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黑如墨,故宮掩在墨中,深不見底。夜闌人靜,沒有一縷光。

瘦削人影匍匐在故宮殿前,雙手向前伸展,每伏身一次,以手劃地為號,起身後前行到記號處再匍匐,如此往複在北京的中軸線上。

他在磕長頭。

蕭暮雨雙手合十,高舉過頭,向前行一步,雙膝跪在地上。

他問自己:我是不是做錯了?

我小接受的文化是:一生一世一雙人,一夫一妻製,出軌或濫情都是不道德的。感情要從一而終,致死靡它。愛情本就是占有、排他,如何能做到共享呢?

共享,是不是就不算愛了?

蕭暮雨雙手繼續合十,移至麵前,再行一步,跪臥在地上。

我在古城橋上與拉澤接吻,我在五彩池陪洛登畫畫,我跟嘉措看了冬日的九寨,我在朗卡度過秋冬夏。他們給我自由,給我尊重,這不算愛嗎?

這是愛吧。

我沒做錯,我們的愛情不是錯誤的。

共享,是他們文化的表達,而不是不愛我,要隨意踐踏。

漢族表現愛的形式是獨占,藏族是共享啊。

所以,我們是相愛的。

無需質疑我們之間的愛情,我隻是需要接受他們的文化。

皎潔的月,隱去光輝,身前天安門廣場的輪廓,愈發清晰了。

蕭暮雨雙手自胸前移開,與地麵平行前身,掌心朝下俯地,膝蓋先著地,後全身俯地,額頭輕叩地麵。

他問自己:我要放棄自己的文化,接受他們的文化嗎?

我與父母在北京生活了26年,衣食住行社交生活都是在這裏完成的,父母養育了我26年,我怎麽能說走就走呢?

生命是父母給的,26年的記憶都是關於這片土地的,我的根在這裏,要怎麽走啊!

蕭暮雨站起,再次叩首磕頭。

可是,我留在這裏,就再也見不到他們了。

再也見不到,我的愛人了。

雙膝跪在地上,路麵冰涼。北京的寒風刺骨,餘生冰涼。

漆黑的夜空透不出一絲光亮,濃重墨色包裹心髒。

他跪在故宮與天安門之間的中軸線上,身後的故宮被墨色吞噬,身前的天安門即將破曉迎來曙光。

蕭暮雨有些跪累了,才半公裏,就有些累了。嘉措那69裏,是怎麽跪完的?

朝行夕止,餐風露宿,他是怎麽跪完的?

他是用信仰,跪完的。

那我的信仰呢?

蕭暮雨起身,繼續雙手合十,舉過頭頂,趴在冰冷的路麵上。

我的信仰,是什麽呢?

寒風呼嘯,夜色冰涼,黎明前的黑暗,終將迎來曙光。天色透亮,不遠處的天安門前,人群盤坐在廣場上,他們都在等這第一縷光。

嘉措說過“信仰是本心”,我的本心,是什麽呢?

細長的人兒繼續行進磕長頭,穿越廣場前的人群,不顧周遭眼光。他的腿很細很長,離遠望去,就像雙筷子在不停地把自己掰折跪彎,然後接起來,繼續掰折,再接起來……這筷子像是折成好幾段,快要支離破碎了。

我要磕完長頭,因為這是我想的,我決定的!

你們喜歡看我磕頭就看吧,我不會碎,不能碎,

我要學會堅強。

我的本心是什麽,我想要什麽?

我想要開畫室,想要有自己的越野車,想要愛人朝夕相伴,想要在那片藍天下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朝陽中,他支起畫板,我陪他畫畫;晚霞裏,他提著酒壺,笑的眉目如畫;烈日下,我們漫步草原,牽著小牛小羊曬太陽。

跟洛登有吵不完的架,跟拉澤有說不完的情話,跟嘉措有做不完的愛,在朗卡我有個家。

天空鑲著幾顆殘星,逐漸隱去,帶走黑夜濃重的墨,長河漸落,終將破曉。

蕭暮雨跪在天安門前,磕完最後一個長頭,天亮了。

紅日升東方,國歌聲響,紅旗飛揚。

天安門廣場上,不同民族跪坐在地上,我何其有幸,承一脈血流淌。

我不是要放棄自己的文化,接受他們的文化,而是要融合彼此的文化,把它們一並刻在骨血裏,承一脈流淌。

第一縷光衝開雲層撕裂天際,卷卷白雲霞光飛揚。

蕭暮雨的麵色蒼白,眼神卻是含著異樣光彩,看著冉冉升起的朝陽,心潮澎湃。他的手腕掛著日光折射的七彩,像是綁著彩帶。

我終於知道,我想要的,我的本心是什麽了:

“我想回朗卡,那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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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爸,我談對象了。”

二老同時瞪大眼睛,像是驚呆啦。

蕭暮雨無奈道:“你們這表情像是不希望我有對象似的。”

“沒沒,哪能啊。就是想問問那男的對你好不……”雨爸爸一著急說禿嚕了,雨媽媽連忙捂他嘴。

蕭暮雨笑著說:“你們知道了啊。”

“啊。”雨媽媽有點兒心酸,眼淚汪汪的,“哪天帶回來看看啊。”

蕭暮雨歎了口氣,他非常感動父母能理解他出櫃,但是這事兒不是出櫃這麽簡單……

“媽,爸,我對象在外地,我也想去外地。以後我的工作、生活都在外地,每年過年回來看你們,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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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地切換人稱,文盲作者要精神分裂了……還是寫不明白這些抽象的東西,你們對付看吧。應該能看明白啥意思吧?

實在看不明白的,我給你翻譯總結一句話,本章梗概:小雨要滾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