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紀天翊的房門前徘徊,心裏猶豫著到底要不要敲門,拚命地做了幾次深呼吸,終於鼓起勇氣敲下一下門。這都怪心怡啦,明明說好要陪我回來,結果卻丟給我這種爛攤子,自己先溜了。
半晌,門被人打開。紀天翊上身赤裸,下身隻包了一條浴巾,皺著眉頭出現在我麵前,頭發還是濕的,水順著發絲一滴一滴地往下流,看上去很是性感。
我慌張地別開眼,臉頰迅速泛紅,不好意思地說:“我找你有事,方便嗎?” 沒想到他剛洗完澡,連衣服都還沒換。
“給我兩分鍾!”門砰地被關上,震得我耳膜難受。
過了一會,門再次被打開,此時的他已經換上休閑的T恤和短褲,濃密的眉毛叛逆地向上揚起,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烏黑深邃的眼眸,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端詳他,真覺得他長得很好看。
“看夠了沒?到底什麽事?”聲音中透著幾絲不耐。
如果他不出聲的話,我會覺得他是個不錯的藝術品。淡淡的沐浴露氣味圍繞著我的鼻尖,很好聞的味道。應該是薄荷的。
“紀天翊,拜托你給我一張照片!”我朝他深深鞠了一個躬。
“丫頭,你該不會愛上我了吧?我說過我對你沒興趣。”
我倨傲地抬起頭,對上那雙滿是鄙夷的眼睛,火氣在瞬間被點燃,沒好氣地回話道:“如果我林夕藍喜歡上你紀天翊的話,我一定去找塊豆腐撞死。”我才不會喜歡這種家夥,我喜歡的一直都是溫柔的瑞澤學長。
他思緒了一會,然後開口道:“是早上跟你在一起聊天的那個女孩嗎?”
“你看到我們了?”我有些驚奇,隨後又自己接說,“心怡那麽漂亮,沒有男生會忽視她,就當我沒問。”
“那女孩漂不漂亮與我無關,我隻要你回答我的問題就行。”他耐著性子重複了一遍。
我扁扁嘴,有些無奈地說:“心怡說我若不向你要照片,她就要渲染我們倆的同居關係,對了,我這也是為你好,我想你也不想跟我扯上這種曖昧關係吧?”
“這個嘛,”他頓了一下,繼續地說,“好,我可以給你照片,但條件是我這個月的早餐你全包。”
早餐?我頭腦裏立刻浮現出他早上他手忙腳亂的那一幕,想必他一定拿燒飯沒轍吧!
明明知道他現在是半威脅半利用我,可是思前想後,經過縝密的數學公式推斷,比較了其中的利害關係,我終於咬牙切齒地答應道:“好!”
“那就麻煩親愛的室友你了。時候不早了,我先去睡覺了,明天早上等著你的早餐呢!”他的臉上掛著得意的笑容。
隨後他轉身進門去,又砰的一下把門關了,唔,我揉了揉自己稚嫩的耳朵,有些心疼它的接連兩次遭遇。
“喂,那個紀天翊,你什麽時候把照片給我?”我對著門大喊道,感覺自己仿佛真的跟這扇大門進行交流。
好半會,門內終於傳來他的略微模糊的聲音:“看你早餐的表現嘍!”
我無奈地轉身往自己的房間走去,步伐沉重,老天爺,為什麽要讓我碰到這種事情,可不可以給我換個室友呢?推開房門,迅速地爬上親愛的大床,成大字型舒適地躺著,才躺了一會,我就覺得有些昏昏欲睡,朦朧中記得我應該起來寫論文,算了,先睡一會,待會兒再寫。
“懶蟲起床……懶蟲起床……快起來啦……”我迷迷糊糊地伸出手,按下鬧鍾,翻了一個身子,想要再睡會。嗯……剛才是鬧鍾的聲音嗎?呀……猛地坐直了身子,一看鬧鍾,六點了,快些起床!啊,天哪,我昨天的論文還未開動過,完了,真的完了。
我匆忙地下床,奔進浴室,拿起牙刷,擠上牙膏,胡亂地刷了幾下,漱了口,再清洗了一下臉,又急急忙忙地換上衣服,再急促地往樓下跑去,木鞋再一次與樓梯碰撞出清脆的聲音。
“林夕藍,不要一大早製造噪音。”樓上傳來咆哮聲。
我諾諾地放輕了腳步,嘴裏卻碎碎念著,還不都是你要我做早餐,不然我需要這麽趕嗎?我要再快一點,一定要想辦法早些完成那篇論文,否則我一定會被教授當掉的。
踏入廚房,我熟練地打開煤氣灶,溫了一下鍋,加了點油,再打了一個蛋,快速地忙碌起來。我喜歡廚房,喜歡做飯的感覺,會讓我覺得很溫馨。老媽曾經說過,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就要抓住他的胃,老爸以前就是拜倒在她的廚藝之下。於是我也受影響地渴望有一天能為喜歡的人做飯,看著他滿足地吃下去,我的心裏定也美滋滋的。
可是我第一次做餐的對象非但不是我喜歡的瑞澤學長,而且還是個討人厭的家夥,想到這裏,我不禁有些難受,算了,早餐不算,正餐才算,以後我一定要找機會做正餐給學長吃。沉浸於幻想中,我的心情也開始變得好了起來。
“林夕藍,磨蹭什麽,好了沒?”那家夥已經梳洗完畢,推開廚房的門,嚷嚷道。
“就快好了,你先出去。”我應道。
沒過多久,我就端著東西出來,他此刻正坐在餐桌旁的椅上上,無聊地發著雜誌,恍惚間,我覺得我們有些像新婚夫妻,丈夫正等著妻子**心早餐給他吃,完了,我在想什麽,我就算腦袋發燒了,也不會和那家夥是夫妻。
把手中的盤子放在桌上,我又轉身進廚房,弄了兩杯牛奶,我喜歡早上喝熱牛奶,讓自己的胃舒服些。
桌上擺放著的兩個盤子,一盤是煎蛋,另一盤是現烤的麵包,我把手裏的一杯牛奶遞到他麵前,溫柔地說:“趁熱喝吧!”
哪知我的殷勤卻換來他冷冷地挑剔的話語:“我不喝牛奶,我早上隻喝豆漿。煎蛋我喜歡六分熟,你今天的太熟了。唯一讓我將就的是烤麵包。不過我本人比較喜歡吃蛋糕。”
我有些生氣地抽回送牛奶的手,仰起頭,咕嚕咕嚕地喝了一大口牛奶,這個男人還真不止一般的討厭,居然如此挑剔,氣死我了,如果不是為了照片,我現在一定直接把牛奶潑向他。
接著我們相對無言地吃了一頓早飯,我是生著悶氣在吃,他卻吃的津津有味,連被他挑剔過的煎蛋也吃的幹幹淨淨。後來我稍微收拾了一下桌子,拿起背包,在玄關換了鞋子,鎖了門。
抬眼,看見他正騎著藍色的腳踏車在不遠處,原來他有腳踏車,怪不得昨天明明我出門的早,他卻比我早到學校。哼,沒風度的家夥,也不載我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