性產生的根源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即馬克思把資本主義看作曆史發展的一個階段。因此,在《大綱》中,馬克思通過三個社會階段來回溯這一發展:(1)前資本主義經濟形態;(2)資本主義;(3)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上麵的引文中所描述的普遍的社會的個人是作為社會曆史發展的產物而呈現出來的。
在本章的第一部分,我將回溯這種社會個性的出現,並表明馬克思是如何根據個體在每一個階段所獲得的不同社會關係模式而描述不同曆史階段的特征的。與我的第一個論題相一致,我將論證指出,在馬克思關於這些階段發展的說明中,這個曆史過程的邏輯遵循的是黑格爾的辯證法形式。②然後,我將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即馬克思是否把這個邏輯當作一個先驗形式強加於曆史,或他是否認為曆史本身有內在的邏輯必然性。我將指出,馬克思反對這兩種觀點並持有關於曆史與邏輯的關係的第三種觀點。為了能夠確定馬克思的觀點是什麽,我們首先必須考察黑格爾的辯證法以及馬克思在他的曆史發展理論中對黑格爾辯證法的運用。
分析馬克思的體現曆史階段特征變化的社會關係理論,對於重建他的社會本體論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和傳統的本體論主義者不同,馬克思把他的本體論的基本實體即社會關係中的個人並不看作固定的,而看作曆史地變化的。在對這一曆史發展進行重建的基礎上,我們有可能在哲學上抽象出一個對馬克思社會本體論的連貫說明。
這是本章第二部分的任務。在第二部分我將要表明,和亞裏士多德一樣,馬克思給予個人以本體論的優先性,即從根本上來說,馬克思把他們看作現實的存在物,並且把曆史和社會都看作由他們的活動所構成的。但是,馬克思又認為,個人是不能離開他們的關係而被理解的。在這種關係中,我將要考察的是,當馬克思把單個的個體看作“普遍的”和“社會的”並把這種個體描述為“盡可能完整和全麵的社會產品”時,他的意思是什麽。可以看出,馬克思的個性概念並不是一個如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理論中那樣的個體主義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