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第181章

庭審過後,車仁娜的情緒一直很激動,無數次求法警傳信,要找法官談話,說她才是殺人犯,但有關人員來和她談過幾次後,就不再理睬,隻是勸告她,不要繼續作偽證,這樣救不了巫離,因為她自首時,就已把作案過程寫成了材料,那材料早已呈報上級。

車仁娜哭泣著,請求能見巫離一麵,當然又被拒絕,隻讓她安心等待判決結果。可是,想到女兒不可知的命運,她如何能安心等待?

眼淚,流幹了,她不再哭泣,不再吵鬧,木然地坐在地板上,開始回憶自己這一生的幸福和辛酸,不禁迷茫。

雖然討厭巫則民,在臨產的前一天還和他大吵一架,但曆盡一天一夜的陣痛生下女兒後,也曾讓她感到了一絲喜悅,尤其當女兒嘟起小嘴,尋找**吸允時,也有過瞬間的幸福和自豪。可是,那個粗鄙的男人,居然那麽重男輕女,很快找人把女兒送回鳳凰山老家,斬斷了她剛萌生要好好過日子的念頭。

後來,在和巫則民一次次爭吵打鬧中,她對那個家厭倦了,女兒雖然回到了她身邊,但看向她的,卻是一雙疏離的眼,總是驚慌失措地縮在角落裏,逃避著父母的眼光。她,徹底失望了,決定拋棄這個家,拋棄這一切,尋找新的幸福。

很快,有了情人,然後,打鬧,分手。又有了情人,再打鬧,再分手。其實,她並不真心喜歡那些男人,隻是借此嚐到了報複的快意。

直到遇到冷如海,那個風度翩翩,鵬程萬裏的人,她徹底墜入了情網。

可是,他真的愛過她麽?她在監獄裏想了十三年,卻依然不敢確定。他有賢惠的妻,扶助他的丈人,還有可愛的兒子,卻在無數個夜晚,對她說著愛戀的情話。

或者,那些情話,不過是男人沉迷於女人美貌的證明?也或者,隻是一個遠離妻子的男人,消除寂寞的調味品?

而她,就為了一個不愛她的男人,卻陪上了所有!她的自由,她的家,她的丈夫,現在,還要加上她的女兒!

她恨,她現在隻有恨!恨冷如海,更恨她自己!

女兒,今生已經傷害你太多,不知媽媽可還能補救?

就在車仁娜又要拍門大叫時,法警來叫她,說跟他去辦公室。

因為案件的特殊性,也不想引起新的騷亂,所以法院隻是通知當事人分別到場,送達判決書。

“現在宣讀判決書。車仁娜,十三年前以涉嫌殺人兼故意傷害幼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經過認真調查,排除殺人嫌疑,但作為巫離監護人,教育適當,導致女兒故意傷人致死,應承擔一定責任。傷害幼女罪雖事出有因,但也存在一定過錯,根據刑法第×條,第#條,撤銷原判決,改判十三年有期徒刑。因已服刑十三年,刑期已滿,從今日開釋出獄,恢複公民權利。本判決即日起生效。”

車仁娜呆呆地站在那裏,對塞到手裏的判決書無動於衷。

自由了麽?她終於自由了麽?她不再是殺人犯了?可是,這是女兒用她入獄的代價換來的吧?用她的青春,換取了自己的自由?

“不!我不出獄!我說了,我是殺人犯!他們是我殺的!我說過,你們為什麽不聽?為什麽不相信我?”車仁娜突然發出瘋狂的怒吼,震蕩著所有人的耳膜:“你們為什麽不聽?我說過,我是殺人犯!我不出去!我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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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容容,公主,你們不要送紅包了,老送,我會慚愧。